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原生家庭這個詞語出現的頻率格外高,但似乎都不是什么好的方面。
性格不好,原生家庭的錯,因為父母總是爭吵,我不知道好的相處方式是什么樣的;學習不好,原生家庭的錯,因為父母庸庸碌碌窩囊了一輩子,回家就會看電視、打麻將,不像別人的高知父母,給孩子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找不到好工作,原生家庭的錯,別人家里父母親戚說一句話似乎抵得上自己前二十幾年的所有努力……
當然,不能否認以上的情況的確存在,但是,我們似乎理所當然的忘記了,成年人與孩子最大的一點不同是,我們有了“絕對”的選擇權。這個“絕對”是指,你做出一個決定,父母不可能再像小時候一樣一票否決你。而當這個選擇權在自己手上的時候,你在生活中一切的不如意,并不應該隨意甩鍋給父母或所謂的“原生家庭”。
《被討厭的勇氣》一書闡述了心理學中兩個完全不同的觀點,弗洛伊德的“原因論”以及阿德勒的“目的論”。
“原因論”認為我們今天所有的行為源頭都可以從兒時的經歷中找到原因,簡單來說就是我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小時受到了某種傷害。比如現在很多人都說自己恐婚恐育,因為自己父母離婚了,或者父母雖然沒離婚,但是整天吵架或者冷戰。也許這些真的磨平了我們對婚姻的期待,但是這真的能成為自己逃避婚姻的理由嗎?
“目的論”認為小時候的事情并不能決定未來,你之所以不愿意結婚,有可能是你更喜歡獨自一個人的感覺,又或者是你還不想去承擔婚姻中的責任。你為了達到不結婚這個目的,找了種種原因來說明你有足夠的理由做出這個決定。
我并不完全同意“目的論”的觀點,因為我們不可避免的會被過去的經歷影響,在一個和睦的家庭中成長的人自然會比在不和諧的家庭氛圍中成長的人更容易知道好的情感是什么樣的。但是,“目的論”給我們打開了一個新思路,我們可以善用自己的選擇權,而不是一味的抱怨,抱怨改變不了任何事情,行動卻可以。
如果你想獨立,那就走出去,不要住在家里,不要一邊做著走上人生巔峰的白日夢,一邊在各種電視劇、游戲中揮霍時光,還要抱怨父母給不了你任何東西。如果你在經濟上依賴父母,那么你就沒有權利怨怪他們管束你,因為是你自己把選擇權交還給了他們。
如果你經過審慎思考,決定獨身,或者晚一些結婚,那么你就要更加自律,制定好自己的計劃,在工作上不斷提升自己,為自己提供足夠的物質支撐。而不是一邊埋怨父母逼婚,一邊又對自己獨自生活充滿恐懼,兩邊徘徊,一邊都落不著。
愿作為成年人的我們,珍惜自己的選擇權、加強自律性,擺脫“原生家庭”的負面影響,不要讓“原生家庭”成為自己不自律的背鍋俠,畢竟,它也帶給了我們美好的回憶,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