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學習目標以從學生的角度去考慮。
B:本質不敢深說。從表面看,學習目標是讓學生要知道和達到的目標;教學目標是老師要達到的目標,也就是老師想要教什么。
C:現在的學習目標朝向學科素養,基于課程標準,根據學情選擇合適的教材。原來的教學目標基于教師的理解和經驗。
A:學習目標是通過讓學生去完成的目標,教學目標是通過教師活動去完成教學目標。
B:“教得多”,往往沒有真實性學習的發生,學生被動學習,所以要站在學生的角度考慮目標,課堂是學生的課堂,不是老師的。
D:特別要注意“學習目標”的描述,可以看出教師是否已經真正以學生為主體。
如:培養……激發……使……等詞語,還是站在教師的角度!現在學習目標的描述,應該是包括行為條件、行為動詞、核心概念和行為程度。
基本格式為:通過……學會……到什么程度……
或借助……怎么學……學什么……學到什么程度……
行為主體是“學生”,是隱形的。當然,可能學科不同,描述方式還會有不同的。
上面只是寫了兩個基本格式,僅供參考!
E:向各位學習!
具體看: 《數學課程標準》10頁第一學段知識與技能第一句話:經歷從日常生活中抽象出數的過程,理解萬以內數的意義。
然后再看第二學段的第一句話,體驗從具體情境中抽象出數的過程,認識萬以上的數。這兩句話的區別。
在看《數學課程標準》16頁數的認識的第一句話,在現實情境中理解萬以內數的意義。這句話可以分解為在現實情境中理解十以內數的意義,在現實情境中理解20以內數的意義,在現實情境中理解100以內數的意義,在現實情境中理解萬以內數的意義。
就拿在現實情境中理解10以內數的意義,這句話再分解成在現實情境中理解5以內數的意義。
如果我們結合我們原來的教學經驗寫成的目標應該是什么樣子的?根據剛才老師們的匯報學習目標又應該寫成什么樣子的?這個問題不急著回答,可以初步對比教學目標和學習目標的不同。
F:“學習目標”與“教學目標”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學習目標”的敘寫形式是在“教學目標”形式上發展的產物,內容主體指向學生,形式上更明確學習的主體學生,這是內容與形式的一致性。“教學目標”敘寫形式具有時代性,主體界定不清,是教的目標還是學的目標或者是教和學的目標。
這是我的一點淺層認識。
G:這種方式讓我又學習了一遍。我理解的,以前的教學目標是從教材和以往的教學經驗以及在網絡上查找,這三個方面中得出的教學目標。現在的學習目標,是通過分解課程標準,得出核心目標,再結合核心素養,和基于標準的教材分析,基于標準的學情分析。也就是說,這兩者來源不同,所要達到的目標,也不一樣。
原來是注重教材上的知識點,現在注重培養學生,課標中要求達到的某種能力。也就是說以前要求把這個知識點背過,會做道題卷子上。現在是,根據這個知識點,達到課標要求達到的某種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