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孩子,把你的手給我》:在我們自己的童年時代,沒有人告訴我們如何處理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憤怒情緒。我們受到的教育讓我們自己的憤怒感到內疚,在表達憤怒時有一種罪惡感。我們相信憤怒是不好的,憤怒并不只是不好的行為,它還是一種重罪。對待我們自己的孩子時,我們努力忍耐,事實上,忍得太久,遲早我們必然會爆發出來。我們擔心自己的怒氣會傷害孩子,所以我們忍著,就像一個潛泳者屏住呼吸一樣。
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一次,二次可以,但是次數多了就不一樣了,總有一天你會爆發的。
想到了自己,脾氣是那么的暴躁。而我這樣的人就要找到一個脾氣好的老公,和我互補一下,才可以更好一點,本身脾氣不好,如果遇到和我一樣的效果,那么我們的結果也好不到哪去。 相比而言來說,現在的對象脾氣是不錯的,在我心情不好了,可能是因工作的關系或者是生活中,導致自己的心情又是一處不可收拾。在我心情不好時,給我打來電話,別人還沒有問你幾句,你就沒事的沖一句,沒事沖人家一句,而對方還是去謙讓你、包容你。當然,男人嘛就應該多擔待點,有了一次,兩次,三次,而我這種臭脾氣就慢慢的開始依賴他,動不動沖他發火,時間一長,他也是到了一定的底線了。慢慢兩個人的矛盾就開始了。
回過頭想想,還是自己沒有處理好情緒,沒有調整好狀態,傷害到別人。當我們有情緒時,找到合適的方法適當的去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