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節日好像特別多,不知道啥時候開始的,“520”也成了一個有情人之間重要的日子了。這不,單位里同一科室的年輕人小趙,在工作之余念叨好幾次了,說“520”時他要準備99朵玫瑰花,到時候給女朋友一個大大的驚喜。
聽年輕人興致勃勃地討論“520”,討論送什么禮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過往。在我40年的生涯中,也曾有過兩次收到鮮花的經歷。
一次是2004年的2月14日,我家侯先生送給我的。那時我們還沒有結婚呢。侯先生一大早騎著摩托車,走了30里的路,跑到縣城買的花,然后又走了20里的路,給我送過來。
我記得特別清楚,那是一朵嬌艷欲滴的紅玫瑰,配了一捧開滿零零碎碎小白花的滿天星。很小的一束花,但特別好看。家里連個像樣的花瓶都沒有,我們倆就找了一個娃哈哈的礦泉水瓶,用剪刀剪去瓶子的上半部分,瓶子的邊緣不整齊,有點兒劃手,細心的他還找了一塊紗布,打磨了半天。我們注上清水,小心翼翼的把花插進去,放到桌子上。瞬間,整個屋子都變得亮堂了起來。那段日子,我每天睜開眼的第一件事和睡前的最后一件事,一定是呆呆地盯著花看會,后來,花干了,但很長時間我都不舍得扔掉。那時,照相還不方便,更不能像現在這樣在朋友圈里曬曬。不過那束插在礦泉水瓶里的鮮花,和當時自己那種又激動又羞澀的感覺,到現在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第2次是2005年的2月14號,我們婚后的第一個情人節。侯先生沒打招呼,偷偷跑到縣城,來回60里路,帶回來一朵玫瑰花和一盒德芙巧克力。當時也很感動啊,現在我都記得那一年的情人節是農歷的正月初六。生活中的儀式感還是很重要的,要是沒有那朵花、那盒巧克力,十幾年過去了,就我這腦子是絕對不會記住那一天的。
后來我家侯先生就再也沒有送過花,不是他沒這個心了,是我強烈要求不要送的。一來我們居住在農村,和公公婆婆又住在一塊,他們年齡大了,也很傳統,雖然他們嘴上對送花這件事不發表意見,但我估計他們在心里還是很難理解送花這種行為的;二來也是我自己的想法,鮮花再好看,可也不當吃不當喝的,總覺得有點兒浪費。
十幾年過去了,大大小小的節日也過了一些。孩子爸有時會送條絲巾,有時會買個包啥的,還真沒再送過花。
不過,我今天說到這個絕對沒有抱怨的意思,我對夫妻之間送東西這件事很看的開。如果送了,我就滿心歡喜的接受;如果沒送,我也沒有一絲一毫的失望。我們兩個人都對彼此,對這個家竭盡了全力,那又何必拘泥于形式呢?
經歷了將近15年的婚姻,我已明白,一份善始善終的愛,不管開始有多么轟轟烈烈,它的終點一定是生活。
一房,一家人,三餐,四季,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