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倒霉╮(╯╰)╭
前言:我越是努力,越是牽不走,那縷屬于我的月光,不過我想,這樣也好,唯有放在心里的,才是永遠的,是誰都奪不走的。
【1】鞋子
于航的家里,有一個專門的位置,里面都是鞋子。
他說,他是匡威控,大約收集了400多雙鞋子不同款式,不同顏色,不同風格的鞋子。
他跟我說的時候,我瞪大了眼睛,然后平靜地掏出計算器,按照最低標準的一雙600元計算,我說他至少花了24萬塊錢在每天換一雙,一年都穿不完一圈的鞋子上。
他哈哈笑著說,不止,很多都是限量版,市面上買不到的。
我就嘲笑他說,哥們兒,你還真是奢侈,改天讓我這個連溫飽都基本不能滿足的人,見識下你那400多雙鞋子。
他說,好。
【2】迷笛2013
于航告訴我說,他今年最大的心愿就是去一次北京。
我不以為然地說,不就是祖國的心臟嗎?犯得上整日里心心念念的?也不怕得心臟?。?/p>
他說,我想去看迷笛,很多年沒去了,每年都有各種各樣的事情耽擱著。
我說,哦,迷笛是什么?
他說,玩音樂的,都想去看迷笛啊。也對,你不玩音樂。
我說,呵呵,是吧?我只會工作,然后在很晚的時候,回家睡覺。不見人,也不說話。其實我有自閉癥。我只愿意和我喜歡的人多說幾句,一不小心就說的多了,結果,別人就很討厭我。
他說,哈哈,是吧,真心沒覺得。
然后他就發給我很多他做的音樂的小樣,問我好不好聽。
我自是愚鈍的,連哆啦咪都分不清楚,學了吉他半年的時間,還只能彈54231323,或者沒有和旋的《小星星》。
為了防止他嘲笑我,卻假裝很懂的樣子說,嗯,你這個小樣沒做完吧,而且你這個是給游戲做的背景樂吧?我覺得游戲的背景樂的感覺應該是霧靄層層的重重山巒上,有青鳥在泣血絕傲地歌唱。
他說,你的描述也太難表現了。不過你說的對,我的小樣確實沒有做完,確實是游戲的背景樂,確實沒被選上。
我說,哈哈。我還真是神人,狗屁不通地亂說一氣,居然猜中了。
于航就說,哎呀,你有慧根啊。
【3】彩云之南
于航說,等到有一天,他存夠了錢,也厭倦了在人群里打滾的日子,就去云南,開一家叫做“諾”的酒吧。
我就說,那我就開家叫做“駐”的咖啡廳,在你的酒吧旁邊,白天那些人都衣冠楚楚地在我的咖啡廳里,品一杯藍山,天高云淡,觀一抹斜陽,吞吐如血。晚上,就去你的店里,撕開華麗的衣服,徹夜狂歡。
他說,你還真小資。不過,云南適合艷遇,適合遺忘,不適合淺斟酌飲。
我說,那還真是遺憾。不行的話,就開個青旅吧,一個小時250塊錢的那種。
他說,可別開在我的店邊上,鬧心。
然后,他便沉默起來,仿佛是陷入了某種回憶,整個人都隱在黑暗里,只是從靈魂的最深處,閃著難以名狀的光彩。
他說,我很懶散,所以云南很適合我。
他說,她曾經也想去云南,只是……
【4】她
他和她,是在學校的一次演出上認識的,她是高他一級的學姐。
他說,他們那次的演出很是成功,那個時候,他還沒做搖滾,還只是跟著伴奏帶,嚎。
他說,他的第一次是在15歲的時候。
他說,他是被誘奸的,他說他喝多了被扛走。
他說,還是被個女人扛走。
他發了個抓狂的表情說,我的初·夜啊~~
然后我就嘲笑他說,你生就一個奇葩,注定要造就一場奇跡。
他說,不過后來,她成了我的初戀。
我說,看來緬懷的同時,感覺還不錯。
他說,是不錯啊,我們是同學,她也玩搖滾,只不過,后來她出車禍去世了,那年我高三,17歲。
他說,她也想去看迷笛,她還想在迷笛上演出。所以我后來就揣著幾百塊錢去了北京,每天饑一頓飽一頓,只是我們一直沒有打出太大的名氣。
他說,我們的樂隊,叫“玩具”。
然后,他就開始很長時間的沉默。
我連忙說,對不住,真心對不住~
【5】抓不住的與被遺忘的
我生日的時候,第一次見到于航。
在一大群人中,他奇異的裝束與不羈行為舉止與那些衣冠楚楚的翩翩佳人,顯得格格不入。
他的整體形象,在我看來,就是閑人勿擾的架勢,兇巴巴的,與我想象中柔情似水的他,有著天壤之別。
那天,他喝多了,一直一直自顧自地說話。
他說,她就像是水里的月亮,抓不住,忘不了。
然后開始嚶嚶哭泣,像是丟失了最愛的糖果的孩子一般。
他說,我把她的名字,紋在自己身上,滿滿都是。
他指著自己的胸口說,你看就在這里,可是現在這里好痛。
那天,也是第一次去他的家里,看到了他滿墻排列整齊的匡威鞋子,大多數都是全新的,高高地放在那里,我卻莫名地覺察出孤寂的感覺。
在一群各色的匡威正中間,有一雙純白色的球鞋,就那么清冷地站在那里,仿佛是天上的滿月,完美卻不能接近。
我走上前去,看到細長的鞋帶上面,有一行流暢的字:
“但與君好,歲月無痕。
——致最美麗的你?!?/p>
【6】月光
大約,每個人心中都有獨一無二的月光,那些月光陪著我們走過了最美好,或者最窘迫的一段歲月。
只是那些月光,最終,沒能陪我們走到我們想要的最后。
就像于航那雙沒送出的鞋子,就像他嘗試用他最愛的匡威來陪著那雙鞋子,就像他把她的名字紋了滿身,就像他的聒噪卻淋漓歡暢的音樂來述說,就像他想用她的名字開一家酒吧,就像他總是試圖用種種不與世同的行為來填補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空白。可是,依然只是徒勞。
這個世界,大約,最后的最后,被珍惜與被疼愛的,都是心里那個完美而虛幻的影子,永遠地巧笑倩兮,永遠美麗如昨。不必卑微地對待,不必刻意地討好,不必接近,不必分離,不必紀念,不必遺忘,不必有誰知道,不必時時翻看,不必被問及,不必有幻想,一直一直都在那里,在自己最深最深的心里,帶著最初的樣子,誰都搶不走。
我們,最后都會被遺忘的。
唯有一點時光,一個物件兒,幾句只言片語,作為,最初愛上的原因,也最后的念想兒,再不必擔心,有誰會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