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四十,我突發奇想,去學心理學。
關系好的直接說,學心理學有什么用?只有心理有問題的人才學心理學。關系不好的私下說,這人心理有病吧,一把年紀了,還去學心理學。學那玩意有啥用?
一個心理學老師,也是四十的時候,去學的心理學。
當時,一個同學笑話他,你都四十了,還學心理學?他很淡定地說,遲早有一天,你也會四十歲。你四十歲的時候可能還不如我。至少我四十歲,還堅持學習。而從你的態度看,四十歲,只能死了等埋。
此話乍聽有點刻薄,對我等人雖老心不死的人來說,也是痛快。
那么,學習心理學,到底有什么用呢?
說實話,還真沒什么用。因為,我不準備就業。
按照當今的價值觀,一個證,若不能轉換為錢,確實沒用。還要花錢去考,不僅沒用,且得不償失。
前兩天,收拾抽屜,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證、職稱證、英語六級證……很多,看得我眼花繚亂。這些都是我用最寶貴的青春換的。曾經因為這些證,我得以維持生計,結婚生子買房。但是,如果我告訴你,這些證都不是我想要的,你信嗎?這些證并沒有給我帶來多少開心與樂趣,你信嗎?
這些都是有用的證,卻沒有一個給我帶來精神上的愉悅。為了考這些證,我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卻沒有從學習中找到多少樂趣。除了,考過的一瞬間,或者說,考高分的一瞬間,覺得自己好牛逼。比如六級,有的同學考了兩次,甚至三次都沒過。我就用了短短兩個月,輕松過關。說沒有自鳴得意,是假的。
然并卵,六級證從來沒派上過用場。因為本科畢業時,我就確定了不考研。我的專業對英語也沒什么要求。關鍵問題是,口語像一鍋稀飯——超級爛。
這些證,對于找工作來說,大部分都有用。但是,對于處理家庭關系來說,都沒用。如果家庭關系一團糟,工作再好,有幸福感嗎?我不知道別人,我只知道,我沒有。
作為一個普通女人,我覺得家和比什么都重要。
我曾經挑剔母親嘮叨,丈夫情商低,兒子調皮搗蛋。理所當然任自己扮演一個“受害者”的角色。在家里,心情低落時居多,陽光開朗時很少。
你看,生活有那么多不順,心情低落,是不是正常反應?
詭異的是,你越覺得自己不幸,自己倒霉,自己命不好。就越不幸,越倒霉,越命不好。
因為,每個人身上都自帶磁場。
心理學讓我學到了什么?
學到了何為“認知曲解”,何為“不合理信念”,何為“主觀推斷”……簡言之,覺察到了自己認知上的缺陷。
有問題的不是問題本身,而是你對問題的看法。
當遭遇挫折,為了不讓自己陷入痛苦的深淵,唯有兩種解決辦法:第一,改變事情本身。第二,改變認知。無論哪種方法,都要靠自己。
而一個心理不成熟、不獨立、沒主見的人,是靠不了自己的。不是說,到了一定年齡,自然就成熟、獨立、有主見了。沒有的。如武志紅老師所言,成人世界的巨嬰比比皆是。
不知道有多少人,有我這樣的想法:那就是,長大后,不要成為我媽。
我媽是個很能干的人 ,也是一個值得尊敬的人。
現在,六十五歲了,還每天和鄰居一起去鎮上的板材廠起釘掙錢。
我媽還曾經是個“名人”——名揚村內外。因為我弟一路考上大學,保送碩博連讀。不僅不花家里的錢,逢年過節還能給父母錢花。畢業后,自己找工作,賺錢買房買車。比起村里那些,要給兒子娶媳婦,要給兒子蓋房子,要帶孫子還惹兒媳婦嫌棄的大娘大嬸們,我覺得我媽很幸福。去南京去北京去武漢去蘇州……如果不是她死活不肯乘飛機,游玩的半徑還會變大。
可我媽很少笑。為了認同她,我也很少笑,除了裝出來的笑——總不能見到誰,都哭喪著臉吧。
我媽經常沉浸在他人的“不是”中,比如,爺爺奶奶不疼我們啦,經常受公公婆婆氣啦,我爸天天抽煙,還脾氣不好啦——話說,關于我爸抽煙,我媽說了近四十年,我爸現在還抽。
典型的“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或者說,用自己的標準要求別人,更合適。
小時候,最大的感受就是,我媽一笑,便是晴天。可惜,霧霾天居多。我當時心里想,長大以后,一定不要是我媽這樣。
你猜結婚后怎樣?和我媽一樣。這是后來,我老公說的。
哈哈,心理學有一個詞,叫原聲家庭。它所表達的就是家庭對一個人性格的養成與處理親密關系能力的影響。
在痛苦中摸打滾爬了很多年,一度以為自己精神分裂了。
心理學告訴我,還沒到那個境界。曾奇峰老師的精神分析告訴我,痛苦的來龍去脈。
當我理清了頭腦里的一團亂麻,理清了與過去的關系,理清了與父母、公婆、丈夫、孩子以及自己的關系。一切痛苦都融入一杯清水,喝下去睡一覺,從此陽光燦爛。
當然,心理學并不是忘川河水煮的孟婆湯,喝了就能忘記前世今生、愛恨情仇、煩惱憂傷。它只是一門學科。
請各位別曲解了我的意思,把它妖魔化。
一種病一種藥。頭孢治不了病毒感染,這是鐵定的事實。所以,那些說心理學沒用的人,心理學的確是沒用的。
心理學與我,只是一種興趣。對于有些人來說,興趣是個沒用的東西。但是,我卻從心理學的皮毛中的一根毛里,找到了自己痛苦的根源。
而這痛苦恰如泰戈爾所言:我們把世界看錯了,反說它欺騙我們。
現在的我當然也有煩惱,但是,陽光已照射進來,霧霾不復存在。這就是“沒用”的心理學給我帶來的,我個人覺得最“有用”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