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來說,阿蘭·羅伯·格里耶并不是一位我所熟知的作家,最起碼對他的熟知比不上我書架上的杜拉斯、昆德拉、卡夫卡等,雖然對這個名字有所耳聞,也了解他對新小說和“左岸派”電影的卓越貢獻。但我對他的了解仍然還處于理論性的知曉,在此之前我其實并沒有讀過他的小說作品,當然除了那部名叫《去年在馬里安巴》的著名電影外。然而就是對于這部電影而言,之前我所知道也只是這是一部歸屬于阿倫·雷乃名下的電影,對格里耶所為此寫出的這部劇本(或者是應該叫做“電影小說”)并沒有閱讀過。 所以當我現在閱讀了他所書寫的這些文字之后(其實就在我寫這篇文字之前)我不禁大吃一驚,因為我發現他的這部電影小說已經不僅僅是屬于傳統劇本的范疇了,這實在是一部完整的、具體的、詳細的“導演拍攝日志”,他對細節步驟地書寫之詳細要遠超過杜拉斯所創作的《廣島之戀》這部同樣為阿倫雷乃所導演的劇本。我的感覺是,如果說杜拉斯是在用那詩性的語言在進行文學性的訴說的話,那么格里耶就是在用那冷靜的旁觀者的視角在進行“拍攝”。《去年在馬里安巴》實在是一部令人拍手叫絕的電影,曾引發了我十分美好的觀賞經驗,這使我閱讀格里耶的興趣大增。
在淺薄地閱讀了一些格里耶小說后,我感到格里耶對小說所作的一個顯著革新是屬于敘事方式的,獨到的視角(在這里我當然指的是那部《嫉妒》)使我感覺到他文本中的一種前所未有的敘事革命。
請允許我可能是不公正的做一個比較,雖然我特別特別的喜歡“喋喋不休”的杜拉斯(我之所以加引號是因為我其實是并不完全贊成這個詞匯,因為她的重復并不是單純的絮叨,而是她獨特的層次性表述),我也特別喜歡那位喜歡把性和愛“討論”過來討論過去的米蘭·昆德拉。但我在必須在敘事方面指出一點:他們在敘述方式上依然沿襲傳統的,這方面是趕不上格里耶的。他們關心的是“他在說”或是“我在說”,但有沒有一種可能是讓我們找不到或弄不清是誰在說呢?我想,他的《嫉妒》無疑是一個極好的嘗試,《嫉妒》描寫景物真是細致而精彩,我真的感覺格里耶是個極好的描寫物體的作家,如果他是一個畫家的話,他也一定是一位最好的景物畫家,看看這部小說的開頭吧,從柱子的陰影到露臺的寬廊,格里耶把細節描寫放大到極致。但這種描寫似乎又不是純靜物的,諸如那“無情的烈日”這樣的語言,分明是一個人在投射自己的感情,但是誰呢?是作者格里耶?還是那未出現的第三者?仰或是天神?
也許是,也許全不是。
初看這本書,會看到小說現場活動的只有兩個人:主婦阿 X 和弗蘭克。作品的名字叫《嫉妒》,是誰在嫉妒呢?我們從他們的談話中見不到互相嫉妒的語言,自己會嫉妒自己?我們實在看不出這種可能性。那么嫉妒者在哪里?
但如若細讀文本,便會發現這樣的情況:當弗蘭克來做客時,餐桌上有三套餐具,沒客人時,兩套,阿X跟弗蘭克進城期間,則剩下一套。這暗示著,文本中一定又有一個第三者。而且這個第三者始終在場,這個被刻意抹化掉而又對全文產生著影響的影子,或者說是“在場的隱匿者”讓我不禁聯想起張藝謀在《大紅燈籠高高掛》中那始終未露面的男人,可不可以設想張藝謀在不由自主的模仿格里耶呢?我想會有這個可能。我們還能在書中找到這樣的句子:“她打開白蘭地,斟到排成一列的三只杯子里。她又把汽水兌到里面。把前兩杯遞出去之后,她拿起第三杯,走過去坐到空椅子里。”弗蘭克和阿X都是在非洲殖拓的莊園主,阿X只是一個主婦,一種本能的認識似乎應該讓我們覺得應該讓這少婦有一個丈夫。閱讀至此似乎已經明朗了,書中肯定有一個第三者,而且這個第三者是主婦阿X的丈夫。是他的丈夫在嫉妒。
但真的只是這樣嗎?讀者如是說,評論家如實說,甚至格里耶本人最初也是如是說。
我總覺的不是這么簡單,因為這個視角十分的獨特,他是站在一個第三者的角度來敘述的,我們熟知的第三人稱講述,一般來說,這個第三者就是作者。而在這本書中,這個第三者卻似乎又是帶有一定主觀情緒,而且他的講述是親身參與親自見到每一個場面的,這和那種作者的“上帝視角”有很大的區別。這種給人的感覺又有點像某些電影里的旁觀獨白。格里耶不愧是一名出色的電影導演,他把電影中的某些技法充分運用到了小說里。這種視角我還在一部婁燁導演的電影《蘇州河》中見到過類似的運用,但也不完全一樣。不知是否有抄襲格里耶的可能。
然而讓我更感到有趣的是,作者并沒有肯定這個第三者就一定是他的丈夫,難道不能是其他人嗎?兄弟姐妹可不可以?一個同樣暗戀阿X的人可不可以?那怕是個同性戀。或者也有可能是一個有著俄狄浦斯情結的兒子。
這一點,我覺得正是格里耶的偉大的過人之處。
他用不能為人所辨別的視角,用不能為人所明晰的“匿名在場者”,為我們在閱讀之外編制了一個迷宮,他讓我們從文本內容中跳躍出來,用一種專業的、技術的眼光去審視這部作品,讓我們思考《嫉妒》之外的嫉妒,這幾乎是正如馬拉美所提出,詩歌就是讓人猜得謎語一樣,把一種韻味和思考無限延長,直到我們從中賞識出我們自身,我們自身的本質力量。我覺的這就有點像我們中國文學中所說的“意境”,雖然這里用詞不當,意境專為抒情,但我要表達意思是那種類似意境的悠長的可以品味咀嚼的空間,那種被格里耶用在了敘事上的這種“延長了的思考和韻味”。這種相似的閱讀感受我在博爾赫斯的作品中也曾遇到過,雖然格里耶和博爾赫斯在許多方面大相徑庭,但他們在小說寫作的手法的創新這一點上來說,無疑是一致的,都屬于“作家中的作家”。尤其是他在小說敘述方面所作的創新和盡可能的嘗試,令人過目難忘。
格里耶不是一個通俗大眾化的作家,他顯然沒有和他同門同派,又有很多相似點的杜拉斯那么走紅(他們的相似體現在:同為新小說的領軍人物,同為左岸派的代表性導演,而使他們作品成名電影的導演又同為阿倫·雷乃),所以當我聽說了他的作品《橡皮》在法國只賣了幾百本,而在中國卻賣出了15萬冊的巨額銷售量,就該笑還是困惑了。但就我所知,格里耶和杜拉斯的作品是在西方沒有這么多的讀者群的,他們向來是只屬于少數人的作家。在法國的《讀書》雜志上有這么一段他的談話,請允許我把它摘抄下來,作家描述說:“往往有人走近我,吃驚地小聲問道:‘您就是阿蘭·羅伯—格里耶?’我說:‘是的。’接著我問道:‘您讀過我的書?’他們都用一種害的聲調說‘沒有’,然后又低聲說:‘不過見到您我是多么高興。’人們都是這個樣子。”沒錯,格里耶雖然有名,但讀他小說的人,或者能讀懂他小說的人其實并不多。但這個情況在中國似乎出現的一些不同,我在一篇文章中看到這樣一個場景: 一個十幾歲的男孩在陽光下讀格里耶,這種情況令人既感動也很困惑,他們真的讀懂了格里耶了嗎?
中國有一個特定的小資群體,或者標榜自己的小資情結的人。他們是很是迷戀格里耶們的。我在一篇報道中看到1998年格里耶到海南訪問時,當他知道很多人知道他,也知道杜拉斯和布托·西蒙時,格里耶所露出的驚訝的表情。當然被人喜歡不是錯,應該是一種值得高興和自豪的事情,但我看到這里總覺得這其中有這么樣那么樣的言語不出的不對之處。也許是我不喜歡這些所謂的小資讀者那種不重視格里耶們“寫作的技巧”,而只是一味的迷戀格里耶們作品那種“時代”與“時髦”的特質的原因吧。因為我的直感是他們喜歡的不是文學,而是因為格里耶們是來自法國,浪漫的法蘭西,物質化生活高度發達的法蘭西。設想一下,喝著咖啡,手里捧著杜拉斯與格里耶,是一幅怎樣法國式的精致生活?
在這一點上格里耶反而是相反的,據他的中國出版人陳侗所介紹,格里耶并不是一個喜歡精致物質和優雅生活的人,他更崇尚自然,他不愛名酒,卻對一瓶只值5元的藥酒情有獨鐘,他在欣賞桂林的蘆笛巖時不出半個小時就出來了。我也去過蘆笛巖,美則美矣,只是被人工雕琢的痕跡太濃了,(這段敘述是我在網上搜集資料時發現的網址上看到的,上文看到的法國《讀書》雜志的轉載也刊登于此:http://www.borgeslibreria.com/coll-minuit/zjsh/)
我覺得這才是我喜歡的阿蘭·羅伯·格里耶。一個不媚俗的作家,一個貌似現實主義,但卻后現代的令人驚奇的作家。一個每一部作品都會給人帶來的新奇感受和沖擊的作家。他是在把寫作當成一種建筑,建筑一種從未有過的新奇,他是在用作品來進行一種試驗,試驗小說的各種敘述的可能性。他用自己的文本把“新小說” 的“新”字作了最好的詮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