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過駕駛證的人肯定都知道在路過斑馬線時一定要禮讓行人,而不是和行人搶道,并且得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這樣才是一個合格的司機,但是看了這篇文章你就可能比較氣憤了,司機怎么能這樣呢?
9月18日下午天還在下著雨,菏澤一學校門口一輛白色小轎車正在路過,駕駛人不但沒有禮讓學生,反而用車頭抵著學生門的腿,硬生生的蹭出一條路來,頂著學生前行,經調查此人為張女子,張某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對駕駛員張某處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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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次經歷張某痛苦不已,并且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之處,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其主動要求通過鏡頭向學生和家長表示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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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你們是不是很氣憤,心想這就完事了嗎?小編也很憤怒,不過咱們更應該理智的分析一下,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司機有錯,你真的有那么著急嗎?還是忘記了考駕照時學習的內容了?如果前面是你的孩子你還會這樣做嗎?甚至尊老愛幼這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應該知道吧!希望以后任何司機都不要做這樣的事情了!其次我想問在學校門口連一個紅綠燈都沒有嗎?就對于小編來說,上學的時候,高中學校門口沒有紅綠燈,大學門口也沒有紅綠燈,誰能告訴我為什么呢?明明知道很危險,為啥連一個紅綠燈也不裝呢?
通過這件事給所有的司機提個醒,開車要謹慎,禮讓行人不僅是遵紀守法的好市民,也是一位有道德素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