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尼各馬可倫理學》第二卷
第三章 快樂與痛苦作為品質的表征
1.又回頭看了下注釋,了解下亞氏指的品質的定義:在希臘語中,“倫理的”或“道德的”是指通過習慣而獲得的品性、品質,即人們所說的道德。那么,可以說品質約等于道德?
2、亞氏認為必須把伴隨著活動的快樂與痛苦看作是品質的表征。也就是判斷是否具有某種品質得看他在過程中是快樂還是痛苦。
舉個栗子:“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孔子也是據顏回的“樂”來判斷顏回的賢的:“賢哉,回也。”
為何如此判斷?因為道德德性與快樂和痛苦相關。
(1)快樂使得我們去做卑賤的事,痛苦使得我們逃避做高尚【高貴】的事。故柏拉圖說,重要的是從小培養起對該快樂的事物的快樂感情和對該痛苦的事物的痛苦感情,亞氏認為正確的教育就是這樣。(如培養對讀書的快樂感)
(2)如果德性同實踐與感情有關,而每種感情和實踐又都伴隨著快樂與痛苦,那么德性也由于這個原因而與快樂與痛苦相關。這一點也見證于快樂和痛苦被用作懲罰的手段這件事。(因為懲罰是一種治療,而治療就是要借助疾病的相反物來起作用。如果一種惡是由過度的快樂造成,其治療手段便是施加痛苦,即懲罰。)
(3)第三,如果我們追求或躲避不應該追求或躲避的快樂或痛苦,或者,如果我們在不適當的時間,以不適當的舉止,或是以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追求或躲避它們,快樂與痛苦就成為品質變壞的原因。但把德性規定為某種不動心或寧靜的狀態,又說得過于絕對,沒有加上正確或錯誤的方式、時間等等限定。
所以說,德性是與快樂和痛苦相關的、產生最好活動的品質。惡是與此相反旳品質。用三點進一步說明。
a.在所有為人們所選擇的三種東西(即高尚【高貴】的東西、有利的東西和令人愉悅的東西)和為人們所躲避的三種東西(即卑賤的東西、有害的東西和令人痛苦的東西)上,好人都做得正確、壞人則做得不正確。即便高尚【高貴】的和有利的事物也顯得令人愉悅,換言之,好人所選擇的事物并不因它高尚【高貴】而不令人愉悅。因為高尚【高貴】的事物本身就令人愉悅。
b.快樂從小就伴隨著我們。所以我們很難擺脫掉對快樂的感覺,因為它已深深地植根于我們的生命之中。
c.我們或多或少地都以快樂和痛苦為衡量我們行為的標準。所以,研究德性無可避免地與快樂與痛苦相關。
d.戰勝快樂比戰勝怒氣更難,而技藝與德性卻總是同比較難的事務聯系在一起的。故德性與政治學也就必然地與快樂與痛苦相關。對快樂與痛苦運用得好就使一個人成為好人。反之,成為壞人。
所以,德性與快樂和痛苦相關。德性成于活動,反之,也毀于之。同時,成就著德性也就是德性的實現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