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詩文
01
最近,身邊一個好友揚言要離婚。就在她微信敲下“這個婚,必須得離了”幾個字時,我的第一反應是,她的老公一定出軌了!可在我打字的功夫里,朋友發來下面這段話。
從結婚到現在,他一直干涉甚至霸占我的全部財務。這并不是你想象那樣,夫妻為了開源節流互相監督對方不要胡亂花錢,而是一種完完全全的把控!比如,我微信給我侄子打個200塊錢紅包,他都要和我吵半天,認為我偏心我們家人。可他哥孩子滿月,我給了500塊,他就絕口不提了。再比如,我爸媽貸款買房,首付款找我們借了10萬,聽好了,只是借。你猜他怎么著?非要房產證把他名字加上,錢可以不用還。我打死也不同意,后來吵累了,我和他的話也就越來越少了。這只是比較奇葩的兩個比如,類似對我的財務監控還有很多。想起來很可笑,我一個月就那8000塊錢,他也不過如此。更何況,我根本就不是那種超能花錢的敗家女人。總覺得既然都是夫妻了,有必要這么歇斯底里地把控對方財務嗎?我想好了,這種生活一天也不想過了,我對他的感情也淡了,開啟新生活是最好的解脫。
冷不丁看到這段話,我確實被驚到。冷靜下來想想,一個男人占便宜沒夠到如此地步,離開他確實是不二選擇。盡管婚姻勸合不勸離,但我真的破例了。
02
相比出軌,婚姻中的“財務綁架”同樣是導致離婚的一大誘因。何為“財務綁架”?
它并非單純意義上一方對另一方財務上的干預和建議,而是一種侵略性的干涉和占有,干涉方會認為被干涉方在婚后的全部收入所得都不能有任何外流,并嚴密監控每一筆收支的去留。這與夫妻間正常的日常記賬完全是不同性質的兩回事。
就像我的這位朋友,她從踏入婚姻開始,個人財務便被“架空”。起先,因為有感情在,她并沒提出過異議,畢竟覺得,既然結婚了就沒必要在錢上計較太多。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發現因為財務被綁架,自由也跟著消失了,于是開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一并帶來的,是持續的爭吵。而一旦夫妻間的情感夾雜著財務矛盾時,殺傷力不亞于第三者的出現。
03
事實上,在現如今的中國式婚姻里,這種“財務綁架”多會出現在如下兩類夫妻關系中。
其一是雙方的財力差距懸殊,比如一方賺得很少或無工作,而另一方收入非常豐厚。且從其他條件看,收入豐厚方都要更勝一籌。如此一來,弱勢方久而久之會產生“隨時可能被拋棄”的不安全感,所以便以夫妻之名想方設法監控干涉對方財務,似乎管住了錢也便間接束縛了對方手腳。
其二是雙方的金錢觀迥然不同。通常,一個人從出生到成年后組建家庭,其金錢觀的形成與原生家庭密不可分。當一個財務占有欲很強的人與一個并不把錢看得很重的人結合到一起時,就容易發生婚內“財務綁架”,即你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還是我的錢。如果非要歸類的話,我朋友和她老公便屬此類。
記得一年前的一次飯局上,有個在民政局工作的知情人說,其實在所有真離婚的夫妻中,不少都是因財務而起糾紛,繼而發酵到過不下去的地步。這中間,因為一方對另一方苛刻的“財務綁架”導致起了外心而釀成離婚的占據多數,畢竟近乎偏執的財務管制直接影響夫妻感情。比起出軌,很多人認為這一點同樣不能忍讓。
04
在心理學上,有個大名鼎鼎的“刺猬法則”,強調的是人際交往中的“心理距離效應”。畢竟每個人都需要擁有一個能夠把握的自我空間,它猶如一個無形的“氣泡”般為自己劃分了一定的“領域”。而當這個“領域”被他人觸犯時,便會覺得不舒服、不安全,甚至開始惱怒。
運用至夫妻間的財務管理上,也同樣如此。聰明人通常都能做到談錢不傷感情,即彼此監督有度,給對方留有一定的財務自主空間。譬如,每個月彼此各拿出固定資金用于家庭日常開銷,剩余的錢扣除各自“機動資金”(即日常零花錢)后,再進行統一理財。又譬如在一方沒有收入來源的情況下,與其綁架對方財務,不如協商好收支比例,努力學習財務規劃知識,掌握理財大權,這既是對家庭負責的體現,又能間接提升個人技能,為家貢獻。
今天先說到這,后面的文章咱們接著聊噢。歡迎大家多多交流,并關注我,你們的老朋友王詩文,下期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