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杭州保姆縱火案,還有之前的一些案件,都讓覺得人性好可怕,不寒而栗。
他被判了二十年,許多人發文說江歌媽媽還有其他受傷害的家人都被判了無期,這說法不夸張。
沒有比親人逝去更大的打擊了,何況這種非正常死亡。那些洞補不了,那些痂好不了。江歌媽媽說她自己在女兒死那天已是死人,我相信。我理解她的偏激,她心里的痛就算把兇手處死多少回都彌補不了,補償不了,更何況有個人性弱點袒露、不斷往江媽媽傷口散鹽的劉鑫。
我假設了太多,卻還是想象不出,處在同一情形下,我會怎樣辦。我在別人的文章下留言,說如果我被殺了,我希望兇手判無期。個人的一點經驗告訴我,活比死難多了,如果要懲罰,我愿意誅心。
曾被轎車撞過,法律也不過如此,作為肇事者的成本太低了,他甚至說蘇州一條人命八十萬呢,把我撞死了還省事呢。
也許,這輩子我賺不到這么多錢,可是我還不想死呢。
法律哪里是萬能的呢?道德也不是。
大家還是擦亮眼睛,照顧好自己。
生命脆弱,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