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胎單身到25歲后,我痛定思痛,決定在今年找到另一半。
之前我總覺得,開心的做自己就好,世界這么大,一定會遇到個喜歡我的人,而單身到現在的原因也是如此,“開心的做自己”。
從小到大我都是個假小子,畢業工作后利落的短發,一身oversize的運動裝,1.72米的身高,做事雷厲風行,很多女同事都說我是帥T,追著跑著跟我求交往。
只有我自己知道,中學時坐公交碰到咸豬手,留下了心理陰影,從此以后就一直用男裝包裹著自己,顯得又兇又酷,好讓自己免受傷害,久而久之便愛上了這種風格。
也曾嘗試過變回少女的,在網上買女裝,但收到快遞的時候,比收到情趣用品還做賊心虛,偷偷拿回家站在鏡子前試穿,最終還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了。
后來在一次聚會上,我遇到一位男生,處事得體,博學又溫柔,長相跟身高都是我的菜。我主動添加他的微信,有意無意問他喜歡女孩子的類型。
朋友告訴我,要想把他搞到手,先培養女人味。
我們正式約會的前一天,朋友帶我去逛街買衣服、挑飾品、做頭發,一整套流程下來花了我幾乎三個月工資。出門前,朋友還給我涂清潔面泥,保養護膚,甚至還給我噴了她珍藏的“斬男香”,說這個味道男人一聞,保準意亂情迷。
我踩著不合腳的高跟鞋出現在他面前時,他明顯驚喜了一下:“你比上次見面美多了。”
美這個字其實讓我聽起來挺不舒服的,但自己穿女裝能帶給人驚喜的感覺還不賴,主要還是他驚喜。
他喜歡柔弱需要被保護的那類女生,我心想,我也可以變得柔弱。他喜歡顧家的女生,我想,自己或許也可以很顧家。
單身到25歲,可能就是因為自己沒有很柔軟、顧家吧。
其實當他看到我穿女裝時的那種驚喜感,就讓我為自己的假裝感到竊喜,所以我也可以假裝柔軟和顧家,假裝似乎能讓自己嘗到甜頭。
我們繼續約會了一兩周時間,拉手,擁抱,淺嘗輒止,因為我們每次約會的時候,我都要提前手忙腳亂的準備很久,后腳跟常常被磨破皮,我其實很討厭這種失控感。
他在外稱呼我為女朋友時,我都在想,我真是他的女朋友嗎?我們真的合適嗎?他大男子主義,沒有夢想,甚至一點都不浪漫,總是在跟我講大道理。我之前看到他的優點,似乎讓我感覺自己有些幼稚。
但我們真正不合適的地方是,他欣賞的是假裝的我,不是原汁原味的那個假小子。
我還是強忍著跟他相處,覺得自己25歲還單身,應該把找另一半的合適的標準再放低一些。
但由于假裝,總歸還是有很多會露餡,比如我們有次去郊區露營,碰到一條小青蛇,他嚇得轉頭就跑,我將小青蛇用樹枝趕跑后,走過去,他依舊在嘴里罵著再也不來這鬼地方了。
我們在參加朋友聚會的時候,我總是氣氛擔當,跟每個人都能開開心心侃兩句,甚至在大家都在開黃腔的時候,開玩笑說他尺寸不夠,而他縮在角落里,像是被冷落了一般。
他非常憤怒告訴我,男主外,女主內,女人應該在外面更加顧忌男人的面子。
我想,他可能覺得我在兩性關系中,搶占了他的主導地位,我假裝的柔軟露餡了。
我們總在生活的各種小事里面爭吵,他時常告訴我應該如何做,而當我拿出更好的解決方案時,他卻開始羞愧,從而憤怒起來。
后來我拒絕了跟他繼續相處,我學不會在感情中示弱,甚至都裝不會。
當我把這件事告訴朋友時,朋友說很多男生是要強的,女生在適當的時候示弱,或許能更加讓這段關系更加牢靠。
我說,為什么要女生示弱,而不是讓男生改變要強的習慣?
我逐漸學會了,在一起是雙向奔赴的,不因為他人而去改變自己,也不必偽裝自己。
我依舊喜歡酷酷的短發,穿oversize的衣服,做事兒雷厲風行。我才25歲,據說人這一輩子會遇到8萬多人,我肯定會從中找到志同道合,又喜歡真實的我的人。
要實在點背,晚些遇到也行。
因為我就是我,當我需要靠假裝去維系一段關系時,那么這段關系是不成立的,因為對方喜歡的是我的面具,而不是我。
好好愛自己,接受自己,才會有人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