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著名的品牌叫ZARA。
這家公司有一個特點。
就是拼命地抄襲那些頂級服裝大牌的款式。
然后用便宜的材質生產,用低廉的價格賣出。
但是天下哪有這種好事兒啊。
這么干那些頂級大牌肯定要告它呀。
哎,他們不怕,告我我就接著。
該和解和解,該道歉道歉,改賠錢賠錢,但是接下來照樣這么干。
你可能會奇怪哈。
難道法律就不管嗎?那些大牌就拿它沒招嗎?
其實啊,這是一個默契。
那些大牌呢首先肯定得告,要不然你變本加厲,告你是讓你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但是呢,又不能往死里告。
因為zara賣的價格本質上和這些大牌并不構成競爭啊。
反而是在為大牌預先培養消費者。
所以就形成了這個奇怪的共生結構。
啊,大家相安無事多年。
從這件事就可以看出世界上的很多是非啊,其實沒有看起來那么簡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