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情愛都最初取源于生物性需求。也就是說,情愛是人的本能的一種。當情愛被人類納入社會性范疇之內的時候,都無疑是社會理性對情愛的自然屬性的一種剝奪。
情愛的成因和形式很多,情愛的這種豐富性,有相當部份來源于情愛對社會理性的反抗。社會賦予情感以正義性。即合符社會道德規范的情愛是正義的,反之則是非正義的。但是從情愛本身而言,它是純粹的自我的東西,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正義與非正義。在我看來,一切以愛為目的的情愛都是正義的。而一切對情愛的扼殺都是非正義的。
社會關于情愛的正義與非正義的判定的前提是是否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存在。而個體為實現自身情愛的一切行為則以自我情愛需求是否能得以滿足為根本標準。
這之間有強烈的沖突。這種沖突在強大的社會正義面前,形成了豐富的反抗的形式。有多少的反抗形式,就有多少種人性在內在精神世界的分裂。在社會所謂的正義的情感的表達方式——一夫一妻制婚姻現象的背后總是那么激烈的存在著對這種婚姻性情感正義性的怨恨和抵制。
離婚是對這種怨恨的一種正義的消解,但是婚姻關系的復雜性往往比單純情感關系之間的關系要復雜很多,人們死亡式地活在咬牙切齒的婚姻里,是人們對情愛的社會性的一種妥協,這種妥協積壓在心中,會在生活的各種狀態中,有各種方式頑強的宣泄出來,這種宣泄的本身就是一種痛苦,同時也是情愛戰勝理性的一種勝利,哪怕這種勝利是短暫的,是在極度痛苦之中的一種勝利,但是,這種痛苦對于渲泄者而言卻是一支強大的生存的安慰劑,這種安慰劑的最大作用在于他表示“我在精神意去方面仍然存在”。
我早己你再對任何他人的婚姻的狀態給予任何的贊美,因為我根本不知道他者真實的婚姻狀態,在這樣的糊涂的背景下,任何的贊美都具有虛假性和欺騙性,我不想讓自己再那樣滑稽。
同時,我對那種不敢公開表達自己的情感傾向性的行為,也同樣嗤之以鼻。一個人失去了天真的表達情愛需求的能力和勇氣,這個人其實早已死了。我是不喜歡和這種死人在一起的,即時因此而痛苦,也十分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