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在上月十五日,廈門遭遇“莫蘭蒂”襲擊,廈門上下都投入到災后重建進程中,媒體也無一例外。不想,廈門電視臺一女記者因戴墨鏡打傘采訪救災志愿者成為“網紅”,遭網絡曝光后,廈門廣電發布通告,決定對該記者停職,并接受進一步處理。廈門廣電通報稱該女記者“沒有嚴格遵守集團相關規定,出現不當行為,違反了新聞記者的職業規范,損害了新聞工作者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此,網友們的評價也是褒貶不一。
? ? ? ? ? ? ? ?作為一名新聞記者,在采訪時如何樹立良好形象成為眾多媒體人值得深思的問題,從客觀上來講,新聞記者并不需要刻意去維持自己的良好形象,也不需要講究排場比闊氣,只要秉持良好的職業操守進行正常采訪,就已經足夠了。就福建女記者戴墨鏡打傘采訪事件而言,是畫蛇添足,還是小題大做呢?《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明確指出:“新聞工作者要堅持發揚清正廉潔的作風,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思想主義”。這也就意味著,沒有良好作風的記者是不能進行采訪的,他們的采訪權被所謂的“繁文縟節”剝奪了。
? ? ? ?從事媒體行業的人,尤其是出現在鏡頭下的從業人員,他們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形象,而是所從事單位的整體形象,即便如此,倘若就因為在采訪時戴墨鏡打傘,就斷定他人有違準則,那么,新聞工作者不就被量體裁衣的一定之規束縛了嗎?我們暫且不去評判對錯與否,單就廈門廣電對該記者做停職處理這一舉措來看,對其進行純粹的道德批判未免有些管窺蠡測,誠然,該記者的行為雖有失體面,但也罪不將過。新聞工作者的形象固然重要,但僅僅通過戴墨鏡打傘采訪就對其行為進行譴責,這是對道德的誤讀和濫用,是對權力與義務的混淆。道德是不變的正途,然而如若將道德綁架,那所謂的‘道德’就變成了背德,請停止道德綁架,世界不是法庭,而你也不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