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手機丟了。
之后的24小時里,手常不由自主向口袋里摸去,又悻悻然收回,心先癢繼而茫然,最終化為深深的孤獨感。方聞手機已被尋回,一口長氣呼出,也不由得自問“離了手機,你活得了么?”
電影《手機》上映時還是2003年,轉眼十幾年過去了,費墨一聲嘆息“近,太近,近得人喘不過氣來!”還在耳旁,手機已全面入侵。2016年烏鎮報告,地球網民已達36億,超過世界人口一半(這還得算上嬰兒或住在大象身旁的穴居人)。而在GOOGLE眼鏡沒被大規模山寨前,手機就是普及網絡第一利器。
手機有什么不好?它讓你的垃圾時間變廢為寶,瞄一眼鳳凰新聞心懷天下大勢,刷兩下好友狀態可知悲歡離合,宴請三五好友,三分鐘敲敲點點團購得手,出門前還揮揮打車神器,菜上桌先拍照彰顯生活情趣,談笑有微博,往來多微信。歐陽修云:余生平所做文章,多在馬上、廁上、枕上,今日我等無論等車、行路、如廁、進食、沐浴、烹飪乃至一切空出一只手的時間里,都可以接受手機的關懷。
于是,我們感覺充實了,我們自認勤勉了,我們沉浸在懶洋洋的幸福里。
這些見縫插針獲取的資訊,貌似搶回了寶貴的充電時間,然而48小時后90%的信息就已毫無意義。縱使為了娛樂休閑,想沒想過為何每晚輾轉難眠,總覺得腦子里有事?是否考慮過就是大量的繁雜信息在消耗你的內存?
這都是老生常談,手機對我們最直接的沖擊,是語言文字感和注意力的弱化。我們的讀物,從書本變為雜志,換成報紙,再到博客,最后到微博,能容忍的文字長度越來越短,越發需要聽覺、觸感、視覺的輔助功能,越發喜愛匆匆掠過看下一頁。你是否很久沒寫過140字以上了?是否提筆忘字?多久能看完一本超過200頁的嚴肅文學書?是否拿起雜志直奔整頁的高清全彩圖片?是否五分鐘要看一下屏幕?是否無法長時間做一件事?
自媒體時代,手機要用短短幾行字搶點擊率,標題勢必要過激煽動。像早些年體育撰稿人都很不屑的“新浪體”:“陣中最強妖人原來是他!”,大概是某新秀多上場了20分鐘,數據還看得過去;“某某一數據比肩科比!”,就是某人某項技術統計創生涯新高了;當你忍不住點進去了,那感覺就像進了影院發現預告片就是全部了。刺激過度后便是麻木,文字的細微美感從此與你無緣。
王蒙在備受爭議的《網絡帶來白癡和低智商時代》一文寫道:“語言文字是符號,是思想,不通過大腦的感受、解讀、聯想、思考,它們不過是一群亂碼……當人們只會用耳朵、眼球、舌頭、鼻孔、皮肉來接收信息的時候,很可能意味著頭腦的萎縮與靈魂的干癟。”我們已不是15、6歲躲在被窩里看漫畫的少年,但喜愛的信息接收方式沒多大變化,一是看圖,二是大字標題。2013年夏,廣西師大出版社做了一個“十大死活讀不下去的書”網絡調查,《紅樓夢》高居榜首,四大名著統統有份,《瓦爾登湖》、《百年孤獨》都在其列,可以說和手機一代的閱讀習慣有很大關系。這些書的一致特點就是大部頭、情節復雜、人物性格多樣,而我們對應的反映則是:沒時間,好累啊,記不住,還有25、6歲自嘲“老了腦子不行的”,這都是掩飾自己已習慣不思考。
話至此處,有人打抱不平,“人接受信息方式總有偏愛,有人文字轉化影像能力強,有人直接感官刺激效果更好。”人確有不同,但接受信息的重點不在于接受方式,而在于接受渠道。人的成長來自于和外界的交流,而交流無非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方能感受人性的復雜,社會的多元,這豈是一方屏幕能帶給你的。若每天沉浸在幾十個編輯描繪出的世界里,那和坐牢有啥區別。
梁文道有一次演講時,說到自己最痛恨的飯局,莫過于大家寒暄過后,紛紛掏出手機低頭忙乎。現在很多聚會流行一開飯就上繳手機,就這道理。可以說,要想早退,頻頻看表和翻手機效果最佳。無他,一個人沉浸在小世界的場景太傷氣氛,如同挑釁主講人:“你甭說了,我不感興趣!”。還有更詭異的場景,明明兩人面對面,偏要敲鍵盤聊天,再露出令旁人莫名其妙的微笑,如同兩個霍金在對話。像《生活大爆炸》、《硅谷》都拿這樣的場景當哏,我們卻習以為常。
社交倒也罷了,你是否能想象,一個大家庭,年輕的長子帶著如花似玉的媳婦回家過年,面對一排好奇熱情的眼神,殷切的詢問,大嫂一聲不吭,掏出手機低頭刷微博……而這就是城市里2、30歲的年輕白領飯前最習慣的舉動,比舉筷子還熟練,都不認為這是一種冒犯。
又如背井離鄉工作的青年,逢年過節一回家,老人盼著能說說話解解悶,結果兒子聊電話,媳婦刷微博,小孩玩iPad,蒼蒼白發只得空對一桌菜心寒不已。所以,即使你不在乎動腦思考,不在乎語言文字,不在乎社交友誼,也盡量挪出點時間,跟你珍惜和珍惜你的人說說話。
戰爭不是武器的罪過,而應歸咎于政府和軍火商,手機也不該為這些弊病負任何責任。任何新媒體誕生之初,從電影、電視、再到網絡,都一度被認為文化殺手,但盡管載體變了,人類文明還是一直往前走。只不過,每個人都要為此做點什么,否則下圖可能就變為現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