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窮鄉僻壤的村子里。家里姐弟三個,我是老大,下面還有個弟弟、妹妹。
頭一回結婚,也是村里找的。生完女兒才知道,這男人根本靠不住。成天和一幫酒肉朋友混在一起,煙酒不離手,喝醉了就打我。家里幾畝地全靠我一個人刨,孩子尿布濕了是我換,灶臺冷了是我生火。從日頭冒頭忙到月亮爬上樹梢,手上的繭子一層疊一層,心里頭的盼頭卻越來越少。
鏡子里的自己,眼神都是灰的。那天晚上,女兒抱著我胳膊喊餓,男人在隔壁屋罵罵咧咧摔酒瓶子。我摸著女兒凍紅的小臉,突然就想明白了——再這么過下去,我和孩子都得完。第二天我凈身出戶,什么陪嫁、糧食都沒拿,只帶走了女兒。
后來媒婆介紹隔壁村一個三十五歲的光棍。那人瘦得像竹竿,穿的棉襖袖口都磨破了。我尋思自己二婚,他頭婚,窮點就窮點,只要踏實過日子就行。可一提彩禮,家里要兩萬,他脖子一梗:"二婚還獅子大開口?"氣得我扭頭就走。兩萬塊是弟弟娶媳婦的彩禮錢,也是我這些年欠家里的。
沒想到在城里打工時,認識了小我幾歲的小陳。他在工地上開吊車,聽說我要兩萬彩禮,二話不說就把存折拍桌上。結婚那天,他用摩托車接我,后座綁著大紅花。現在我們又生了個女兒,日子過得緊巴巴,但他下工回家會順手買把青菜,晚上給孩子沖奶粉比我還熟練。
灶臺的火又旺起來了,女兒們在院里追著雞跑。我才明白,二婚不是掉價的買賣,日子再苦,也得和把你當回事兒的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