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的哲學定義:善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是具體事物的運動、行為和存在對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的生存發展具有的正面意義和正價值,是具體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生存發展的特殊性質和能力,是人們在與具體事物密切接觸、受到具體事物影響和作用的過程中,判明具體事物的運動、行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滿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產生了稱心如意的美好感覺后,從具體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來的有別于惡的相對抽象事物或元實體。

善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善不能離開運動、變化和行為單獨存在,不能離開運動、行為和存在的主體——具體事物單獨存在。善存在于具體事物和具體主體之中,存在于運動、行為和變化之中。善行、善事必有善主,惡行、惡事必有惡主。善主、善行和善事中必然包含著善,惡主、惡行和惡事中必然包含著惡。

具體事物不僅普遍具有相互作用相互聯系的客體性質和能力,而且還普遍具有自覺、自主、自動、自強的主體性質和能力,具體事物是主體和客體組成的統一體,是主體性能和客體性能組成的統一體。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約定俗成地把具體事物具有的相互作用、相互聯系的客體性質和能力的稱為價值,把具體事物具有的自覺、自動、自強的主體性質和能力稱為意識。

價值和意識都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都是人腦在感官觀察具體事物的基礎上,從具體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來的普遍性規定組成的認識對象,都是存在于每個具體事物之中的不可被人感到但可被人知道的絕對抽象事物或元本體。實際上價值和意識是人們對同一個認識對象冠予的兩個不同名稱,是完全能夠相互包容的名稱不同的絕對抽象事物或元本體。

具體事物的運動、行為和存在同人類的生存有密切聯系,對社會的發展具有重大作用和影響。有的運動、行為和存在有利于人類的生存,對社會的發展具有正面的意義和價值,符合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的意愿和意識。有的運動、行為和存在有害于人類的生存,對社會的發展具有負面意義和負面價值,違背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的生存發展意愿和意識。具體事物的運動、行為和存在對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的生存發展所具有的意義、價值和意識,是正面意義和負面意義、正面價值和負面價值、正面意識和負面意識組成的統一體。

真、善、美、好是具體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生存發展的特殊性能和規定,是存在于具體事物之中的相對抽象事物或元實體;假、惡、丑、壞是具體事物具有的有害于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生存發展的特殊性能和規定,也是存在于具體事物之中的相對抽象事物和元實體。

善是客體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是價值和意識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之一,是和負價值、負意識相互對立的正價值、正意識,是和惡對立的相對抽象事物或元實體。

人類為了實現生存發展的基本目的,應該褒善貶惡,應該求真棄假,應該愛美嫌丑。

人為什么要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因為世界是對人類的生存發展具有意義、具有價值、具有意識,因為自然和社會的環境、現象、行為和事物具有作用和影響人類

生存發展的性質和能力,因為人只有通過自身的實踐行為,消除環境、現象、行為和事物對人的生存發展具有的負面意義、負面價值、負面意識,增大環境、現象和事物對人的生存發展具有的正面意義、正價值和正面意識,才能實現自身生存發展的基本目標。

人類在自然界出現以前,具體事物具有的規定、性能、規律、本質象未經開發的寶藏,靜靜地沉睡在具體事物之中沒有被開發出來,所以沒有現在所謂的抽象事物。抽象事物是人為了自己的需要,把具體事物具有的內在規定、規律、性能從具體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來,并加以冠名形成和產生的的認識對象。隨著人類思維認識能力的提高,真和假、美和丑、好和壞、善和惡這些具體形式的抽象事物逐步被人從客體具體事物中分解和抽象出來了。人們關于價值、美、丑、好、壞、善、惡知識的形成和產生,同具體事物、同人的生存發展需要、同人腦的思維分解和抽象活動有密切關系。

真、善、美是人腦在感官觀察接觸客觀具體環境、現象、事物的基礎上,通過對具體事物的分析比較從其中分解和抽象出來的,有利于人類生存發展的、對人類的生存發展具有正面意義、正面價值和正面意識的認識對象,是具體事物、具體現象、具體事情、具體行為具有的,能夠引起人們對它產生興趣并進行關注,使人在接受和獲得該具體事物作用和影響的過程中,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得到滿足,產生快樂、幸福、稱心、如意等美好感覺的性質和能力,是和假、惡、丑相區別的相對抽象事物。

運動是具體事物的一般形式。行為是相對顯著的運動,存在是相對靜止的運動,行為和存在是具體事物的兩種對立統一的具體形式。真是人們從具體事物的的一般形式——運動中分解和抽象出來的認識對象,善是人們從具體事物的具體存在形式——行為中分解和抽象出來的認識對象,美是人們從具體事物的具體存在形式——存在中分解和抽象出來的認識對象。

不同的人對同一個具體事物的同一個行為行為會有不同的看法和觀點,有人認為它符合自己的意愿,是善行,有人認為它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不是善行,還有人認為它違背了自己的意愿,是惡行。對于什么是善行、善事、善主的問題,人們給出的答案也不相同。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這種情況的出現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原因是不同的人關于同一個具體事物的存在、行為和變化具有不同的經驗和知識。知識和經驗豐富的人可以迅速準確地判明一個認識對象具有的善惡性質和能力。缺少知識經驗的人很難正確判斷一個認識對象具有的善惡性質和能力。另一個原因是個體和集體的生存發展需要、利益和具體意愿時常存在差別。在日常社會生活中,個體和集體的生存發展需要和利益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少數人和絕大多數人的生存發展需要和利益時常存在差別,少數人同多數人的意愿、意向、意識時常存在差別。

電視劇劉羅鍋的主題歌中有兩句歌詞: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咱老百姓。這兩句歌詞唱得太好了,完全符合天理和社會發展規律。天地之間有大美,老百姓的生存發展需要是稱重萬物的秤砣,是丈量世界的尺度,是區分美與丑、善與惡、好與壞、真理與謬誤的社會客觀標準。

人是萬物的尺度,善是萬物之一,所以人是善的尺度。這里所謂的人不是指社會中的個別人,而是指社會中的絕大多數人,是指占社會多數比例的人民。社會的發展進步是有客觀規律的,人是社會發展變化規律的制定者,人們參與創造自己的歷史。社會絕大多數人的意愿、意向、意識就是社會發展變化具有的客觀規定和客觀規律。

我國十三億人民正在積極籌備的北經2008年奧運會,有利于促進全中國人民的體育運動,有利于弘揚和平、友誼、進步的奧林匹克精神,有利于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具有促進社會進步和絕大多數人生存發展的性質和能力,對社會進步具有正面意義和正價值,它包含著真理、善良和美好,它符合全世界人民的美好意愿。但是,還有極少數人對北京2008

奧運會的火炬傳遞活動進行破壞,發表有失公允的言論。少數人對北京舉辦2008年奧運會說三道四,難道能完全否認北京舉辦2008

年奧運會的行為中包含著真、善、美的客觀事實嗎?難道能令人相信真、善、美不是真實存在于具體事物之中的客觀事物嗎?

人類的生存發展需要是豐富多樣的,人不僅有生理的物質需要,而且有心理的精神需要。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的滿足只有維持在一個正常合理的水平上,人才能感到生活的美好,才能感到具體事物的存在、行為和變化對自己具有的善意。

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人們必須首先進行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活動,在滿足生理的物質生活資料需要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宗教的、政治的、倫理的、文化的、藝術的、審美的活動,才能滿足心理的精神需要。因此,人們關于社會發展進步的意愿、意向、意識,關于真、善、美、好、真理的客觀標準同人們一定時期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方式有著密切的關系。

人類關于“善”的本質、關于“善行”問題的認識,具有悠久的歷史。

“可欲之謂善”,是我國春秋戰國時期的人對善的理解,也是我們的先哲最早對“善”的解釋和定義。善就是“可欲”

,就是人的欲望可以得到滿足;這時期人們關于善的概念比早期已經有了很大的擴展,已不再僅僅指羊多、食物多、有飯吃等等原始含義,而是已從食物對人的生存的支持,對人的食欲的滿足擴展到了一切事物對人的生存、生命的欲望的滿足。

在古希臘,人們對善的認識同我們的祖先基本上是一致的。善不僅有好、可欲、有益的意思,還有幸福的含義。蘇格拉底就認為:對于任何人有益的東西對他來說就是善。他甚至將善的知識稱為“一種關于人的利益的學問”,而

“一切可以達到幸福而沒有痛苦的行為都是好的行為,就是善和有益

”。蘇格拉底的善,希臘文中本來就有好、優越、合理、有益、有用等含義。蘇格拉底還認為:美就是善。他認為美德就是善。善是至高無上的宗教,是指導人們思想和行為的唯一東西,人們應該認識什么是善行。

蘇格拉底同歐提德謨斯關于什么是善行進行過一次有趣的討論。

歐:請問蘇格拉底先生,什么是善行?

蘇:盜竊、欺騙、買人當奴隸,這幾種行為是善行還是惡性?

歐:是惡行。

蘇:欺騙敵人是惡行嗎?把原來敵人占領的城市里的人賣作奴隸是惡行嗎?

歐:這是善行。不過我說的是朋友,沒有說敵人。

蘇:照你說,盜竊對朋友是惡行。但如果你的朋友準備自殺,你盜竊了他準備自殺的用具,這是惡行嗎?

歐:是善行。

蘇:你說對朋友欺騙是惡行,可是在戰爭中,軍事統帥為了鼓舞士氣,對士兵說:援軍就要來到了。但實際上并沒有援軍,你說這種欺騙是惡行么?

歐:這是善行。

蘇格拉底認為,既然同一件事情,同一種行為,不僅對于不同的人,而且對以同樣一種人(如對朋友),可以是善行也可以是惡行,因此,具體的有條件的善行是不真實的,只有一般善的行為才是真正的善行。

佛教認為善行是對自己有益的,對他人亦是有益的行為;是在今世好的,在來生也是好的行為。這四個條件具備,才能算是純善的行為。

佛教所說的善法就是指包含善的行為,善法就是善行。善法有世間的,有出世間的;種類繁多;但簡單點來講,最基本的善法,不出十種,叫做“十善”。這十善法,即是十惡法的反面:身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口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意不貪,不嗔,不癡。

若再從心理上來研究分析,這善法(善行)的心理,可得十一種,在唯識學上,叫做“善心所法”。善行是善意、善心的存在和表現形式,善意、善心是善行的內容和本質。善心、善意不是憑空在人腦中形成和產生出來的,而是由十一種社會知識作為根據的。

[

善的語言學定義

音shàn

意:

⒈善良;慈善

⒉善行;善事

⒊良好

⒋友好;和好

⒌熟悉

⒍辦好;弄好

⒎擅長;長于

⒏好好地

⒐容易

⒑姓

在最廣時間范圍內被證明對最大多數人有利的行為被稱為是善的。

善本身是一種主觀判定結果,隨著主體和時間的變化,而被賦予不同的內容。

12、這是我理解的善,善是我心中的一種信仰

什么是利?就是權、錢,能給自己獲得物質享受、支配外在世界的物質保障。

在實際生活中,往往“利”與“惡”常常聯系在一起,得到了“利”,也做了惡。也許有人覺得做惡沒有什么,其實,做下的惡就是附在這個人身上。做的惡越多,身上的惡也就越多。科和惡總是把人送向天堂(不是真正的),又把人推向地獄。把自己和外在世界割裂開來,是人最愚蠢的選擇。

現實中的人,總是受“趨利避害”的本性所支配。這種力量讓人迷失本性、把社會、世界離我們真正向往的世界越來越遠。而且使人認為,現實中的這個世界是美好的,是天堂,其實我們人類社會和自然界強肉強食、適者生存的動物世界無異(極端化的話,人的生命就是爭奪、不是爭奪別人,就是被別人爭奪、在六道輪回中,“修羅”界就是這樣,無時不刻地戰爭,殺人或者被殺,永無寧日),對這樣的世界、人間。不知不覺,被奴役、支配,而且還覺得很舒服。

做為一個人,上天賜于我們身體,賜于我們感官,讓我們感知這個世界、讓我們得到身體、感官帶來的滿足和歡樂。

成為一個人,上天又賜于我們“自我”意識,讓我們體驗感情付出與收獲、讓我們認識這個世界、讓們個人意志得到滿足和快樂。

對每個人而言,身體、自我,使我們得到很多(有歡樂、有痛苦),但也同時給我們帶來了物質世界的束縛和限制。蒙蔽、錯誤引導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甘于受到外在力量的控制和支配。遠離真正的自由和快樂{沒有痛苦、只有歡樂(不是一般意義的快樂,不是由身體、自我得到滿足得到的快樂)祥和的世界,這樣的世界存在于我們的感知之外,甚至我們心靈之外}。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善與惡的區別,才是最根本的區別,其它的,都是沒有意義的區別。

因為善(趨善、向善、心中有善、以身行善),而無我,從“小我”走向“大我”,解放心靈,讓我們的心靈擺脫身體、自我的雙重枷鎖、消滅矛盾、超越物質的有限。到達善的終極世界,走向真正的自由與快樂。(世界是善、惡兩極的,無論是善的終極、還是惡的終極都是世界的不同形式。世界是始于善,終于善,也可終于惡)

塵世中的修煉,不只是參透這個世界的法則(參透自我、參透善惡),讓心靈從身體、自我的限制中走出來,一次次的用身心去證明、體驗善的境界,在生活中、在自己的生命中,讓自己整個身心遠離惡的包圍、進入善的圓融世界。讓一個人的心靈徹底質變的過程。

人只要有身體、自我,就會有“趨利避害”的本性、就會有對“利”的爭奪,就會產生矛盾沖突,就會在解決矛盾沖突的斗爭、戰爭,就會分出強弱,在大部分情況下,強的越強,弱的越弱,但有時,強的會衰敗,弱的也會走向強大,所以,做為強者,有衰敗的可能和危險,沒有絕對的保障,而弱者,長期受強者的打壓。存有積憤,所以不管強的,還是弱的,都是在“惡”的世界中體味痛苦。在佛教中“六道輪回”中萬劫不復。

而如果能對身體、自我超越的話,從小我走向大我,走向無我,趨向善的終極,消滅矛盾,超越物質世界的有限,就是極樂世界(善的終極,善的全部,無邊無際、無始無終,超越空間、時間的存在)。

“什么也沒有,無”,以前自己認為的,只是主觀中存在的認識,其實是在客觀世界中,不存在的世界。或善、或惡。是萬物發展的方向,但不會是無,針對某個個體而言,分成了部分,而這些部分又與其它組成新的整體。對以前存在的個體而言,可以認為是無。

對于“自我”來說,最難接受的是身體、自我的消亡。自我會滅亡嗎?可以肯定的是,趨向善、從小我走向大我、以無我徹底解放心靈。那是自我消亡的方式,有沒有其它方式呢?人死后,沒有了身體后,自我會消亡嗎?如果消亡,解放心靈的活,也不錯,如果,不消亡,永遠存在下去的活,備受折磨的話,那可真是萬劫不復啊!人死后,這個人身上的罪惡,不會讓他輕易解脫的。

一個人把身體當做真正的自己,是錯誤的,把自我意識當做真正的自己,也是錯誤的,真正的自己是“自我”意識的一種反映,是不存在的,擺脫身體、自我后,享受自由暢快的心靈,那是物我兩忘的境界,是無所謂“我不我”的。

如果,一個人的“自我”意識,不消失的話,那么,這個自我的存在將是它本身得到各種痛苦體驗的根源!

佛學知識

【善】

(梵kus/ala,巴kusala,藏dge-ba)

指其性安穩,能順益此世及他世的白凈法,與‘善業’相通。有時則指善業之性質,有‘道德的、正確的’意涵。此善性,與不善、無記(非善亦非不善)合稱三性。《大毗婆沙論》卷五十一云(大正27·263a)︰‘若法巧便所持,能招愛果,性安隱故名善。’《俱舍論》卷十五云(大正29·80c)︰‘謂安隱業說名為善。’《成唯識論》卷五云(大正31·26b)︰‘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此等皆顯示,善不僅性安隱,且能招可愛果,順益此世及他世。

善之種類眾多,諸經論說法各異,茲略述如下︰

(一)二善︰此有多種,略如下列︰

(1)有漏善與無漏善︰陳譯《攝大乘論釋》卷十三云,有漏善為白法,無漏善為凈法。又,有漏善為未斷煩惱之世間善,包括五戒、十善等,依此能招未來樂之果報;無漏善則為可斷除煩惱之出世間善,亦為得涅盤菩提之善,依此不招感未來之果報。

(2)止善與行善︰智顗《法界次第初門》卷上謂,止息惡行,不惱于他,稱為止善,屬消極之善,如不殺生、不偷盜等;積極修行勝行,利安一切,稱為行善,如布施、放生等。

(3)定善與散善︰息慮凝心而止住妄想,稱為定善,乃禪定心修習之善業;策身口意而廢惡修善,稱為散善,乃散心所修之善業。善導《觀經疏》〈玄義分〉謂《觀經》所明的十六想觀,前十三觀攝定善,后三觀攝散善。

(4)未生善與已生善︰未生善者,指未修習戒、定、慧諸善法者;已生善者,指已曾修習者。《大智度論》卷四十八云(大正25·405c)︰‘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長。’

(二)三善︰謂初善、中善、后善。此三善之說,廣出于諸經論,但解說不同。《大乘廣寶篋經》卷中列舉聲聞、菩薩之五種三善。謂身、口、意三善行,為聲聞之初善。戒、定、慧三學為中善。空、無相、無愿等三三昧解脫法門為后善。不舍菩提心為菩薩之初善,不念下乘為中善,回向一切智為后善。此中,聲聞三善又稱小乘三善,菩薩三善又稱大乘三善。

(三)四善︰《大毗婆沙論》卷五十謂善有勝義善、自性善、相應善、等起善四種。其中,‘勝義善’,又名真實善,指勝義諦門中之被稱為善者,即涅盤法。‘自性善’,謂不藉他緣,其體自善者,指慚、愧及無貪、無嗔、無癡等三善根。‘相應善’,又名相屬善、相雜善,指意業之善。即與前三善根相應的心心所法。‘等起善’,又稱發起善,指意業所起之善。即身、口二業及不相應行之善。

(四)十一善︰指信、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十一種善。乃唯識宗所立六位心所之一,此心所順益現、未二世,故名為善。茲略述如次︰

(1)信︰謂自性清凈,亦能使相應之心心所同樣清凈。例如︰水精珠能使濁水變清。信珠在于心,相應之心心所也都為之清凈。

(2)精進︰亦稱勤。勇悍無懼之意。指能耐勞苦的心,能對治懈怠、成滿善事。

(3)慚︰謂回顧自身及所依之教法而心生羞恥,尊崇賢人善法而止息諸惡事。

(4)愧︰謂回顧他人之譏刺而以自己之罪惡為恥,乃不親惡人,不作惡法。

(5)無貪︰謂對三界及三界受生之因緣厭離而無愛著。

(6)無嗔︰謂對三苦及三苦之因緣無怒恚,而有哀憐之心。

(7)無癡︰謂了知諸法之事與理。

(8)輕安︰謂身心輕利安適,伏斷煩惱。

(9)不放逸︰謂防惡修善,護心不令放蕩縱逸。

(10)行舍︰謂離昏沉與掉舉,內心平等均衡。

(11)不害︰謂不損惱有情,內心只有拔苦的悲心。

(五)十三善︰《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將善分別為十三種,即︰自性善、相屬善、隨逐善、發起善、第一義善、生得善、方便善、現前供養善、饒益善、引攝善、對治善、寂靜善、等流善。就中,‘自性善’指信、慚及愧、三善根,乃至不害等十一種善之心所法;‘相屬善’指與自性善相應的其他心所法;‘隨逐善’指善法的習氣;‘發起善’指所發的身、語二業之善;‘第一義善’指真如;‘生得善’是不經由思惟加行的任運起善;‘方便善’指聞正法如理作意而生的善;‘現前供養善’指對如來興諸供養業;‘饒益善’指以四攝法饒益有情;‘引攝善’指以施戒等福業引攝生天之異熟,或顯得涅盤之因;‘對治善’指厭壞對治、斷對治等各種對治法;‘寂靜善’指斷盡一切煩惱的涅盤界;‘等流善’指由寂靜的增上力所發起的神通等功德法。

善:是心理學上對感覺的一種描述。善良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面目慈善,一般表現為處事大度,對人對物總是替對方想,很少替自己想,一般長得體態龍鐘,行動較緩慢,舉手投足的力量不是很大。它的反面是“兇”。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