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講,我是一個非常不喜歡學翻譯理論的人,我認為學翻譯理論是一件非常浪費時間的事情,一點都不務實,毫無成就感可言。讀理論書籍的時間如果都拿來做翻譯練習,翻譯水平應該會有很大提高的,這種提高水平帶來的成就感與快樂要遠勝于讀完一本枯燥無味,似懂非懂的理論書籍。但是在老師的威逼利誘下,還是乖乖買來一堆理論書籍,一本一本慢慢啃。雖然我的主觀意識認為理論無用,誰知道會不會讀著讀著就被現實啪啪打臉呢。我在這里簡單介紹一下每一本讀過的翻譯理論書籍,談一談自己的想法或收獲。
1、《翻譯概論》
這本書從宏觀的角度介紹了理論層面上的翻譯問題,沒有針對具體某一種翻譯理論學說進行探討,內容淺顯易懂,可以作為翻譯理論的入門讀物與概述,有助于對翻譯理論形成初步的印象,知道翻譯理論的研究方向。全書分為10章,分別討論了翻譯是什么?翻譯是如何進行的?翻譯什么?影響翻譯活動的因素是什么?誰在翻譯?翻譯有什么作用?翻譯活動會遇到什么矛盾?如何評價翻譯?如何在多元文化語境下認識翻譯與研究翻譯?
“翻譯是什么”是全書對我最有啟發意義的一章,主要探討了翻譯過程中的詞意選擇問題。在翻譯中,像我這樣的初學者,往往會翻字典查找詞意,奉字典為圭臬,老老實實按照字典給出的解釋翻譯原文,得出的譯文往往生硬難懂,有濃濃的翻譯腔。從過往的翻譯經驗中,自己也慢慢發現,要想得出地道的譯文,就必須靈活選擇詞意,字典上給出的只是詞語的基本意義,要根據具體語境在圍繞詞語的基本意思進行拓展延伸。這屬于自己淺薄的經驗總結和學習體會,但是在“翻譯是什么”這一章中,我為自己的經驗總結找到了理論基礎,在經驗和理論相契合的那一刻,感受到了一種莫名的喜悅,同時也會加深自己的體會與理解。
索緒爾首次提出“用符合這個詞表示整體,用所指和能指分別代替概念和音響形象。” 在索緒爾看來,詞語不是象征符號,而是一種抽象符號,由“能指”和“所指”構成。“能指”是符號中表達形音的部分,而“所指”就是該符號所表達的意義。也就是所符號的能指與所指之間沒有內在的、必然的聯系,是集體的習慣約定俗成地、強制性地將符號的兩個方面拉在了一起。
奈達將詞語的意義分為“語法意義”、“所指意義”和“內涵意義”。“語法意義”指的是詞與詞組之間的關系含義?!八敢饬x”是客觀的,通常是字典上標注的意義,或者說是詞語的字面的意思,而“內涵意義”則是主觀。
莫里斯的意義三分法:指稱意義、言內意義和語用意義
通過上述理論學家對意義的劃分,我們可以發現字典對詞語的釋義只是詞語意思的一個方面,也是最基本的層面。在翻譯實踐中,我們要樹立語境和整體的觀念,將語義的傳達當作一個動態的行為,要在具體的上下文中、在具體的語境中去識別語義,靈活使用詞意是地道譯文的前提。
詞語的意義不是孤立的,文本的意義不是詞語意思的簡單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