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業家?是那些初創企業的創業者?還是那些成熟大企業的高管?從亞當·斯密《國富論》開創了經濟學以后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沒有明確的定義。在美國,企業家往往被定義為創辦了自己全新小企業的人,在德語中“企業家”被翻譯為老板或者職業經理人。在以需求創造供給的傳統經濟學中,企業及企業家群體顯然是被忽略的群體,我們更多地關注了需求、市場和消費者。然而事實上,在我們上一本《知識與權力》書中講到,在新型經濟學中,是供給驅動需求,而富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群體,才是真正推動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原動力。但到底什么樣的人才是企業家呢?
比如你在市中心開辦了一家餐廳,抑或是在商業旺地開設了一家服裝店。如果你只是做一些重復,沒有創造性的事情,那你應該至多是一位成功商人,而當然不是一位企業家。而事實上,在所有的企業當中,企業家只占極少的一部分。他們創造出了新穎和與眾不同的東西;他們改變了價值觀。這種與眾不同的東西,不只是產品,還包括服務和商業模式或者技術。
那么企業家意味著什么呢?企業家需要用資本去從事創新性的經濟活動,他們并不是資本金,也不是投資家,而是的確會在投資中承擔風險的人,他們用現在的資源去實現對未來的期望,這本身就意味著風險和不確定性。所以企業家的一大特征就是對愿意面對和承擔未來的風險,而相反,追求確定性的人往往不能成為優秀的企業家。
任何有勇氣面對決策和風險的人,都能通過學習成為一名企業家,并表現出企業家精神,因此,企業家精神其實是一種行動,而不是人格特征。它的基礎在于觀念和實踐,而非直覺。
每一種實踐都是以理論為基礎的,企業家精神是以為經濟和社會理論為依據的,他們講變化視為常規。他們的任務就是做出與眾不同的東西。在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古典經濟學,以及以凱恩斯為代表的宏觀經濟學中,他們追求的是當前事物的利益最大化,注重使用現存資源發揮最大的作用,并建立穩定的經濟體平衡。他們將富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歸為外部力量,進而忽視了企業家在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企業家視變化為健康的標準。通常,他們自己并不引發變化。但企業家總是尋找變化(這一點也定義了企業家和企業家精神),對其做出反應,并將其視為機遇而加以利用。
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企業家精神就是冒險,他們從事的都是充滿風險的事情。但我們看到的在微型計算機或者生物遺傳學等高科技領域,表面上看起來企業的失敗率非常之高。但是我們看到他們的回報和風險是完全正正比的,甚至其回報的價值要高于其承擔的風險。美國著名的貝爾實驗室,從1911年設計出第一個電話自動交換臺開始,到1980年設計出光纖電纜和晶體管等。在這70多年間,他們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成功,他們的經歷表明,即使在高科技領域,企業家精神和創新也是可以低風險的。同樣的例子還有IBM公司、英國的瑪莎連鎖百貨公司、3M公司等一大批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公司。
總結起來,今天我們了解到,什么是企業家以及企業家精神。企業家和企業家精神的本質就是創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