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熱播劇《安家》塑造了一個讓人又愛又恨又心疼的角色:房似錦(孫儷飾)。
房似錦在劇中是老牌985大學畢業的名校高材生,是安家天下房產中介的金牌業務員。
她今年29歲,正值女孩子既有錢又有實力的年紀,但是她的衣品卻十分樸實:只求干凈整潔,不求大名牌。
房似錦第一天來到靜宜門店就被朱閃閃一下看出穿了一身大陸貨:
房似錦很能吃,并且吃飯速度奇快,一口氣喝完一杯豆漿,一連能喝兩杯;然后兩口一個包子,一連吃四個。
這是房似錦身上的兩個反差:她的身份意味著她不缺錢,她瘦弱的身材也意味著她不像是那種很能吃的女孩,并且她那么能吃,為何不長胖?
房似錦是工作狂,她的生活似乎只有工作,連吃飯都要盯著電腦屏幕查資料。
參加十公里跑,房似錦還能拿第一名,為何如此瘦小的身軀擁有如此巨大的能量?
這是《安家》為我們埋下的伏筆,只待自然引出房似錦的真實身份。
到了第十集,房似錦的生母潘貴雨找上門來,在門店前大喊大叫,向她索債100萬,由此引出了房似錦的真實身世。
房似錦,是房家第四個孩子,她的上面有三個姐姐,下面有一個弟弟。
房家一直想生兒子,結果卻生了三個女兒。
當房似錦出生時,潘貴雨就想到要將她丟到井內淹死,幸虧房似錦的爺爺及時出現,才讓她活了下來,所以房似錦的真名叫作房四井。
房似錦在家里的處境十分艱難,在三個姐姐中她年紀最小,又沒有弟弟尊貴,父母不心疼她,姐姐總是拿她撒氣。
她從小就學會了察言觀色,一進屋就能嗅得出誰不高興。
不等對方抄家伙打她,她就開始跑。
最初潘貴雨追上她就是一頓暴打,全村人圍著看也沒人站出來制止。
每一次逃跑,房似錦都拼盡全力奔跑,因為她明白沒人可以幫她,她唯有自救。
后來房似錦越跑越快,直到全家人都追不上她了,她也練就了一下跑十幾里的本領。
別人跑步是為了健康,她跑步,是為了命!
在農村人的觀念中,女孩用不著讀書,房似錦還在九年制義務教育期間,不斷地被父母逼著去打工,每次都要老師上門做工作房似錦的父母才勉強同意讓她繼續讀書。
而在這期間房似錦念書的錢,基本都是她爺爺出的,那個將她從生母手中救過來的爺爺。
九年制義務教育,學習成績優異的房似錦硬生生地比別的孩子多讀了三年!
初中畢業,家里說什么也不讓她念高中了,堅決讓她出去打工。
她生父說:“四井啊,這書咱不念了吧。”
她生母潘貴雨立即應和:“就是,你個十六七的大姑娘,跟人家小孩一起學什么學?明天,你就出去打工,掙錢養家,也好給自己找個婆家。”
房似錦低著頭委屈地說:“老師說我今年升學考,考了全校第一,能進縣一中重點班。”
要是正常家庭,自己孩子成績優異,驕傲、高興還來不及。
但是潘貴雨卻說:“縣一中重點班那又怎么樣?給你免費上不?老師講話不負責任,唱啥洋腔啊?還不得是你媽我出血掏錢嗎?”
房似錦說:“我的學費書本費,都是爺爺給的。”
她姐姐立即惡狠狠地說:“爺爺再寵你,你也不能念了!你必須要出去掙錢。我們姐妹四個必須要公平!”
潘貴雨直接下指令:“明天你必須到城里,你大姨夫的表舅家,他們剛剛添了孫子,你去給他帶。掙錢,供你弟上大學。”
房似錦反抗,三個姐姐就要將她綁起來送到城里去,此時房似錦的弟弟找來了爺爺求助,爺爺將他所有積蓄拿出來交給房似錦,告訴她:“我就這么多錢了,不夠的話,自己再想辦法掙去。咱們說好了,上完高中,咱就不上了。”
故事到這里就結束了,我盡可能詳細地還原了這個片段,此后房似錦如何半工半讀上大學的故事估計會在之后的劇集里提到。
這個片段一下子解釋了我之前提出的所有關于房似錦這個人物的疑問:
1.她之所以跑那么快,是從小挨打練出來的;
2.她之所以吃那么多那么快,是因為她的童年沒什么吃的,有吃的必須吃的夠快才行,老油條謝亭豐說她是鄉下人,讓他說對了;
3.房似錦早飯要吃兩份,那是為了省錢,大家有沒有見過她吃午飯?吃了兩頓早飯之后就用不著吃午飯了,可以一直專心干活;
4.房似錦拼命工作,那是為了掙錢填補家里的那個無底洞,這也是為什么她賺那么多錢卻沒什么積蓄,也沒給自己買點貴的衣服。在潘貴雨的眼里,房似錦掙的每一分錢都該是她的。
全天下最令人感到惡心的母親莫過于此,生女兒的時候想將她淹死,女兒出人頭地了要錢她第一個積極。
兒子是窩囊廢買不起房,女兒是銷售天才賺的錢本早該可以為自己付首付了,她不為女兒驕傲卻像一個催命鬼一樣一個勁地拖女兒后腿。
房似錦經濟困難,潘貴雨就到她的門店去鬧!破壞她的名聲。
女兒將自己僅剩的一點錢給她,潘貴雨厚顏無恥地說“二十就二十,其他的先欠著”,并且立即拿出手機讓女兒轉賬!
房似錦從小在如此惡劣的家庭環境下長大,因此她十分擅長奔跑,她跑得又快又遠!
她的三個姐姐看不得她好,想讓房似錦像她們一樣,做一個農婦。
她的媽媽看不得她好,只希望自己的兒子成才但無奈兒子窩囊不會賺錢。
劇中的房似錦擁有超越常人的體力、智力,她拼命奔跑,卻依然無法跑出原生家庭想要淹死她的那口井!
我國《婚姻法》規定:不管親生父母是否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都該贍養父母。
這樣的法律規定顯然讓人從情感上感到氣憤!但是,如果我們從法律角度上來替劇中的房似錦考慮問題,可以得出一條清晰明了的道路:訴諸法律!
法律規定子女有義務贍養父母,但法律可沒規定子女有義務贍養有手有腳年齡還比自己小的男性同胞!
房似錦真正應該感激的是她爺爺,她對自己的父母是沒有情感上的關系的!
因此,她真正應該做的,是遵守法律,履行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按月給潘貴雨生活費。
這個生活費的多少,視她母親手腳是否便利,是否有穩定經濟來源而變。
同時,法院還會綜合考量潘貴雨在童年時期是否得到了原生家庭的悉心撫養。
并且房似錦若要付贍養費,應該跟自己的三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均攤,就像她們說的:“我們四個姐妹必須公平!”
潘貴雨的衣服打扮很土很普通,生活在農村也不像是很會花錢的樣子。
一個月2000元的生活費已經很十分足夠了,如若均攤,5個兄弟姐妹,換算到房似錦也就400元,一年也就4800元,按照這個標準,20萬已經足夠贍養到潘貴雨逝世了!
潘貴雨來打擾門店生意,安家天下這家公司可以將她視為陌生人存心來搗亂,可以訴諸法律去起訴她!
只不過,劇中的房似錦一次又一次地給錢,顯然是因為那層親情關系不是說斷就能斷的,因此即便她如此聰慧、理智的腦袋,也無法想到冷靜的解決方法,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深陷其中。
父母子女之間的道理是極其樸素的,爹媽對子女好,子女自然能感受得到,并且早在心里無數次地默念我長大后一定要孝敬爹媽。
父母對子女不好,若放在現實中,可沒房似錦那么好說話了!
畢竟并不是誰都像房似錦那么天賦異稟,賺得多花得少,把錢全給潘貴雨,讓她給兒子買房!
大家都辛辛苦苦地做人,憑什么自己辛苦賺來的錢要給弟弟?
憑什么自己拼命的奔跑,卻無法得到命運的獎章?!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