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林語堂的說話之道》里面的一句話,愛好爭論者是傻子。我就是這么一個傻子,爭強好勝,喜歡和人爭辯,還總想成為贏家,甚至在工作中,這個缺點也顯露無疑。
有一次,和其他單位聯合發一個文件,我負責拿文件過去蓋章。蓋完章,將文件交給了領導。過了一會,領導來到我的辦公室,對我說,這個文件格式都錯了啊,怎么那么粗心?上行文還是下行文這樣簡單的格式都弄錯。
我一聽就爭辯起來,說我只是負責去蓋章,文件的行文有辦公室審核,她們檢查都沒問題,我就直接去辦了。
領導聽了我的爭辯,很不開心,說做事的時候,你也要檢查下啊。
我還準備回話,同事拼命給我使眼色,我把話吞回肚子里,心里卻是非常委屈。
我當時的理解是,我只負責去蓋章,我一般很少處理公文。文件的行文都是由辦公室負責的,他們比我專業,他們審核都沒問題,我也看不出來呀。為什么出錯了,領導要來批評我呢?
后來我才知道,這位領導一直很器重我,他覺得有我經手不該出現這樣低級的錯誤。而且,辦公室經辦文件的那個同事,發現錯誤之后,馬上跟領導做了檢討,領導也沒怎么責怪她。
反倒是我,批評我我還不接受。就算我不是主要責任,領導批評兩句也沒關系呀,我聽著就行了,干嘛還要爭辯呢?
這件事影響很大,過去兩三個月,領導還跟其他同事提起,對我還有點看法。我知道了,趕緊找了個機會,跟領導道歉,做了深刻檢討。
你看,就這么一件事,只要我當時不爭辯,就不會那么復雜,兩三個月領導都沒有忘懷。
在領導面前我都是這樣的態度,和其他朋友同事相處的時候,我就更無顧忌了。這個性格讓我吃了不少虧,當時爭贏了,卻鬧的和別人不開心。
林語堂說,我們完擁護真理,不可以犧牲了真理去服從那不合理的主張。然而,你在某種場所,雖然表面上你是犧牲真理而同意了人家,實際上對于真理也并不會有絲毫的損害。因為真理畢竟是真理,表面上犧牲真理,只是避免當面和人家爭議,不做啥子。
和人家爭辯是沒有好處的,以后要心平氣和,不要當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