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晚報在搞曬書房征文,我本可以寫寫自家書房的,但那個房子剛剛賣掉了,自然那個書房也歸別人家了,而我現住在別墅里,別墅的房子大了許多,但書房卻變小了,也就是在臥室做了一、二個小書柜而已,或許能放四、五百本書吧。而我原來的書房可以放書五、六千冊哩,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去年妻子就想賣那個房子,但我與晴谷卻不同意,一個是我有書房,書房里一萬冊書搬到哪里呢,這是一個頭痛的問題,二個是那房子我住了十幾年,而我是一個戀舊的人,我不舍得賣掉那個房子,再說我也不缺那個錢。但現在的形勢不太妙,我手上房子也蠻多,不處理掉一些房子,若是國家對房產政策變了,那我就被動了,所以考慮再三還是決定把那個房子賣掉。中介問我們要賣多少?妻子說不能低于170萬元,因為這房子也算渭塘的學區房,也是挺寶貝的。
有買家都看中了這房子,但他們都是外地打工的需要拿出那么多錢也是彼有難處的。但還是有外地人想買,于是與妻子討價還價,晴谷對母親說,如果低于170萬元,就不賣了。我妻子就說,那你自己去談。結果晴谷親自出馬了,他竟然以163萬元成交,對方的女主人對我妻子說,早知道你兒子這么爽快,我們就不要費那么多口舌了。
那天,我對晴谷說,你說媽媽把房子賣便宜了,你怎么比你媽媽賣得更便宜呢?晴谷說,此一時彼一時,那買家有兩個小孩,又是打工的,這點錢都要七湊八湊了,我們又不在乎幾萬塊錢?
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話:“若不能想及他人,再遼遠再輝煌的思路都是狹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