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作家是我少年時的夢,這個夢,一直做了很長時間。現在雖然沒當成作家,但寫作卻是我最常干的活兒。跟讀書一樣,寫點東西,對我來說,是一件有點令人興奮的事兒。每次動筆(現在是敲鍵盤),都是有話想說,說出來,才算拉倒。
寫東西能變成錢,當然我是很高興的。從前見到作家們說賣文為生,煮字療饑這類的話,就想,我什么時候也能這樣。而且當時我就知道,作家們說這些話,無非是在哭窮,實際上,他們過得挺好。有一陣兒,看著稿費節節高起來的時候,也真的很提氣。有次,看明人筆記,說是人家請某大文人給他父親做墓志銘,大文人說,先拿一摞銀子來,擱在案子上,是不是真的給我無所謂,但可以激發靈感。
錢是不是可以激發靈感,我不大知道。但是,在我寫東西換不來錢的時候,好像我也在寫,也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好,更沒有灰心喪氣。人生在世,總得干點什么,對于我來說,最好的活法,就是讀讀書,寫寫文字。寫過了,也就擱手。我知道,每個人的人生,都有很多選擇,我也一樣,但是,即使再活一遍,大概我也只能選擇這樣活。只有這樣活,才能滿足我內心最大的自由渴望。
直到今天,我的寫作沖動,一直都來自我的內心。有時候,出于幫助年輕人的需要,替人寫序什么的,那也是得那本書我能看得上,而且,內容能激起我想起點什么。
靠賣文為生的人,讀者是衣食父母。現在自媒體寫作,有點像過去擱地攤賣藝,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投讀者之所好,似乎理所應當。事實上,很多十萬+的自媒體寫手,也真是這樣做的。但是,我看著這些十萬+的雄文,感覺卻不大舒服。其中有些,怎么有點像剛開放時的火車和車站上的那種報刊,越來越往下走。要說不一樣,就是那些垃圾報刊,是靠兇殺色情掙錢,而我們的自媒體,是靠撩撥人們的敏感點掙流量。其實,骨子里,都沖著人性的弱點,拼命地抓撓。
古人把文字看得很神圣,不識字的百姓,也懂得敬惜字紙的道理。我們今天寫作,倒不一定非得神圣,但是,寫出來的文字,還是應該牽著人們往上走。如果不能的話,最好不要往下出溜。至少,我們寫的時候,得有幾分真誠,真的相信你寫的東西,你的分析,你的判斷,你給人們講的道理。如果說錯了,就出來道個歉。跟著讀者的屁股后面,人家要什么,給什么,或者刻意撩撥人的那點壞心思,換來喝彩,我可干不來。
雖說,我并不認為我有啟蒙大眾的資格,但總是在寫,也是想吹吹風,讓常識,像春雨一樣,能滋潤人心,碰巧了,能讓讀者會心一笑,當然我也是高興的。只是,我不想討好讀者,我寫東西,發自媒體,就像擺攤,沒什么好貨色,更沒有金銀珠寶,大多是借歷史講道理,貨色很陳舊,樂意看,就看,不樂意,就走開。來看的,我歡迎,不喜歡看,呸一聲走了,我也不送。不喜歡我的文字,很正常,看完了還要罵,也沒什么了不起,我絕不會因此而記恨任何人。
同時,我也從來不認為,像我這樣的人會有什么粉絲。如果真的有什么人盲目崇拜我,那我可真的要害怕了。還好,到目前為止,說是我鐵粉的,也不過就是表達喜歡的一種方式,客氣而已。
不管我能寫到什么時候,我都不會刻意迎合誰。不過是把我讀,我思,我想的一點心得,以某種形式掏出來而已。表達的好與不好,那時我的問題,看不看,喜歡不喜歡,我可管不了。
我覺得,在這個世界上,要想對得起讀者,首先要對得起自己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