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參加了清泰聯信知識產權總經理劉雁君題為《德國展會調查(知識產權專項)》的培訓,對德國展會盡職調查有了大致的了解,對講座中對我有啟發的地方做些整理。
1、我國知識產權現狀
中國是世界工業的后起之秀,初期的專利積累不多;但中國已經漸漸崛起為制造業大國,扮演起世界工廠的角色。
由此帶來一個結果是,中國為西方生產產品,卻又很容易落入西方的專利保護范圍。因此,中國的知識產權現狀越發嚴峻。
2、管轄權
德國的知識產權案件是三審終審,德國只有13個(或12個)中級法院有一審資格,且這13個法院對全國范圍內的知識產權案件都有管轄權。
3、利用失效專利的風險
真實案例:A公司針對某個產品申請了專利,這個產品的特點是開設有一個槽,這個槽即會帶來外觀的差異,也會帶來技術效果。其他產品都沒有這個槽。
在這個專利過期之后,競爭者B公司就開始模仿這個專利,生產出來的產品也帶有這樣一個槽。
由于這個槽已經足以構成A公司產品的一種顯著標識,所以B公司的行為不構成專利侵權,但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因此,在A公司的失效之后,其他人仍然不能使用該專利生產同樣的產品。
4、網絡廣告的侵權風險
對于網絡廣告,只要在德國能打開,就認定侵權。比如,有一些展會之前盡職調查之后發現有侵權風險,將有侵權風險的部件拆除了。但在網站上有產品的整體結構,特別是有侵權的部件,最終被認定為侵權。
5、警告信
在得知對方侵權之后,可以給對方發警告信,告知對方侵犯我方專利權,并要求對方答應我方某些條件。
警告信的主要目的是轉嫁我方律師費:假設A企業的產品對B企業的專利構成侵權,但B企業向A企業發送了警告信,在訴訟階段如果A企業直接認了自己侵權,那B企業的律師費用完全由A企業承擔。但若B企業沒有發出警告信,B企業的律師費完全要由自己承擔。
6、臨時緊急禁令和保護信函
臨時緊急禁令是展會可能遇到的最為棘手的情況,臨時緊急禁令沒有救濟手段,收到之后必須撤展并涂黑。并要求撤銷臨時緊急禁令。收到以后就意味著展會無法繼續參加了,不光如此,還要在展板上并且要涂黑自己公司的名字,會給公司聲譽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面對臨時緊急禁令,唯一的辦法就是提前向法官提交保護信函。保護信函的內容可以是說明對方專利無效或說明自己的產品并未落入對方的保護范圍。保護信函發出后,需要保證法官閱讀到,必要時可以安排與法官的會晤。
如果法官在收到臨時緊急禁令請求之前閱讀到你的保護信函。通常而言不會直接下發臨時緊急禁令。
本文的內容大致說到這里,劉總的經驗很豐富,講了很多其他內容,但我沒有接觸過相關業務,由于本人水平所限,理解地十分淺顯。這篇文章無法對實踐操作做出針對性地指導,只能讓你對德國的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相關內容有一些零碎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