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清、劉熙載的《藝概》里有云:“圣人作《易》,立象以盡意。意:先天,書之本也!象:后天,書之用也。”意思是說:圣人作《易經(jīng)》,有陰陽兩面,組成八卦之“象”,用來表達人心中的所意及對宇宙和人類生存空間的理解。這之中的“意”,在用于書法中是相同的。書法,在書家筆下有著個性風格,從而形成意像,由此產(chǎn)生書法藝術(shù)。
? ? 劉熙載又說:“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簡言之,一個人的書法筆下,字如其人,如其品性。
? ? 華夏中文學中,以人描繪,有“形與像”二字,分開解讀,涵義不同。形:以外在言論,有美丑之分,人之單重于形,顯然有些膚淺。若以“像”解讀,由內(nèi)而外,則從內(nèi)涵出發(fā),如氣質(zhì)、學識、涵養(yǎng)、性格、滲透于形,就是一個人折射出來的修養(yǎng)。
? ? 什么樣的品性寫什么樣的字,南梁袁昂的《古今書評》就有指出。
? ? 書法,以書寫表達書家的個性,形成藝術(shù)上的審美境界。這個境界,重于內(nèi)在的修為,涵蓋上面所說的幾點,方落筆有神采。唐代張懷瓘曰:“深識書者,惟觀神采,不見字形。”書法之美,重于內(nèi)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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