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茍富貴,勿相忘。"可惜,簡書似乎不明白這個道理。
圖片發自簡書App
我是編號第8號的第一批簡書簽約作者,經歷過簡書出版的第一本合集書,曾經和前夫一起在簡書上共同撰文,也曾參與過簡書與魅族手機商務合作的征文比賽獲得第一,簡書創始團隊還曾在我過往開的咖啡館院子的大樹下,喝著咖啡聊著未來的方向,這樣的我,在經過幾個月忙碌工作之后,今天突然收到一個不算熟悉甚至有些陌生的簡書官方人員帳號私信,通知我“你被解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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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這只是個誤會,畢竟簽約以來,基本沒有任何所謂的經紀或者編輯來跟我討論出版或者參加活動啥的,更多時候都是我自己寫自己找編輯,沒有編輯找過我催過計劃過什么出書寫作計劃之類的,更何況我手上的合同還是2017/5/17簽約的,為期10年,這連一年都還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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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多的就不用再多說了,解約了也好
謝謝簡書,讓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簽了所謂的合同,意思就是你不準在別的地方發文,所有出版都要經過我們,但我們如果要改變策略,隨時可以不提前溝通地單方面更改合同或取消合同。
簡書,你牛!連斗魚TV直播那麼大的公司都沒那么霸道
朋友圈里有人勸我好聚好散,但我的性格就是該說就說,簡書如此對待自己簽下的作者,沒有資格做經紀和出版編輯的角色,有志寫作的朋友,在選擇平臺簽下合同時,還要多多注意自身權益,別因為所謂人情而輕易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