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的本質涉及兩個方面:其一,幸福主要來源于哪里。其二,幸福與支配欲滿足之間的關系。
從第一個方面看,幸福的來源是多方面的,而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人的內心。從外部因素看,幸福最主要的來源在于為目標而奮斗到目標實現的整個過程中。雖然其它很多事物也能給人帶來幸福,但其帶來的幸福的強度和持續度都沒法同奮斗的過程。
從第二方面來看,幸福的本質就是人的需求的滿足所帶來的喜悅感,因此不可否定一個人支配欲的滿足是可以給人帶來愉悅感的,但支配欲的滿足是帶來幸福的主要原因嗎?恐怕不是。
我們有時候之所以會有“支配欲滿足則幸福”的錯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缺少這種支配權。但真正取得這種支配權時,我們能感受到的幸福感未必有預期的那樣。
舉幾個例子:
1、步入中年,我們屬于自己的時間越來越少,于是覺得能擁有屬于要自己能自由支配的時間是一種幸福,事實呢?大學期間是我們一生中可自由支配時間最多的階段之一,然而,當我們在讀大學的時候,有多少人覺得自己當時有多么幸福呢!
2、有的家庭妻子管得比較嚴,所以丈夫不掌握在家庭生活中對家庭財產和其它事物的支配權,便產生自己不幸福的感覺。可是有很多家庭的男性是有這支配權的,他們會認為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嗎?
3、支配欲滿足的最為充分的可以說是古代的君王。他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