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感情里,除非永遠不分手,否則總會有一方是分手者,有一方是“被分手者”,不管她/他情不情愿。理所應當的想,應該誰都不想做“被分手”的那一個人吧?理由當然有很多種,有的人覺得“被分手”當然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有的人覺得一段感情就這樣被人拋棄,心里感到很委屈,有的人覺得自己還深愛著對方,再也不能向以前那樣感到十分難過……有極端想法的人呢甚至會想到“自殺”或者真的自殺(雖然在我看來這種想法十分的愚蠢,不愛自己的人怎么還能奢望別人來好好愛你呢?)。總之理由有很多種,但是有些人卻特立獨行地喜歡“被甩”,堅定地站在最后收場。
有人會說這些人可能是腦子進水了,白白地等著對方傷害自己,或者根本就是不愛對方,卻又不想傷害對方,等到她/他說出口也就干凈省事多了。人生來有七情六欲,有悲喜歡樂,就真的會有那么多人傻到等著別人來傷害自己嗎?不愛對方那么為什么會在一起,又為什么那么在乎對方的感受?我想世人都不是傻子,每個人的決定都有一定的理由,“存在即合理”但不盡是你想的那樣。
阿楠是一個陽光活潑的美女,身材相貌都好,家境也不錯,身邊當然也就有很多的追求者,所以也就經歷過了好幾段感情。但是在我的記憶中確是每段感情都是以“被分手”而告終,我很不解,這樣的條件應該是那種甩掉一個又來一批的人吧?她認真地告訴我,“并不是我不害怕受到別人的傷害,而是我覺得在一段感情里并不是說分手的那個人就是“勝利者”,當兩個人相處到了不能再相處下去的時候就必須要有個人做出決斷,我不夠勇敢也害怕做出令我自己后悔的決定,如果是對方已經決定要分手了,那么我就絕對不會再有顧慮,可以好好地整理清楚自己的感情,即使離開也有一個完整的收場,不會那么難過,以后想起來的時候也不會因為自己的決定而感到后悔或者慚愧。”好長一段話,我消化了很久,忽然覺得很對。干凈而不拖沓地收拾好了自己的感情,那么會有更好的狀態進入下一段感情,減少很多的胡思亂想和一些沒有必要的情緒。
其實“被甩”也不是那么難以啟齒的事情,一段感情到了盡頭總要結束,就算是你說出了分手,把對方甩了,你也不見得會有多么地高興,甚至自己心里所感受到的不舒服程度要大于對方,所以“甩別人”也不是那么有快感吧?相反,“被甩”相對來說確是少了很多心里負擔,不用慚愧說出了令人傷心的話,不用承受周圍人的輿論壓力,還可以趁此把自己整理清楚,調整好狀態,甚至會因為“被甩”而做出很大改變,譬如做出努力想變成更好更優秀的人……
不管怎樣,總有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覺得好那就是好,別人始終不如你自己了解自己。
再來一句雞湯吧,當你自己認真努力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的時候,那個優秀的你對方愛都愛不夠,還怎么舍得離開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