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回來講了這樣一件事:數學老師冒著被校長批評的危險,要求同學們在更正完的期末試卷上請家長簽字。英語老師找語文老師商量,今天的作業是否留家長簽字一項?語文老師說可以(有點視死如歸的架勢)。結果,英語作業布置的時候,擦去了寫完的家長簽字一項。
10歲孩子講這些話的時候只當做有意思的一件事。
我卻看到老師背后的無奈。
我認為,家長簽字并不是家長的負擔,是家長是否關注孩子的一個證明。如果沒有時間簽字,可以向老師說明,但天天沒時間簽字,還不是留守兒童,這就不是一件很值得得意的事。
今天有事,暫且寫到此,日后我會寫一篇關于家長簽字的感受,用家長的視角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