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八歲那年,我買過一支棉花糖。五毛錢,買了給女同學吃。
那是深秋的一個周末,天氣有些冷了。中午,她穿一件紫色與蘭色相間的厚衣服,劉海齊肩,我們倆人逛街,從西向東走。在大路邊一個拐彎處,看見了有粉紅色的棉花糖,我就買了一支,我們繼續走著路,她吃一口,拿著給我也咬一口,甜甜的味道,瞬時彌漫心間。
過一會兒,我們逛到了河邊的回廊處,她先看見石壁上有粉筆字,歪歪地寫著一句:小狗對小花說我愛你!然后指給我看,我便順口讀了一下,在“愛”字上停頓,我瞅見她滿臉羞紅,明亮的眼神一閃而過。
那一天,我好興奮,開心說笑,再沒有覺得有一絲的冷了。那一天,我才嘗到了戀愛的味道,原來它叫棉花糖。
(二)
我說的事是上世紀九十年代,那時男女同學多數不敢公開交往,青春記憶里,對愛情,我們心中百般渴望,卻仍無法越池半步。
冬天的一個夜晚,下課后我和她一起在操場邊坐了會。我惦記她大半年了,那晚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拉著她的手不松開,腦中一片空白,我不知所措。幾秒鐘后,她從我手心輕輕抽回右手,又在我手上打了一下,嗔笑一句“打你”。
握著她的手,我呆若木雞;看著她的臉,已刻骨銘心。我們都沒說話,靜靜地依靠著。她比我大方了點,又默默的剝開一把花生,喂到我嘴里吃,我慢慢地嚼著,不敢有一絲聲音,她的溫柔融化了我所有的智商,我只被動地享受著那一刻,唯愿時光停滯。
此后,我們再沒這么近距離相處過了。外表互相更加禮貌,內心滋長著對彼此的思戀。
轉眼過完了春節,新的學期開始。情感波瀾,變化無常,傷痛亦有,沉默更甚。到了夏季,又畢業了,各返家鄉,再難交集。
(三)
十五年后,漸入中年,同學聚會,大家相見如初。她依然活潑可愛,笑起來就像一朵花兒盛開。我們一起挨桌給同學們敬酒,她也要喝,我沒讓。那晚,只我喝的大醉,回到宿處,一覺睡到次日天亮。得知她是在宴席散了后就回家去了,我們竟也沒有抽出機會說說私話。
日子就這樣一年一年過去,現在有了網絡聯系,平時可以見到對方的生活狀況,挺好的。也常常會記起曾經的青春片段,我們吃著同一支棉花糖,盈盈脈脈,無私無邪,空氣里全是甜蜜的氣息,眼睛里全是彼此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