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的初衷,本是看了《我親愛的朋友們》里面的石均大叔有感而發,寫著寫著,卻跟生活中太多的人對上了號。
這個并不火爆的劇里,石均大叔一開始的人物設定,是一個非常直男癌,省錢到討人厭的老頭。為了省錢他把妻子當作仆人一樣使喚;不光自己家,三個女兒家也不能請保姆,除了上班以外洗衣做飯帶孩子都要親自上陣;妻子明明已經七十多歲了,每天做不完的活計,只要花點錢就是罪過,就要罰跪。。。這樣的男人用鐵公雞來形容一點不為過。
看劇途中老公一直忍不住問我:韓國的男人真的會這樣嗎?
其實我想說:哪里沒有這樣的人呢?
吐槽先從自身說,其實我就挺愛省錢的。
從小我就愛省錢,看到喜歡的東西不敢說要,可能我太需要別人的肯定了,假裝不在乎,就為了得到父母說我一句懂事。
反而我妹,從小就喜歡買買買,懂得撒潑打滾的套路能要求大人買各種不需要的東西,三歲就哄得阿姨給她買過化妝品也是無敵。曾經我是很厭惡這種行為,但如今想來,至少她得到了想要的一切,而我呢。
談戀愛以后,當時的男朋友給我花錢買首飾買包,我也不怎么領情,反倒責怪對方亂花錢,總是買些華而不實的東西讓我覺得壓力很大,不知道怎么還這個人情。吵架多了自然不歡而散,后來或許他覺得我不知好歹又無趣,終于分了手去給別人花錢了。
結婚的時候也是,老公覺得辦酒席像牽線木偶一樣沒有必要,我覺得婚慶公司獅子大開口所以也沒有太堅持,但是婚后的幾年里我一直在后悔和埋怨中度過。
為什么不能后悔呢?其實我也第一次結婚,我也想隆重一次,我也想接受親朋好友的祝福,我也不是小三上位,也不是被包養的情婦,想光明正大的結個婚又有什么錯?
抱怨到后來,連老公自己都說:早知道你這么介意,當時借錢也應該辦一下的。
是啊,早知道,哪有那么多早知道。除了后悔和埋怨,難道真的要為了一個酒席而離婚再結一次婚。
今天我終于可以不用看父母的眼色,不需要別人夸獎我懂事不懂事了,可以自己買的時候,小時候很喜歡的芭比娃娃,已經不喜歡了。
曾經我也不覺得這樣的節儉有什么問題,一直到一件小事的發生,讓我意識到這樣的省錢模式一直持續滲透到今天的生活。
前兩年iphone6新鮮出爐的時候我終于換掉了用來好幾年的iphone4,我爸開玩笑說了一句:你憑什么用那么好的手機。瞬間讓我情緒崩潰。
當時還是在親戚家,前一秒我還在很開心的給表哥炫耀搶到了新手機,下一秒就淚如泉涌。我常常自詡善于粉飾太平,極少在人前流露悲喜,但那一天我沒忍住。
是真的委屈。
想想我妹喜歡聽音樂,一副兩千多的耳機,也從來沒有人問過她憑什么。可能 是我太不講究了,耳機嘛,我用不出什么區別,所以一副300塊錢的耳機都舍不得。是啊,因為我太懂事了,省錢省慣了,所以別人眼里我就是廉價的了,不配用好手機了。
節儉當然是中國傳統美德,但是現在我越來越覺得,如果這樣的美德影響生活質量甚至心情,還不如不要。至少,我就已經被束縛到影響心情了。
手機的事情發生以后,雖然已經時過境遷,但今年又到了要換手機的時候,我爸給我推薦一款手機,我的第一反應居然是:這個手機肯定比iphone便宜吧。當時就意識到了,實際上我爸是個沒什么心眼的人,如果是平時我肯定知道他不是那個意思,但我卻在第一反應里多想了。
以前看到過一篇文章,作者有一兒一女,女兒很懂事,看到想要的東西總是舍不得買,兒子卻很胡鬧,得不到想要的東西就耍賴不走哦。
作者最后說,他其實很想女兒能跟兒子一樣,能夠不那么懂事,不那么讓人心疼。
看完那篇文章以后我轉發給老公并且跟他說:我曾經就像那個女兒,但是如果可以選擇,希望我的孩子能做那個兒子,因為我真的不需要他懂事,只需要他愛自己就好了,真的。
老公說: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