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有一天,你的父母不滿意你找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你該怎么辦?當親情和愛情非要你選擇其一的時候,你要怎么去選擇?這也許是作為兒女最怕遇到的難題吧。
一次偶然的機會,跟一位在路邊擺攤收二手電動車的阿姨聊天,阿姨看起來五十歲左右,高高瘦瘦的,由于常年在室外,所以皮膚顯得有點黝黑,不過看起來倒顯得很健康。阿姨為人很熱情,沒一兩句話的工夫,就跟我聊上了。
阿姨喜歡扯家常,所以我就順勢問了阿姨家里的情況。阿姨家里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兩個女兒都已經嫁了,兒子還在上大學。我問阿姨兩個女兒都嫁到本地還是外省了?阿姨很平淡地回答我說她女兒都嫁到外省了。我一時間有點吃驚,阿姨也看出來我心中的想法,就笑著對我說道,其實她兩個女兒嫁到外省是有點舍不得,但還是答應了,因為她覺得那是女兒自己的選擇,女兒有那個選擇自己幸福的權力,做父母的可以建議,但卻不能干涉。如果強迫自己女兒放棄了想要的幸福,以后女兒過得好那就沒什么大不了的,要是過得不好,那便是父母的罪過,說不好女兒也會在心里記恨父母一輩子。再者父母不會也不能一輩子去照顧女兒,女兒終究有自己的家庭,所以,與其冒險做一個不確定的罪人,還不如放手讓女兒自己去選擇自己想要的幸福,哪怕以后過得不好,那也是女兒自己的選擇,至少不會讓女兒一生留下遺憾。
聽阿姨說完后,我差點沒拍手大聲叫好。我對阿姨豎起了大拇指,并稱贊阿姨很開明,阿姨笑了笑倒也不謙虛,說:“我跟大多數家里的父母比較起來確實要開明得多。”我接著開玩笑地說:“阿姨,要是全中國的父母都像您這樣開明的話,我們這些單身漢娶媳婦的壓力也會少很多啊。”阿姨也笑著回應道:“那祝你早日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是啊,有阿姨這么開明的母親,是多么幸運和幸福的一件事,至少她不會讓自己的兒女在親情和愛情之間去左右為難,手心手背都是肉,換做誰面對這兩者的抉擇時,都會不知所措。看著阿姨開心笑起來的模樣,證明她嫁出去的兩個女兒都過得很好,很幸福啊。
2.
面對親情和愛情,大多數的父母總會以過來人的身份舉著孝順的旗幟,高喊著“是為你好”的口號,讓我們不得不順從他們的建議。如果自己的另一半他們中意,那什么都好說,若他們不喜歡,那不好意思,無論如何都不會同意自己的兒女是娶還是嫁,仿佛自己選的對象是為他們挑選的一樣。也正因為很多父母如此,才會導致那么多的有緣無份。
做兒女的,孝順父母乃是天經地義之事,跟兒女的愛情原本就沒有特別大的關系,可是偏偏很多父母就喜歡干涉自己兒女的終身大事,硬把親情和愛情兩者綁在一起,用親情的名義,讓兒女的愛情來順從他們心中想要的,難道他們想要的愛情就一定是對的,對我們來說就是幸福的嗎?
大家都常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這話也沒什么毛病,但是細想,這結婚歸根結底還是當事人的兩個人的事,父母不可能陪我們過一輩子吧,我們要清楚陪我們走完一生的是我們的愛人不是父母。父母覺得好的就是好的,不好的就是不好的,我們都是一個快成家的成年人了,難道還分辨不了是好是壞?決定不了自己的終身大事?
3.
如果說,父母干涉我們的愛情是無可厚非,那一些“媽寶男”和“媽寶女”的做法卻讓人寒心。他們沒有任何主見,無論是大事小事都是父母來做決定,一切的一切都聽父母的,父母的話就是圣旨。在他們眼里,只要父母一反對,什么都是過眼云煙,什么都可以拒絕,什么都可以將就。難道這就是父母眼中的聽話,也是他們眼中的孝順?作為他們各自愛的另一半,面對父母的反對和他們表現出來的孝順,我心里怎么覺得這么憋屈呢?這跟我擇偶條件里的孝順可不是這么回事的啊。
我們現在的時代是戀愛和婚姻自由的時代,曾經婚姻大事父母做主的年代早已過時,父母一輩可以不理解我們,但我們作為新時代的大好青年可以去說服父母,而不是父母所有的話都要一味地服從,那不是孝順,是懦弱。兩個相愛的人一起懦弱沒關系,好聚好散,各聽各媽,各回各家,最怕的就是一個人懦弱,另一個人深愛,那傷害無非是最大的,不僅痛苦,還失望透頂。
孟非曾在一期《非誠勿擾》的節目里說,如果當你準備嫁一個人或者娶一個人的時候,對方跟你說要回家問問父母,看看父母同意不同意,那這門親事還是暫時不要的好,不說其他條件,就沖婚姻要父母決定這事,就能看出對方還不夠成熟,還沒準備好去成家或者說還沒有那份去承擔一個家庭的責任與擔當。都說結婚要有父母的祝福才會幸福,可現在有父母祝福的婚姻也有很多不幸福的。
父母能給你想要的幸福嗎?你覺得能給你的話,那你就用你的懦弱去孝順他們。你覺得自己的幸福自己來決定,那就別做“媽寶男”或“媽寶女”,父母不同意可以去努力說服,一天不行,那就兩天,一年不行,那就兩年,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何況他們終究是你的父母,終究會有同意的那一天。若你只認父母這道“圣旨”,不反抗,不爭取,那真抱歉,讓你父母幫你找個他們喜歡的對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