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認同是指個體依據個人的經歷所反思性地理解到的自我。”
那作為同志的我們是什么時候開始實現自我認同的呢?
昨天原本約了一個采訪嘉賓,奈何這個“男同志”要辛苦的帶娃,訪談時間一直從晚上9點延遲到快11點,最后只能作罷。也罷,就跟分會里一同采訪的志愿者聊了起來。
期間有問到他最初喜歡男生的故事。
當時在讀高三的他對同班同寢室的一個同學非常喜愛,兩人的關系也是比較親密。但他也只是默默的喜歡,從沒有任何言語或者行為上的表示。
當我問起他明明知道自己喜歡同性,為什么卻不會感覺到迷茫和困惑,是如何完成自我認同這一階段的呢?
他的回答是,我好像從來就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就是自然而然的喜歡了,沒有覺得有什么問題啊。
聽完這句話的時候,自己突然有所醒悟,聯想到自己情竇初開的時候:
那個人是我讀初中時候的班長,長相、學習成績以及性格等非常不錯,不過他當時是有一個曖昧中的女生同學的。
說起自己對他的喜歡,也就是在懵懵懂懂之間吧,也許是清晨校園里一次迎面走來的微笑;也許是期末考試后的一次難題的精彩解答;亦或許是田徑場上百米奔跑的身影。
那個時候還不明白這種情愫是愛,是喜歡還是欣賞?就覺得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你長得好看而且學習成績又好,有其他的同學喜歡你,而我也一樣喜歡你,沒什么不同。
評論里可能會說,你難道沒意識到喜歡你們班長的是個女生,你是個男生嗎?你是不是對自己的性別認知有問題呢?
不不不,因為家里三代從醫的原因,自己很小的時候就拿著奶奶的生理衛生這些醫術在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對于性別這塊的認知其實蠻清晰的。
回到上面的故事,當時覺得自己喜歡班長和同班的女同學喜歡班長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甚至壓根不會去想這個問題。
喜歡一個人真的僅僅可能是因為 TA ,比如長得對你的胃口,或者 TA 的性格跟你比較投緣,又或者是身上有某種特質和閃光點吸引到你了。這從來就跟性別無關的啊,喜歡了一個人,那個人恰恰就是同性而已,這句話實在要講爛了要。
試想一下,我們在討厭一個人的時候會先去考慮到 TA 是一個女人或者是一個男人才決定要不要繼續討厭 TA 嗎?不正是這個人身上的某種特點,你不喜歡,比如談吐、穿著、舉止、性格你不喜歡所以才討厭的嗎?至于 TA 的性別不就剛好是一個男人或女人嗎,這不是喜歡或者討厭的根本所在啊!
反推到喜歡和愛,怎么就要有區分了異性愛和同性愛了呢?那么這個設定是否合理,是否太過于片面,是不是那些學者為了統計方便才簡單粗暴的劃分出來?
為什么
僅僅以性別來區分人類如此復雜的情感聯系呢?
根本說不通~
還有開頭提到的自我認同,這個詞又是怎么來的?在最初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真的沒覺得 TA 跟我是同樣的性別而感覺到別扭(因為壓根不會考慮到這個問題,僅僅是喜歡了),反而認為是很合理很正常的感情表達。
那是什么時候自己會覺得這是不正常從而困惑了呢?
是別人~
是別人說男人怎么可以喜歡男人啊,兩個女人在一起搞什么啊,真變態!就是這些長期固話的思想和強烈的標簽在身邊潛移默化的影響到了你,慢慢的你也覺得喜歡同性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是變態的行為,讓別人惡心,從而讓自己深陷困惑。
奇了怪了,狗也日了,為什么她能喜歡班長,我就不能?原來我TM也是男的!
看到沒有,性別在這個時刻悄然降臨了,什么對人家的崇拜啊,對人家的欣賞啊統統敗在了性別的大腳丫下。
大家都那么做,別人都那么說你不對,所以你也覺得那樣做是錯的了。
然后,開始想去糾正,然而天性的刻在基因里的東西豈是那么隨隨便便的任人修改嗎?
再然后,自我認同來了,在經歷糾結、困惑后,無論是從哪里習得的同志知識又將你帶回到原點。
說:你喜歡 TA 是正常的,你沒有問題。
那么何必如此費勁走了那么一大圈,是什么在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