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是值得深思的問題,雖然現在農村老人也有了養老金,但每個月幾十塊上百塊的養老金真的是杯水車薪,而且繳納養老保險的金額在逐年上調,對于農民來說是一種負擔。也許有人會說:以前農村老人都沒有養老金照樣過的挺好的,現在農村有了養老金要懂得感恩。
幾十塊錢的養老金真的養老很難,如果放在90年代幾十塊錢還是不錯的養老金,但現在的物價普遍翻倍,一個月的養老金只夠買一頓菜錢,要買大魚大肉甚至還不夠。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在農村六七十歲身體健康的老人還在種地的現象非常普遍,年紀這么大了為什么還在種地?難道只是為了減少一些開支。農產品價格的持續低迷,什么東西都漲就是農產品不漲,給農村老人是沉重的打擊。隨著禁養和環保的推行,農村小規模的種植養殖,陸續被取消,對農村的老人收入來源更少。
國家應該盡快建立農民退休制度,以多種方式籌措資金,確保農民養老金逐年提高。制定嚴格的時間表,力爭五年后達到每人每月500元標準,十年后達到城鎮居民養老金發放標準,實現城鄉居民福利保障標準的統一。國家應該下定決心集思廣益,制定可操作可執行方案和出臺各種銜接措施,建立包含全體國民的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障制度。
具體的方式應該是國家負擔基礎養老金部分,為農民提供最基本的養老保障。農民基礎養老金的具體籌集措施包括每年財政收入增長部分中央、省、市、縣按一定比例劃拔、國有企業資產每年利潤按一定比例劃撥、土地出讓金按一定比例劃撥、社保基金投資收益按一定比例劃撥以及財政補貼等等多渠道籌措農民養老資金。
農民也應該轉變觀念,鼓勵靈活就業農民年輕時每月為自己交納養老保險,有條件的村集體的收入按一定比例為本村農民交納養老保險,國家立法規定雇傭農民工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每月為農民交納養老保險,計入農民個人帳戶,為自己提高養老金給付標準。
還可以探索農民放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權利,獲得相應補償,農民六十歲時國家為其辦理退休并發放養老金的制度。比如一部分農民在城里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兒女也沒有種過地,更不會回去種地,農民放棄農村土地承包權,六十歲退休時國家發放養老金。比如一部分農民投奔已經進城的子女,將宅基地轉讓給村民或由村集體回收,六十歲退休國家發放養老金。
國家應盡快出臺各種政策和銜接措施,制定時間表,讓公務員、職工、居民和農民養老體系四軌合一,體現社保政策的統一性和延續性,以及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公平性,讓改革的紅利全民所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