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承認自己是個很無趣的人,對于社交軟件類的東西,基本上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用的。當年的QQ號是朋友給的。后來的微信也是同事幫著下載了,用我的QQ號加了個字母注冊的。如果不是工作上后來都用了微信,估計我至今還會用著不太熟練。
說起這個話題,是因為今天朋友的一句話,異常地心酸:現在都只能在朋友圈里曬曬幸福了,讓自己覺得日子還是能很好地過下去。
朋友圈其實也是一個小社會,我們在里面所表達的東西有些是真實的,訴說著生活的酸甜苦辣;有些卻是虛妄的,出于某種莫明其妙的原因制造些假象。愿意摻合一腳的,嬉笑怒罵皆在情理之中,不愿摻合的,看過之后不置可否也無可厚非。
但是不論在哪里,無論在什么樣的情景下,總是有些人會以“朋友”的身份讓人做一些自認為無關緊要的小事兒,比如朋友圈點贊、拉票,轉發。。。。。你做了,貌似是應該的,畢竟是動動手指的事兒,也不值當感謝,你不做,完蛋了,因為只是動動手指的事兒,你都不肯做,往往一瞬間就從“朋友”變成了一個沒有無情無意的人。
如果細細地觀察下就會發現,生活中關系真的很好的,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朋友,都不曾把這層關系維系在朋友圈里。偶爾的發泄和感慨以及應和也是有的,但在朋友圈里互動頻繁的,大多是為了拉近互相之間的距離以達到某種互利關系。
純粹的朋友關系,是不需要把情誼圈在那個所謂的”圈“兒里的。
說白了,朋友圈不過是QQ空間一樣的存在,與大家是不是朋友一點兒關系都沒有。所以那些想利用朋友關系道德綁架別人的人無須理睬,那些個贊點不點也根本影響不了我們自己真正的朋友圈子。
贊,點了,不一定是朋友;贊,不點,朋友依然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