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在中國文壇的顯赫名氣,以及她一貫的冷冽筆鋒,總讓人誤以為她遺世獨立。其實她只是強迫自己藏起柔心站在局外看紅塵。她生逢戰亂,童年為家庭所傷,成年后被胡蘭成拖累,晚年孤死他鄉。一代文壇才女終生孤苦飄零。想來不免痛惜,又不禁問,何以至此?
近年印發的張愛玲遺作《雷峰塔》、《易經》、《小團圓》被視為她本人的自傳,分別講述了張18歲前、18-22歲、22歲及以后的三段人生經歷,一定程度上披露了她情感黑洞形成緣由。以往的張愛玲傳記總在陳述她一生為兩個男人所累,一是父親,再是胡蘭成。《易經》推翻了這番論點。
張瑞芬在導讀中提及:“一般人總以為父親和胡蘭成是張愛玲一生的痛感,看完《雷峰塔》與《易經》,你才會發覺傷她更深的,其實是她母親”。
張愛玲亦在書中寫道:“不!琵琶想大喊,氣憤于露像個點頭之交,自認為極了解你。爸爸沒傷過我的心,我從來沒有愛過他。”琵琶是書中愛玲,露是母親。
張愛玲極其敏感。母親口頭禪“為了你,我如何如何”,張愛玲聽來深感負罪。后來在香港求學時,母親再次提及,張笑著反駁,“我一直非常難受,花了媽那么多錢。我不該帶累了媽。不用在意我,葬送了這么多年,不值得。”母親聞言陷入沉默,爾后告知張,她準備再婚,“也都是為了你”。
這種沉重的負罪感或許正是張母女情感疏離的最根本原因。但追根尋因,母親所作所遇都為了女兒嗎?未必。
其一,書中描述母親的婚禮如同葬禮,母親是裹著紅頭布的尸體。父母兩人的婚姻沒有感情基礎,母親嫁給父親是為了向社會證明自己是處子之身,以便證明日后離婚不是為了其他男人。母親開放的婚姻態度及追求自由的天性決定她必須離婚。不是為了女兒。
其二,《易經》雖未細述母親為何從英國歸來,但可知即使歸來她也仍作了再次離開的打算,暫時滯留上海,因為她的錢借給了姑姑。不是為了女兒。
其三,張在香港讀書的暑假,母親來信婉勸張不需歸家。爾后母親來到香港,是因為她決定再嫁國外,需到香港中轉。不是為了女兒。
其四,母親決定再嫁,是因為她想要一個后半生的依靠。不是為了女兒。
“都是為了你”這句話太過于熟悉,時今仍掛在各式母親嘴邊。明明是一個成年人自身的正常行為,承載著種種私心私愿,為人父母者偏不顧事實,把帳強記在另一個人身上,以彰顯自我的無私與偉大;萬一行為失敗,還可順勢推脫非我所愿。這種做法說穿了不免陰暗詭異,欠乏愛之光明磊落,卻常見于人生中最初最親密的人,施與你身。細思膽寒。
我時常警惕自己不要成為這種母親。說到底,孩子并無權利選擇父母,是為人父母者選擇把孩子帶到世上來。既生之,則有責撫養之成長,爾后得體退出。而非將自身想法或遭遇之緣由強加孩子身上。一個成熟的母親,敢于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可以為你付出一切,可所做一切不只為了你,同時也滿足了我想要成為一個合格母親的心情,實踐了一個母親的自我要求及人生愿望。這份感情付諸你身并非希求回報,你只管大步往前走,追逐值得擁有的未來。直至某天你也停下來,成為一個母親。
張愛玲對這種輕飄飄又冷冰冰的母愛深感不適。兩人母女一場,似乎為了彼此折磨。若從未動情也好,偏張渴望一份母愛,渴望藉此與世間系上關聯。最終母親辜負了她,她亦辜負了母親。在母親離開香港后,適逢戰亂,她想如今報平安亦不知報與誰,姑姑不會關心,惟愿告知鄉下的老媽子。她甚至沒有想起母親,當是斷絕了關系。
事實上,張愛玲曾認為母親是世上最美麗的女人。她自知不及母親貌美,便努力在功課、舉止上向母親靠近。她的功課總是最好的,舉止也總得體有禮,她在努力盛放,為襯托母親的美麗而盛放,窮其所有想要獲得母親的認可。可惜母親只愛自己,盡管她口口聲聲一切為了愛玲。
張愛玲與母親間不對等的關系,成為張愛玲心中深裹肉里的刺,碰不得,剔不得,觸及都是鉆心的痛。看慣張愛玲寫他人的冷情冷意,看她回過頭來寫自己,更是刺骨的寒冰。原應最親密、最信賴、最安全的母愛何以化成傷人利器?
在為人母后,愈發覺得建立健康、對等的母女聯系尤為重要。
它應克制,但非吝嗇說出我愛你;
它應信任,但非任其胡作非為;
它應得體的退出,但非不聞不問。
不要漠不關心,那將殘忍切斷孩子與世界最初聯系;
亦不要傾盡全力,它與漠不關心一樣可怕。
適度最好。人與人之間最舒適的距離不是緊密相擁,而是只臂之距。可傾聽,可后退,可指點,容轉身。
若一個女子曾被母親適度愛著,她長成母親后亦會適度愛人。
愿每個女兒都被適度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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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夏初。
是熱愛文字的女子,亦是朝九晚五的伏案文職;
信奉書中自有顏如玉,亦信奉走得再遠的閱讀也終將回歸生活;
時常自我警醒:為生活而閱讀,不為閱讀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