單位的小李過了年就要結婚,雙方家庭都還算是不錯,沒有什么爭執,兩個大家庭共同幫助這個小家庭的建設。據說婚前該預備的東西都預備好了,就等著過了春節結婚。所以,小李每天都春風得意的,眉眼里都帶著幸福的微笑。我們也是跟著高興,沒事就打趣小李。
但今天,小李卻一臉愁容的來都我的辦公室,央求我去勸勸她奶奶。聽到小李的要求,我也是一頭的霧水,只好叫小李坐下,慢慢說清楚事情再說。
小李的事情說不復雜也復雜,要是說復雜的話,但在我眼里還真不是什么大事。但小李卻不想因為這事叫爸爸在中間難做,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小李和未婚夫是大學同學,一直在談戀愛,直到現在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剛開始雙方老人見面的時候,到沒有什么問題。小李家里不窮,男方也沒扣扣索索,一切都是小兩口商量著來,大人們不過是點頭掏腰包而已。
等所有的大事都定下來了(主要指房子、嫁妝、彩禮這一塊),小李和未婚夫就相約去拜訪雙方的祖父輩和叔伯姑舅姨們!本來這一切都沒有什么問題,不過是結婚前需要走的一些程序而已。但在去小李奶奶家的時候,出狀況了!
據小李說,當時奶奶詢問男方家里的情況,小李沒多想,就據實說了。男方家里有現房,男方負責裝修和家電、家具。小李的父母給他們買了一部車,彩禮小李父母收了六萬八,嫁妝給八萬八,結婚喜宴兩家分開辦,都負責自己家的。另外男方父母給小李他們兩口子訂了一個去歐洲的蜜月旅行,小李的父母則給小李一套門市房。剛開始,小李的奶奶到沒有說什么,但小李剛說完彩禮嫁妝的事,就大聲的嚷嚷道,怎么你結婚那么大的事也不回來商量商量。自己就這么決定了!這樣不行!叫你爸來!我孫女不能這么不清不楚的嫁出去!
當時把小李和未婚夫都弄的挺尷尬的。以至于正陪著小李未婚夫說話的大伯都滿臉通紅,費了好大的勁才安撫好了小李的奶奶。從奶奶家里出來,小李就有些生氣,在奶奶家門口就給自己父親打了電話,當然好話不多,大多數都是在埋怨奶奶。事后,小李也就丟下了這事,轉頭去忙活自己的婚事了!
直到上一周,大伯帶著奶奶來到小李家,小李才知道這個把月,奶奶竟然一點都沒閑著,不但多次找上了自己父親母親,還叫大伯帶著她找了小李的未來的公婆(兩家的老人為了保護小兩口,只是沒給他們說而已)。
剛開始小李是以為奶奶覺得彩禮要的少了,但回家一問自己的父母則根本不是這么回事。主要的矛盾竟然是因為,小李父母送給小李的那套門市房!
小李的父母都有工作,大概在十幾年前的時候,小李的母親失業了,單位破產清算。據說單位破產之后所有的固定資產就都賣掉了。那會小李的父親正做著服裝批發生意,就聯合了幾個人買下了小李母親單位的倉庫自用。
到了07年的時候,那片倉庫被規劃成了我市的一條公路。拆遷補償下來之后,小李的父親沒有選擇要錢,而是要了沿路的門市房,據說當時給了七八間,小李的父親根據出資比例就分到手了三間和一部分現金。除了一間自用,剩余的兩間一直在出租。
由于小李的父母只有小李這一個女兒,所以這次小李的父母就拿出一間,先給小兩口作為今后生活的經濟基礎。另外里面還有一層意思是,小李的婆家比小李家要強了不少,且對方對小李也很滿意,除了房子之外,還給了家里公司的股權。小李的父母也怕女兒嫁過去被看輕了!
但無奈的是,小李的奶奶卻不樂意了。按照小李奶奶的說法,當初買這片倉庫的時候,是問家里借的錢,那么這些門市也應該是屬于家族的,小李的父母只是代為管理而已,你們憑什么把大家的東西送給“外人”?
當聽到這里的時候,我就已經有種苦笑不得的感覺。即使當初是借的錢,但也不能算是整個大家庭的吧,難道借的錢就不用還了?我就問小李,當初借的錢還了沒有。小李則很肯定的告訴我說,當時是向家里的幾位伯伯和叔叔借了錢,但都還了。就差奶奶三萬塊錢。況且這三萬也不是沒還,當初給的時候,是奶奶說什么也不要,現在又拿出這個來說事,非說這三萬是她出資的,不是借的。搞得小李父親異常的頭疼。
我就問小李,你奶奶有幾個孫子啊!小李告訴我說,她大伯和三叔、四叔家都有兒子,就她們家沒有。大伯的兒子已經工作了,但由于沒學歷,只能干一些普通的活,收入不是很高,到現在連個女朋友都沒有。三叔家的兒子也是沒考上大學,現在在私企干電焊,四叔家的小兒子大學畢業快一年了,暫時還沒找到工作。說到這,我也就明白了,三個孫子,三間門市,可不是正好。老太太這想的可真不錯,但你這二兒子和兒媳能答應?人家兩口子忙活了大半輩子,攢下的這點家當,怎么可能不給女兒,給侄子?別說是三萬,即使你出資三十萬,也沒有這個說法。況且當初也是借不是出資,不過還你你不要而已。
既然這樣,那就好說了,講道理講不通,那就講法律好了。但小李并不想那么辦,在小李看來奶奶應該是受到了蠱惑。而且真的講法律,告上了法院,自己的父親在中間也不好做。所以希望能找個人勸勸奶奶,所以就直接來找我來了。
我也不好推脫,就跟著小李去拜訪了她奶奶。小李的奶奶應該是見過一些世面的,聊的非常艱難,我們聊了差不多五個小時,才算是說服了小李的奶奶。其實也不能說是說服,談到最后,我還是談到了法律,談到了真的到了法院,她有可能面對的后果。可以說是強壓之下,李奶奶才算是放棄了當初的打算。
但李奶奶的想法,卻有著普遍的代表性。當家族里的一個小家庭過的非常不錯,且家里只有獨生女的時候,不可避免的就會引來別人覬覦的目光。特別是這個大家族的主事的老人,又是一個特別傳統與固執的人,那么這種事情可以說發生的幾率是百分之一百。
可以說,我根本無法理解這樣的想法。你們那里有這樣的老人嗎?誰能告訴我,這些老人到底為什么,要把一個姓氏看的如此重要,難道孫女就不是自己家的血脈傳人嗎?為了家里的孫子,去孫女的家庭制造矛盾,或者說直接要求沒兒子的小家庭,將自己的財產分給有兒子的家庭,這樣做到底圖什么?人老了,安安靜靜的享受人生最后的時光不是很好嗎?為什么非要給自己找這些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