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學者古德萊德課程理論談起,他提出了五種不同的課程,我想談談其中的三點
領悟的課程,是我們老師想要交給孩子什么內容。運作的課程,即指在實際課堂上教了什么。經驗的課程,即指學生實際學了什么的課程。按正常說我們往往都是希望一堂課下來,孩子們能實現我們的教學目標。但結果確大相徑庭。那么問題就是我們教了什么并不等于孩子學了什么。
這就需要我們反思了,我們大部分老師只是為了教授知識,但絕對不是教授一種能力和方法。這些知識是需要我們老師來教的,還是他們通過別的方法自己就可以獲取呢?想到這,我就想我們不如授之以漁,著眼于他們以后未來長期的發展而努力。
對于我來說如果想把自己的語文教好,要先學會整合,打通教材,前后進行聯系,對自己這個學段有一個整體的把握。然后反思一下每節課怎樣教學生,讓他們學到一種方法,然后觸類旁通,這樣學生學的更多,在教的時候也能做到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