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馮內古特被人視為是“黑色幽默”代表人物之一,《囚鳥》這本書則是他的代表作。不過如果通篇讀下來,會發現這本書并沒有簡單的看到有讓人捧腹大笑的地方,最多就是會心一笑。不是說這本書名不副實,而是因為黑色幽默屬于“結構性的喜劇”,而不僅僅表現在字詞上的插科打諢。不知道是誰說的,“喜劇的內核是悲劇”。如果這句話是真的,那么《囚鳥》這本書真真踐行了這個原則。
這本書的情節,如果非要概括的話,就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尸骸”。面對著這種讓人無奈的現實,恐怕苦笑一番,是最適合的表情了。
本書在敘述上并沒有按照時間順序線性敘述,而是伴隨著“我”的回憶有感而發。按照時間排列,本書的講述的歷史事件,主要是約翰·狄林吉案,薩柯和樊才蒂案,庫耶霍加大屠,麥卡錫時代以及水門事件。這些事件的選擇,顯然是經過作者精心的挑選。其中最重要的無疑就是“水門事件”,它的特質也就是這些事件的特質。“水門事件”是一個彌天大謊,其他的事件也都是一個個或大或小的謊言。約翰·狄林吉并不想逃跑,反而被槍殺;薩柯和樊才蒂從未殺過人, 卻被送上了電椅;工人的和平請愿,最后迎來的卻是白宮的屠殺;無辜的知識分子僅僅是因為謠言就被送進了監獄;而緣自上層的“水門事件”,最后被送入大牢的卻是普通的政府公務員。
種種事件的結局都是無辜者受害,加害者獲益。也是應了故事里面的一句話:“哈佛大學所教的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怎樣做到既守法,又犯法。”無辜的可憐的人就是那些犯了不該犯的法,受了無需守的法的普通人,他們落得的下場就是一地雞毛。“我”在這些謊言中有了各種遭遇,而結果則是讓人啼笑皆非。當他勤勤懇懇的作為一個公務員奮斗的時候,別人隨便的將贓物放在他的辦公室,就連累他入牢;而當他中傷無辜的朋友的時候,結果卻是讓他能在政府里面謀得一職。
本文就是通過這種系統性的對比,烘托出了現實生活中的荒謬與可怕,讓人在痛苦之余,只能以苦中作樂安慰自己。而“我”最后的遭遇也是這樣的鬧劇,當他為了一家真正服務于美國人民的公司兢兢業業奮斗兩年后,卻被覬覦這份產業的各色人等送進了監獄。做好事的人只能落得這種下場,如果不積極一點,不都得自殺么?
二
對這種可怕的世界是如何建立的,馮內古特也是不遺余力的大家嘲諷。他指向的就是“哈佛人”。當然,并不是對這個學校的畢業生有什么成見,而是他犀利地指出,美國之所以出現這種讓人痛苦的情況,就是因為這些“精英”們的自以為是。
“精英”之所以成為精英,并不是來自本身的實力,更是一個社會網絡中的水漲船高的結果。像是“我”這種在德國從事情報工作的人員,四年都沒有學會德語,其中的平庸可見一斑。而他家里的書籍,他也是從來沒看。而與之對比的,則是他的女朋友能夠讀的津津有味。其中的差別不言而喻。他這種人能夠讀上大學,也只是因為他是一個富豪家傭人的兒子。
在評價哈佛人的時候,“我”的獄友克萊德說的“哈佛出身的人一看就知道,他們身上都有一種什么氣質。”這當然不是什么好話,而這種氣質自然也是一種“自命不凡”的虛無感。
除此之外,馮內古特在這本書里對所有擁有證明要素的內容,都展開無差別的暴露。法律、親情、科學、愛情……至于像是官僚主義者這種早已經被嘲諷到不行的話題,自然也沒有錯過。這種一旦確定了目標,就要火力全開的風格,也正是馮古內特的特長。他對于筆下的人物并沒有特殊的珍惜,他要的就是將整個世界打擊的千瘡百孔,然后將這個碎渣打掃進宇宙的角落。僅此而已。至于說建立起一個美好的世界,他可是向來沒有這種興趣。
如果讀者自己也是一個憤世嫉俗的人,大部分會喜歡他的這種陰陽怪氣的強調。可要是但凡覺得這個世界還有得救,對這個書恐怕會是有所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