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吳展良:朱子之鬼神論(下)

四、 神明與仙佛

(一)神祀

由朱子觀之,鬼神乃造化之良能,人秉天地而生,于造化之神妙自當致其敬意。舉如天地、山川、社稷、道路、居所,人賴以生,蓋莫不有神靈居焉,此所謂當祀之神:

問:「『祭神如神在』,何神也?」曰:「如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之類。」+

五祀:行是道路之神,伊川云是宇廊,未必然;門是門神,護是護神,與中霤、灶,凡五。古圣人為之祭祀,亦必有其神。如孔子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是有這祭,便有這神;不是圣人若有若亡,見得一半,便自恁地。+

此所謂神,乃三禮所記天地、山川、社稷、五祀(諸侯之司命、中霤、國門、國行、公厲;大夫之門、行、護、灶、中霤)之神。系天地、山川、社稷、邦國、道路、家護之氣所化聚。皆先有此物,而后有此神。朱子以為諸神明雖不可見,然當為實存,非僅吾人意思之所存所感:

說鬼神,舉明道有無之說,因斷之曰:「有。若是無時,古人不如是求。『七日戒,三日齋』,或『求諸陽』,或『求諸陰』,須是見得有。如天子祭天地,定是有箇天,有箇地;諸侯祭境內名山、大川,定是有箇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定是有箇門、行、護、灶、中霤。今廟宇有靈底,亦是山川之氣會聚處。久之,被人掘鑿損壞,于是不復有靈,亦是這些氣過了。」+

問:「范氏云:『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恐是自家心里以為有便有,以為無便無。」曰:「若只據自家以為有便有,無便無,如此卻是私意了。這箇乃是自家欠了他底,蓋是自家空在這里祭,誠意卻不達于彼,便如不曾祭相似。」+

朱子本人致祭之時,亦極為誠敬。與神明對話,有若對人侃侃而言:惟神受職帝庭,降食茲土,以福其人為事;今人之急如此,神若弗聞,亦何神哉!若三日不雨,雨而不周,且峽于四封,惟天聰明,吾恐神之不得安其室,神尚聽之毋忽。+惟神歆顧,終此大恩,賚以豐年,驅其厲鬼,俾我民復得以遂其有生之樂,則神之賜于茲土為無窮,其食于茲土為無愧。+

此處或祈雨,或祈晴,皆以其神受職與上帝,看守一方,食其祭祀,不可不盡職以護佑百姓,否則即為有愧于其職守。其神明體系固然與政治體系完全一致,朱子之于神明亦有如對一有職司當盡之官員,可以天理求之且責之。雖然如此,此神明終究為天地造化所含奇妙與道理之代表,無法求之于人格化之具體呈現,常在若有若無之間,故朱子之于神明之實,依然做出氣化論及以心誠為主之解釋: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此是弟子平時見孔子祭祖先及祭外神之時,致其孝敬以交鬼神也。孔子當祭祖先之時,孝心純篤,雖死者已遠,因時追思,若聲容可接,得以竭盡其孝心以祀之也。祭外神,謂山林溪谷之神能興云雨者,此孔子在官時也。雖神明若有若亡,圣人但盡其誠敬,儼然如神明之來格,得以與之接也。……范氏所謂「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蓋神明不可見,惟是此心盡其誠敬,專一在于所祭之神,便見得「洋洋然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然則神之有無,皆在于此心之誠與不誠,不必求之恍忽之間也。+

蓋以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護諸神,出于古圣人所立之法,又有所謂「七日戒,三日齋」,求諸上下而得之。朱子平日相信鬼神現象,又尊重古圣所見,故斷此諸神為有。+所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其神明雖「若有若亡」,不易相接,當其位份者以誠意祭之則可與之交感。所謂「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并非「以為有便有,無便無」,乃謂有其誠則可與神明交接。而其所以能交接,則因氣類之相感。此事于子孫之于祖考見得理路最為分明,至于天地、山川等外神,則需當其位份者,才得以與之交接。不當其位,其意必不誠。凡誠其心意者,自然交感,見其「洋洋然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心意與神明,皆統于其氣化論之中。

或謂所祭者「若有若亡」,存在與否不明,主體性不確定,不免難于起人敬信。+然此正屬朱子立說精義之所所在。蓋朱子循古經典傳統,一切從天地造化之整體出發,不從個體鬼神之確實有無立論。由整體觀之,則天地造化暨山川萬物之神奇確實可見,奧妙萬分,不能不以鬼神之名贊之。主整體人群之政者,亦不可不祭之,以示生民對其之尊重敬畏。然若欲確論其有無,則無人或見之,只能以理推之,想見其當有。此中分寸,至為微妙謹嚴。若謂之無,則人無所敬畏。若謂之實為如何如何,亦屬非份妄言。鬼神之事,本屬難知,誰能確論其有無,或其變現轉化之方式?天地造化之神妙與無盡如此,又誰能妄斷鬼神之有無?觀化于天地萬物,雖不確能確知鬼神存在變現之方式,亦不害其有所大概之知識與信念。人智有限,天地無窮,如此立說,尚可保存無限之可能空間。朱子與儒家「若有若亡」之鬼神觀,看似矛盾不明確,正乃其高明之處。捨此而議論個體化與人格化鬼神是否存在或其存在之狀態如何,在朱子而言,均難免妄言之譏。以下上帝、祖先之靈「若有若亡」之種種討論,情況亦類此。

(二)上帝

諸神有其系統,對應于「天地、山川、社稷、五祀」,也對應于君主及封建之政治秩序。天子祭天,所對應之神祇即「上帝」,是為天地最高主宰:

問「六宗」。曰:「古注說得自好。鄭氏『宗』讀為『禜』,即祭法中所謂『祭時、祭寒暑、祭日、祭月、祭星、祭水旱』者。如此說,則先祭上帝,次禋六宗,次望山川,然后遍及群神,次序皆順。」+

然上帝之存有亦在似有似無之間,而幾乎與天字同義:

問:「配天,配上帝,帝只是天,天只是帝,卻分祭何也?」曰:「為壇而祭,故謂之天;祭于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謂之帝。」+

又進而與理字同義:

問:「命之不齊,恐不是真有為之賦予如此。只是二氣錯綜慘差,隨其所值,因各不齊。皆非人力所與,故謂之天所命否?」曰:「只是從大原中流出來,模洋似恁地,不是真有為之賦予者。那得箇人在上面分付這箇!詩書所說,便似有箇人在上恁地,如『帝乃震怒』之類。然這箇亦只是理如此。天下莫尊于理,故以帝名之。『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降,便有主宰意。」問:「『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萬物盈乎兩間,生生不窮,日往則月來,寒往則暑來,風雷之所以鼓動,山川之所以流峙,皆蒼蒼者實有以主其造化之權邪;抑只是太極為萬化樞紐,故萬物自然如此?」曰:「此與前只一。」。+

此處則直以上帝為理。即如古經典所載人格化之上帝,亦以自然之理之總稱,所謂「太極」者釋之。蓋既以自然可見之理氣釋天地萬有,則上帝只能為此天地萬化之總名。論語集注明言「天,即理也」。+是故上帝、天、理實同指一事。然此處未曾明白否定上帝之存有,僅以天地萬有之理或曰太極代替之。此天地萬有之理中又中含神妙,是以又非無神論或西方啟蒙時代機械公理化之自然神論(Deism)可比。

朱熹于上帝或曰天地萬有之理,強調其自然義:

或問:「『以主宰謂之帝』,孰為主宰?」曰:「自有主宰。蓋天是箇至剛至陽之物,自然如此運轉不息。所以如此,必有為之主宰者。這洋處要人自見得,非語言所能盡(僩錄作「到」)也。」因舉莊子「孰綱維是,孰主張是」十數句,曰:「他也見得這道理,如圭峰禪師說『知』字洋。」+

以天地自為主宰,非別有一超越之主宰。所引莊子〈天運〉篇之言,亦發揮萬化自有理則,亦即自然之意。所謂圭峰宗密禪師所說「知」字洋,禪師于其所作《禪源諸詮集都序》中述荷澤宗教義云:「諸法如夢,諸圣同說。故妄念本寂,塵寂本空。空寂之心,靈知不昧,即此空寂之知是汝真性。任迷任悟,心本自知,不藉緣生,不因境起。知之一字,眾妙之門。」+蓋謂諸法皆空,寂知與真性不二,一切眾生皆如來藏。「任迷任悟」,一屬自然,此自知之心于其中雖為主宰,卻不當離此當下之知別求所謂解脫法。亦即不當離天地自然之運,別求所謂上帝。朱熹另有答弟子問:

問:「『上帝降衷于民。』『天將降大任于人。』『天右民,作之君。』『天生物,因其才而篤。』『作善,降百祥;作不善,降百殃。』『天將降非常之禍于此世,必預出非常之人以擬之。』凡此等類,是蒼蒼在上者真有主宰如是邪?抑天無心,只是推原其理如此?」曰:「此三段只一意。這箇也只是理如此。氣運從來一盛了又一衰,一衰了又一盛,只管恁地循環去,無有衰而不盛者。+

更是直以上帝與天為理,亦是即集注中所謂「天即理也」。如此之類,皆以上帝即理也。

然朱子亦明言人格化上帝之存在:

又如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如今若說文王真箇在上帝之左右,真箇有箇上帝如世間所塑之像,固不可。然圣人如此說,便是有此理。如周公金縢中『乃立壇墠』一節,分明是對鬼。『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于天,以旦代某之身。』此一段,先儒都解錯了,只有晁以道說得好。他解『丕子之責』如史傳中『責其侍子』之『責』。蓋云上帝責三王之侍子。侍子,指武王也。上帝責其來服事左右,故周公乞代其死云:『以旦代某之身。』言三王若有侍子之責于天,則不如以我代之。我多才多藝,能事上帝。武王不若我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不如且留他在世上,定你之子孫與四方之民。文意如此。+

蓋以文王之神在天﹐一升一降﹐無時不在上帝之左右﹐是以子孫蒙其福澤﹐而君有天下也。+(《詩集傳》,「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章注。)

明白承認古經典所載上帝之存在。據《詩?大雅》「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以文王之神靈「一升一降﹐無時不在上帝之左右」,是其神靈隨時皆隨上帝升降,所以致福于其子孫。+又據《尚書?金縢》「乃立壇墠」一節,說周公對上帝「分明是對鬼」。上帝「責」武王「來服事左右」,周公自乞以身代之。文王周公之侍奉上帝,有如與人同行,對人說話,故曰「人格化之上帝」,亦所謂「分明是對鬼」。朱子又曰:

「天下之物,至微至細者,亦皆有心,只是有無知覺處爾。且如一草一木,向陽處便生,向陰處便憔悴,他有箇好惡在+里。至大而天地,生出許多萬物,運轉流通,不停一息,四時晝夜,恰似有箇物事積踏恁地去。天地自有箇無心之心。復卦一陽生于下,這便是生物之心。又如所謂『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天道福善禍淫』,這便自分明有箇人在里主宰相似。心是他本領,情是他箇意思。」又問:「如何見天地之情?」曰:「人正大,便也見得天地之情正大。天地只是正大,未嘗有些子邪處,未嘗有些子小處。」+

言天地處處有心、有情,有若一人。至于「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天道福善禍淫」則「分明有箇人在里主宰相似」。此處所說天地有心、有情、分明有個人在里主宰,雖不能就此肯定上帝如人般存在,卻表現出一種人格化之天地與上帝觀。以上言之上帝或如一人死后之鬼,或如一活人,雖無衣冠面目,然不失其為人格化之存有。朱子雖于上帝之事雖不能無惑,然一則尊重古經典,一則尊重天地之靈故曰:「圣人如此說,便是有此理,」承認人格化上帝之存在。此等議論似有崇拜古代權威而缺乏或放棄個人獨立之觀察與見解之嫌,而其實不然。欲理解此處之矛盾,關鍵在于朱子之所謂理,本身包含「鬼神」之靈妙。一切天理化與性理化,系將天地間一切神妙現象納入天理,而非排斥鬼神。所謂鬼神之自然化,實包含自然界處處蘊含鬼神不測之妙之意。所謂「天下之物,至微至細者,亦皆有心」以下一段,即闡釋此理。其說視精神物質同為一氣,上帝普現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以朱熹時而承認天地間若有人格化的上帝,時而說上帝但為天理與太極。換言之,朱子心中之宇宙,本身即具有生命。此生命無所不在,有其意志方向,「福善禍淫」,一般卻不以人格化神明之方式干預人生,故曰「天地自有箇無心之心」。+是以上帝既為無所不在之天理,亦可為人格化之神明。

雖然如此,人格化之上帝與上帝即天理,在人類觀念中仍有不易跨越之鴻鉤。不僅上帝,神祇、祖靈與鬼神等名相亦莫不然。常人或以其為有,則不免人格化其存有方式。或以其為無,則不免以天地無心而無靈,漠然于鬼神之事。朱子之說,執兩用中,不攻乎一端。其說雖深植于中國經典乃至民間之世界暨鬼神觀,然其主張看似矛盾,其義又難解,是以并不真正流行。后人亦不免時而置疑于其說。+然鬼神靈魂之事,自古難明。朱子此說,一則于宇宙之奧秘保持巨大之解釋空間,一則合于古人對于天地萬物之觀察感知。既以理知平視萬事萬物,又致敬于天地自然暨神明祖靈。既有感于天地造化之神妙,又不妄斷神明之事。合而觀之,更可見中國傳統宗教性不強,而又不失宗教性之故。

(三)非祀與淫祠

既以上帝與諸神乃氣化之靈,而非人格化之超越神明,故反對塑像以祭:

如今祀天地山川神,塑貌像以祭,極無義理。

是有這祭,便有這神……。但不如后世門神,便畫一箇神象如此。+

而主張用木主,或用人以象徵之:

堯卿問:「社主,平時藏在何處?」曰:「向來沙隨說,以所宜木刻而為主。某嘗辨之,后來覺得卻是。但以所宜木為主。如今世俗神樹模洋,非是將木來截作主也。以木名社,如櫟社、枌榆社之類。」又問社稷神。曰:「說得不同。或云,稷是山林原隰之神,或云是穀神。看來穀神較是,社是土神。」又問:「社何以有神?」曰:「能生物,便是神也。」又曰:「周禮,亡國之神,卻用刑人為尸。一部周禮卻是看得天理爛熟也。」+

蓋以鬼神者,天地本有之理也。祭者所尊在理而非一實存人格化之神明,故不可以神像為之。至于亡國之神以刑人為尸,則以刑人象徵亡國之社神。社神者,土地之神也。此社神平日以木主象之,至于國亡失土,無所宜之木可言,故寧以刑人象其土地之遭遇。

朱子以為鬼神乃天地之靈,亦為天地間之公理。古人依其份位,祭天地、山川、社稷、五祀,其義在于報本反始,致其公忠仁愛之心于事事物物,其心公,其神正。后世之祠多出于私意,其神亦無由得正:

廣云:「人心聚處便有神,故古人『郊則天神格,廟則人鬼享』,亦是此理。」曰:「固是。但古人之意正,故其神亦正;后世人心先不正了,故所感無由得正。」因言:「古人祭山川,只是設壇位以祭之,祭時便有,祭了便無,故不褻瀆。后世卻先立箇廟貌如此,所以反致惑亂人心,倖求非望,無所不至。」廣因言今日淫祠之非禮,與釋氏之所以能服鬼神之類。曰:「人心茍正,表里洞達無纖毫私意,可以對越上帝,則鬼神焉得不服?故曰:『思慮未起,鬼神莫知。』又曰:『一心定而鬼神服。』」+

「祭時便有,祭了便無」,但致其敬于天地山川社稷五祀,而無非分之求,所以不褻瀆。后世妄立廟宇神像,為私家作種種僥倖非分之求,失其各安其位,各盡本分之意。種種妄求,皆為淫祠。人惟當為其所當為,茍正其心,「表里洞達無纖毫私意,可以對越上帝」,則鬼神欽服。此說一以人心之公私邪正為本,使鬼神難知之事,服從于人心,而不再可畏,而得以增進人道之意義。此種觀點,以現代唯物論視之,或屬不必要、亦不撤底。然就鬼神實屬難明之古代而言,誠為通情達理、深刻周到而正氣凜然。若論其淵源,則在融個體入群體,人人但求盡本份之三代體制。

朱子于民間所立,為一己求福之廟宇,以及依想像所造之神像頗不以為然。而于民間所祀之神之所以能「顯靈」,則有其解釋:

又曰:「今有箇新立底神廟,緣眾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仁杰廢了許多廟,亦不能為害,只緣他見得無這物事了。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先生每見人說世俗神廟可怪事,必問其處形勢如何。+

心屬氣,與天地萬物同體而相感應,故能鼓動二氣而致鬼神。人心最靈,眾人不正之心匯聚,自成一種力量,而使其所祀之神顯靈。非但人心,山川之形勝,亦可匯聚氣化之力,以助長鬼神之威靈。+然遇見大力量如狄仁杰者,不信此事,即使廢廟,亦不能為害。此見廟祠實以人心為主,而世間靈異之事,亦緣此得一解釋。《語類》又載:

廣云:「今愚民于村落杜撰立一神祠,合眾以禱之,其神便靈。」曰:「可知眾心之所輻湊處,便自暖,故便有一箇靈底道理。所以祭神多用血肉者,蓋要得藉他之生氣耳。聞蜀中灌口廟一年嘗殺數萬頭羊,州府亦賴此一項稅羊錢用。又如古人釁鍾、釁龜之意,皆是如此。」+

得眾心之輻湊,其神便靈。得有生之物血祀,藉其生意靈氣,其神亦靈。在朱子以為,天地萬物本皆一氣所化,凡物類愈近者,愈能相互感通。死生一體,人與鬼神最近,感通之力最鉅。至于含血氣之物,其「生氣」與人、神亦近,故可藉其生氣以湊聚鬼神之靈氣,而使神明靈驗。然若久不得人祭祀,則所聚之氣散,亦不復顯靈:

或問:「世有廟食之神,綿歷數百年,又何理也?」曰:「浸久亦能散。昔守南康,緣久旱,不免遍禱于神。忽到一廟,但有三間弊屋,狼籍之甚。彼人言,三五十年前,其靈如響,因有人來,而帷中有神與之言者。昔之靈如彼,今之靈如此,亦自可見。」+

是則愚民所謂之種種神蹟,不過藉人心之力或犧牲之生氣幅湊而成,不足為怪,亦實無所謂昭昭者君臨其上。此說既可為靈異現象提供一種解釋,亦可教人勿耽于淫祠,迷信泥塑木雕或天上之神明。朱子本于孔子之訓示,教人做人只當各盡本分,正其心意,則所謂鬼神亦將欽服。

朱子既反對百姓妄希禍福,迷信神靈,故主張去淫祠:

人做州郡,須去淫祠。若系勑額者,則未可輕去。+

其中有勑額者,以君命不可違,故不可輕去。又去淫祠首當教育百姓,否則生事而無功:

南軒拆廟,次第亦未到此。須是使民知信,末梢無疑,始得。不然,民倚神為主,拆了轉使民信向怨望。舊有一邑,泥塑一大佛,一方尊信之。后被一無狀宗子斷其首,民聚哭之,頸上泥木出舍利。泥木豈有此物!只是人心所致。++

張栻全然不信鬼神,故斷然拆之。然則百姓深信鬼神靈異,倚之若命,其心不服,轉生怨望,其事終將無功。鬼神靈異之種種,在前人實難一概不信。然朱子以人心所聚、氣化所成之理釋之,庶可服人之心。以歷史情境論之,朱子之所為,實較通情而達理。

(四)仙佛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天地山川萬物有靈,是以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以下祭于家,此所謂正祠。天清地明,人各有位份,報本返始,人各盡其心,是乃儒家經典所昭示之事鬼神之道。在此之外,朱子多視之為淫祠,然亦不謂皆無其事。百姓崇仙拜佛,朱子則曰:

人言仙人不死。不是不死,但只是漸漸銷融了,不覺耳。蓋他能煉其形氣,使渣滓都銷融了,唯有那些清虛之氣,故能升騰變化。漢書有云:「學神仙尸解銷化之術。」看得來也是好則居,然久后亦須散了。且如秦漢間所說仙人,后來都不見了。國初說鍾離權呂洞賓之屬,后來亦不見了。近來人又說劉高尚,過幾時也則休也。+

又曰:

古時所傳安期生之徒,皆是有之。也是被他煉得氣清,皮膚之內,骨肉皆已融化為氣,其氣又極其輕清,所以有『飛昇脫化』之說。然久之漸漸消磨,亦澌盡了。渡江以前,說甚呂洞賓鍾離權,如今亦不見了。+

氣久必散。人說神仙,一代說一項。漢世說甚安期生,至唐以來,則不見說了。又說鍾離權呂洞賓,而今又不見說了。看得來,他也只是養得分外壽考,然終久亦散了。+

以常人之形質重濁,多含渣滓,仙家煉其形質,僅存清虛之氣,故能升騰變化。此種說法本于氣之清濁以說明仙人飛昇、尸解、長壽之術,在古人氣化之宇宙觀而言十分合理。仙人者,清虛之氣所化。既為氣化所成,自然有聚有散,而非長生不壞。朱子此說,既有採于神仙家,然與其有所不同。仙家之說亦重煉氣,然以煉氣所化之神,可以長存,故視此長存不壞者為真,而以世間萬事為過眼云煙。朱子則以天地萬有皆在陰陽變化之中,無一物可以不壞。萬物出于氣化,時聚時散,惟其中所含之理為終古不變。此如古人之音容形質雖早已散去,然其所以為人之理則長存。儒者所重在于千秋萬世永存之理,個人之長生久視實無足輕重。修仙之事大費工夫,既不得于真實久常之理,又無益于人倫日用,即令可以成仙,亦非儒者所務:

問:「神仙之說有之乎?」曰:「誰人說無?誠有此理。只是他那工夫大段難做,除非百事棄下,辦得那般工夫,方做得。」+

儒者以經世濟民為務,成仙為非常之事,不足以為人人當循之大道,實不足為重。且此事多詐妄:

老內侍黃節夫事徽宗,言道人林靈素有幻術,其實也無。如溫革言見鬼神者,皆稗官,某不曾見。所作天人示現記,皆集眾人之妄。吏部親見節夫,聞其言如此。+

人生當依乎天理而行,此天理即天地日月山川萬物所具之常道。仙家人格神化「三清大帝」之說,實不為朱子所取:

周問:「『獲罪于天』,集注曰:『天即理也。』此指獲罪于蒼蒼之天耶,抑得罪于此理也?」曰:「天之所以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為天,故蒼蒼者即此道理之天,故曰:『其體即謂之天,其主宰即謂之帝。』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雖是理如此,亦須是上面有箇道理教如此始得。但非如道家說,真有箇『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耳!」+

氣化觀與神仙、上帝觀本相衝突。朱子一本氣化觀立說,于道教、仙家種種人格神之說法,自不能同意;然人言世間神異之事甚多,朱子于其時難以全然否認,為求說理圓融無礙,乃以鬼神乃二氣之良能一說釋之。

朱子既不信神仙可以長存,亦不信佛之法身不壞及神識輪迴之說:

某問:「漢時如鄭康成注二禮,但云鬼神是氣。至佛入中國,人鬼始亂。」曰:「然。」+

鄭問:「輪迴之說,是佛家自創否?」曰:「自漢書載鬼處,已有此話模洋了。」+

本于氣化論立說,不信離氣化別有獨立之鬼神,亦不信神識可以長存輪迴,故曰「佛入中國,人鬼始亂」。既不信離氣化而別有獨立之神識與神靈,自然不信佛、菩薩之法身不壞,超乎三界之外,暨佛經中種種神奇悠渺之說:

論佛只是說箇大話謾人,可憐人都被它謾,更不省悟。試將法華經看,便見其誕。開口便說里河沙數幾萬幾千幾劫,更無近底年代。又如佛授記某甲幾劫后方成佛。佛有神通,何不便成就它做佛?何以待闕許久?又如住世邏漢猶未成佛,何故許多時修行都無長進?今被它撰成一藏說話,遍滿天下,惑了多少人。勢須用退之盡焚去乃可絕。+

天地山川自然等觸目可見可感之物,乃朱子所謂之實然,離此氣化之實,不免虛妄。朱子對氣化之宇宙觀信之甚篤,乃抉意排去佛氏之鬼神說。然則世間相傳佛教神異之事極多,朱子或不之信,或以氣化之妖怪加以解釋:

因論釋氏多有神異,疑其有之。曰:「此未必有。便有,亦只是妖怪。」+

或以其為自然現象,作出頗合乎現代科學精神之解釋:

俗言佛燈,此是氣盛而有光,又恐是寶氣,又恐是腐葉飛蟲之光。蔡季通去蘆山問得,云是腐葉之光。云,昔人有以合子合得一團光,來日看之,乃一腐葉。妙喜在某處見光,令人撲之,得一小蟲,如蛇洋,而甚細,僅如布線大。此中有人隨汪圣錫到峨眉山。云,五更初去看,初布白氣,已而有圓光如鏡,其中有佛。然其人以手裹頭巾,則光中之佛亦裹頭巾,則知乃人影耳。今所在有石,號「菩薩石」者,如水精狀,于日中照之,便有圓光。想是彼處山中有一物,日初出,照見其影圓,而映人影如佛影耳。峨眉山看佛,以五更初看。+

或以其源自人心感應,其力可以降服一般鬼神:

夷狄之教入于中國,非特人為其所迷惑,鬼亦被他迷惑。大乾廟所以塑僧像,乃勸其不用牲祭者。其他廟宇中,亦必有所謂勸善大師。蓋緣人之信向者既眾,鬼神只是依人而行。+

「釋氏之學,只是定靜,少間亦自有明識處。」或問:「他有靈怪處,是如何?」曰:「多是真偽相雜。人都貪材好色,都重死生。卻被他不貪材,不好色,不重死生,這般處也可以降服得鬼神。」+

鬼神與人本為一物,故可為修行人所降服。佛家多神異,在朱子而言,不過其心精一虛靜、不為物累,故能降服鬼神。佛家多神異,在朱子而言,不過其心精一虛靜、不為物累,故能降服鬼神。儒者凜然正氣,亦可使鬼神欽服。要之朱子之意以為鬼神不過氣化之一環,人生之延伸。由日常可見可知之理推之,既可解釋種種神異特殊之現象,亦能辨其真偽。此清平人世實為一切之根本,君子當務此根本,勿執意于鬼神之類渺茫難知之事。

五、祖先之靈

人之生其陽氣之神為魂,陰氣之神為魄。人死則其魂氣上歸于天,魄氣下歸于地。朱子曰:

氣曰魂,體曰魄。高誘淮南子注曰:『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神。』所謂神者,以其主乎形氣也。人所以生,精氣聚也。人只有許多氣,須有箇盡時;明作錄云:「醫家所謂陰陽不升降是也。」盡則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而死矣。人將死時,熱氣上出,所謂魂升也;下體漸冷,所謂魄降也。此所以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也。夫聚散者,氣也。若理,則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自為一物。但人分上所合當然者便是理,不可以聚散言也。然人死雖終歸于散,然亦未便散盡,故祭祀有感格之理。先祖世次遠者,氣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必竟只是一氣,所以有感通之理。然已散者不復聚。釋氏卻謂人死為鬼,鬼復為人。如此,則天地間常只是許多人來來去去,更不由造化生生,必無是理。+

「祭祀致得鬼神來格,便是就既屈之氣又能伸也。」僩問:「魂氣則能既屈而伸,若祭祀來格是也。若魄既死,恐不能復伸矣。」曰:「也能伸。蓋他來則俱來。如祭祀報魂報魄,求之四方上下,便是皆有感格之理。」+

人鬼只是死后未盡之魂氣與魄氣,或曰生時之氣殘存。此氣「終歸于散,然亦未便散盡」,是以「祭祀有感格之理」。以子孫之誠敬感之,因其與祖先本屬一脈相生之氣,故祖先未散盡之魂氣與魄氣可以來享。朱子于此重申此非靈魂或神識不滅,不可以輪迴視之。死后魂魄終將散去,且已散之氣不復聚,絕非其魂魄與他氣復合為人。人死而其氣久聚不散而為鬼為厲乃非常之事,人若安于其死,則死后不為鬼:

至如伯有為厲,伊川謂別是一般道理。蓋其人氣未當盡而強死,自是能為厲。子產為之立后,使有所歸,遂不為厲,亦可謂知鬼神之情狀矣。+

問:「有人死而氣不散者,何也?」曰:「他是不伏死。如自刑自害者,皆是未伏死,又更聚得這精神。安于死者便自無,何曾見堯舜做鬼來!」+

雖不為鬼而有魂魄,魂歸于天,魄歸于地,漸離漸散,其氣雖未盡散,然非團聚如鬼如怪。故曰:「安于死者便自無,何曾見堯舜做鬼來」。然既為已散之氣而不為鬼,則祖先如何來享,不免啟弟子與后人之疑:

又問:『人死則魂魄升降,日漸散而不復聚矣。然人之祀祖先,卻有所謂「來假來享」,此理如何?』曰:『若是誠心感格,彼之魂氣未盡散,豈不來享?』又問:『如周以后稷為始祖,以帝嚳為所自出之帝,子孫相去未遠,尚可感格。至于成康以后千有馀年,豈復有未散者而來享之乎?』曰:『夫聚散者,氣也。若理,則只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為一物而為性也。但人分上所合當者,便是理。氣有聚散,理則不可以聚散言也。人死,氣亦未便散得盡,故祭祖先有感格之理。若中次久遠,氣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必竟只是這一氣相傳下來,若能極其誠敬,則亦有感通之理。+

蓋以人死之魂氣乃漸散而非頓散,故以誠心感格之,其未盡散之魂氣及「與之俱來」之魄氣將來享。至若遠祖、始祖,則其魂魄之有無不可知,然奉祭祀者乃其子孫,是為一氣相傳,若能極其誠敬,亦當有感通之理。此來享之魂魄,乃感格而至,亦謂之鬼神。然終與不伏其死,平日聚而不散之鬼有別。

此處所言,不免頗啟來者之疑。蓋所謂漸散、已散之魂魄,如何因感格而再聚?千年之魂魄,理當散盡,如何能來享?如此之魂魄,是否有知,能為禍福?+竊謂朱子之意,蓋以生時之精氣、不伏其死之鬼、與常人死后漸散之魂魄皆同出于一氣之聚散。此氣或聚或散,因時因地變化無方,皆出乎氣化本有之良能。其品類淵源愈近者,愈易相互感應。祖宗漸散之魂氣,本無所繫聚,卻可因子孫之愛敬而再聚。始祖之魂氣影響宏大,千年之后雖頗消散,亦未必不能因子孫至誠之心而來享。其方式雖難知,然其理則可有、當有。

如此之鬼神觀,與擬人化之鬼神大不同,而不違常情常理。朱子云:

神祇之氣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馀矣。其消散亦有久速之異。人有不伏其死者,所以既死而此氣不散,為妖為怪。……若圣賢則安于死,豈有不散而為神怪者乎!如黃帝堯舜,不聞其既死而為靈怪也。+

由其觀之,古來之「人鬼」無限,時人所知能感者不過數代,久不復知亦不復感。即令為妖為怪,亦不過所存稍久,久亦不復為人所知。人之于祖考,除始祖外,所能記能感者,亦不過數代。其他一切人間仙鬼靈怪之說,大抵皆如此,此所以朱子以為人鬼暨仙靈妖怪終必散去,只是遲速不等而已。此說是否為真難知,然清平之世,朗朗乾坤,實不當常有仙鬼靈怪作用于其中。是以朱子以為「伏其死」者必不為鬼神靈怪。縱有仙靈鬼神之事,亦非常理,乃特殊心力一時所聚之氣,且終歸消散。試問世間若無鬼神則已,若確信有此現象,則人格化、主體化鬼神固然為一說法,非人格化、主體化之陰陽魂魄二氣之聚散,何嘗不可為另一說法?至于論祭祀、感格、鬼神為福為禍之時,朱子常有類似人格化鬼神之形容,焉知不能為造化神奇之作用?天地造化無窮,既令有鬼神,又何必以人格化、主體化之方式存在?朱子此種以人生暨此可知世界為中心之氣化鬼神觀,與世界各大宗教皆不同。既非有鬼神,亦非無鬼神。其說通乎天地宇宙之靈感不測而不遠于清平世界之常情常理。根植于經典暨古代社會文化,與中國祭祖、祀神乃至民間信仰之傳統密切相連,又高度理知、生活與人性化,誠值得吾人注意。

六、妖孽與物怪

(一)死后妖孽

天神上帝者應乎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護,見于儒家經典,體現天地家國之實,乃理之正者。民間廟祀之鬼神,則多出于道、佛二教暨民間私祠,祀者僥倖求福,朱子常不以其為然。然除上述神祠,尚有所謂妖孽鬼怪:

問:「『游魂為變』,間有為妖孽者,是如何得未散?」曰:「『游』字是漸漸散。若是為妖孽者,多是不得其死,其氣未散,故鬱結而成妖孽。若是尪羸病死底人,這氣消耗盡了方死,豈復更鬱結成妖孽!然不得其死者,久之亦散。如今打麵做糊,中間自有成小塊核不散底,久之漸漸也自會散。又如其取精多,其用物弘,如伯有者,亦是卒未散也。」+

人死氣當散,如有不得其死而心未甘者,其氣不散,鬱結而成妖孽。朱子以打麵做糊其中自有小塊為喻,實最能表現其氣化之鬼神觀。此種觀點上承子產,《左傳》載鄭人相驚以伯有之鬼,子產釋以伯有三世從政,用物精多而魂魄強,又不得其死,故為厲。所謂「用物精多而魂魄強」之說,雖不必為氣化論,然魂魄之強弱既可因所用之物而轉移,則兩者之間關系密切亦可知矣。伯有之事載于經傳,故屢為朱子所論道:

伯有為厲之事,自是一理,謂非生死之常理。人死則氣散,理之常也。它卻用物宏,取精多,族大而強死,故其氣未散耳。++

死而氣散,泯然無跡者,是其常。道理恁地。有托生者,是偶然聚得氣不散,又怎生去湊著那生氣,便再生,然非其常也。伊川云:「左傳伯有之為厲,又別是一理。」言非死生之常理也。+

此全以氣化論釋之,而以其為非常之理。伯有既可為厲,則前文中死后托生以至于元神出竅、靈魂作怪之事亦非不可解:

問:「伯有之事別是一理,如何?」曰:「是別是一理。人之所以病而終盡,則其氣散矣。或遭刑,或忽然而死者,氣猶聚而未散,然亦終于一散。釋道所以自私其身者,便死時亦只是留其身不得,終是不甘心,死銜冤憤者亦然,故其氣皆不散。浦城山中有一道人,常在山中燒丹。后因一日出神,乃祝其人云:『七日不返時,可燒我。』未滿七日,其人焚之。后其道人歸,叫罵取身,亦能于壁間寫字,但是墨較淡,不久又無。」揚嘗聞張天覺有一事亦然。鄧隱峰一事亦然。其人只管討身,隱峰云:「說底是甚麼?」其人悟,謝之而去。+

冤鬼作祟亦自難免:

光祖問:「先生所答崧卿書云云。如伊川又云:『伯有為厲,別是一理。』又如何?」曰:「亦自有這般底。然亦多是不得其死,故強氣未散。要之,久之亦不會不散。如漳州一件公事:婦殺夫,密埋之。后為祟,事才發覺,當時便不為祟。此事恐奏裁免死,遂于申諸司狀上特批了。后婦人斬,與婦人通者絞。以是知刑獄里面這般事,若不與抉罪償命,則死者之冤必不解。」+

橫死或為人所殺者,其含恨之氣難散,易為鬼祟。乃至若人馬之血,含恨之氣,亦能化為鬼火或鬼靈:

鬼火皆是未散之物,如馬血,人戰斗而死,被兵之地皆有之。某人夜行淮甸間,忽見明滅之火橫過來當路頭。其人頗勇,直衝過去,見其皆似人形,髣彿如廟社泥塑未裝飾者。亦未散之氣,不足畏。『宰我問鬼神』一章最精密,包括得盡,亦是當時弟子記錄得好。+

此等皆朱子所謂不得其死,故為怪為厲。日久或一旦心釋冤解,則其氣散去。蓋以聚散屈伸乃天理之常,無物不然,凡鬼神之若為一物者,皆不免于散去。惟天神應乎天地之大公,無形無狀,乃終古而長存。前古之妖孽鬼怪,后世無存,亦以其氣已散去之故。此種鬼怪雖不可見,氣聚之時,皆若有知識且能行人間種種事。中國歷代典籍、民間傳說暨朱子之友朋遭遇此等事甚多,是以朱子亦加採信,而一以氣化論釋之。

(二)精靈物怪

除上述妖孽外,朱子亦信此世間尚有種種精靈物怪:

問:「今人家多有怪者。」曰:「此乃魑魅魍魎之為。建州有一士人,行遇一人,只有一腳,問某人家安在。與之同行,見一腳者入某人家。數日,其家果死一子。」+

因說鬼怪,曰:「『木之精夔魍魎。』夔只一腳。魍魎,古有此語,若果有,必是此物。」+

《孔子家語》云「山之怪曰夔魍魎」,故朱子謂之木之精。自古謂深山大澤出異物,所謂物之積也厚則其變化不測。造化既處處含神妙,斯亦不足為奇。此雖非平常正理,然朱子以其鬼神觀推測之,乃信其有:

「若論正理,則似樹上忽生出花葉,此便是造化之跡。又加空中忽然有雷霆風雨,皆是也。但人所常見,故不之怪。忽聞鬼嘯、鬼火之屬,則便以為怪。不知此亦造化之跡,但不是正理,故為怪異。如家語云:『山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羵羊。』皆是氣之雜揉乖戾所生,亦非理之所無也,專以為無則不可。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也。有時忽然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但既非理之常,便謂之怪。孔子所以不語,學者亦未須理會也。」因舉似南軒不信鬼神而言。+

子不語怪、力、亂、神。蓋以其難言之,然非謂絕無此等事。張南軒不信鬼神,屢為朱子所議,其態度可見一班。朱子既信山中、水間、土石之下皆可有精怪,于世間種種靈怪之傳聞亦不一概否認:

因說張仲隆曾至金沙堤,見巨人跡。「此是如何?」揚謂:「冊子說,并人傳說,皆不可信,須是親見。揚平昔見冊子上并人說得滿頭滿耳,只是都不曾自見。」先生曰:「只是公不曾見。畢竟其理如何?南軒亦只是硬不信,有時戲說一二。如禹鼎鑄魑魅魍魎之屬,便是有這物。深山大澤,是彼所居處,人往占之,豈不為祟!」+

謂當以理斷之,以其于理當有,并不主張若未曾親見則當不信鬼神靈怪。然于各種傳聞,朱子亦皆本于常理,加以判斷:

因論薛士龍家見鬼,曰:「世之信鬼神者,皆謂實有在天地間;其不信者,斷然以為無鬼。然卻又有真箇見者。鄭景望遂以薛氏所見為實理,不知此特虹霓之類耳。」必大因問:「虹霓只是氣,還有形質?」曰:「既能啜水,亦必有腸肚。只纔散,便無了。如雷部神物,亦此類。」+

薛季宣家見鬼之事,見于《夷堅志》,所記實極盡神怪之能事。+然朱子不之取,且頗不以薛季宣好言鬼為然。其子所見鬼,朱子亦以其為精神衰弱之徵。+另外斷其所謂鬧鬼而吸水者當為虹霓之類。+朱子以虹霓有腸肚故能啜水,是亦近于鬼怪。此種說法,今人必笑罵之。然就古人而言,天上起雷與生虹霓之事實皆為神奇,賦予其種種想像,是亦不足為怪。蓋朱子雖信世間有精靈物怪,并非盡信傳說:

問:「世俗所謂物怪神姦之說,則如何斷?」曰:「世俗大抵十分有八分是胡說,二分亦有此理。多有是非命死者,或溺死,或殺死,或暴病卒死,是他氣未盡,故憑依如此。又有是乍死后氣未消盡,是他當初稟得氣盛,故如此,然終久亦消了。蓋精與氣合,便生人物,『游魂為變』,便無了。」+

以物怪神姦之說十有成分不可信。若不伏死而憑依他物,方死而氣未散盡者則或有之。蓋以精魂與游氣聚合而為物,散而成游魂,久而散去為常理。其馀非常之事,終究不需太過理會。

七、結論

朱子之鬼神論乃其宇宙觀之重要部份,亦其建構儒家政治社會倫理秩序及批判佛家輪迴因果說之重要基礎。其說本于其對天地自然種種神奇變化處之觀察,及其對于經典、群書、傳聞之考索。體系宏大複雜,中含種種疑難與看似矛盾之處,值得吾人深入探討。

朱子視宇宙為一氣之化,又見宇宙氣化之中自有神妙之性能存焉,乃名之曰鬼神。鬼者歸也,神者伸也。此一屈一伸相應于氣化之一陰一陽。屈伸就其功能言,陰陽則就一氣動靜所分出之二氣言。所謂鬼神,即陰陽二氣之功能。陽動陰靜,陽伸陰屈,一氣動靜屈伸以生天地萬物,其中莫不有鬼神在焉。風雨雷電、花開花落,此常見之鬼神。神祇鬼怪、仙佛祖靈,此難見之鬼神。其為鬼神者一也,而其中莫不有天地之奇妙存焉。以陰陽論氣,以鬼神論其性能功用,以性理論造化之常。合陰陽、鬼神、性理三者,方可見朱子宇宙觀之全體。現代學者多以朱子之學說重道理而僵固,然以朱子之鬼神論觀之,其眼中之世界,雖處處有理,亦同時為一處處含生、神妙不測、隨時感通之宇宙。

朱子視世人所謂之鬼神靈怪,或為此神妙世界之自然現象,或為無稽。其中天神與地祇乃天地山川之靈,本無形象,然可感應。人鬼則為人死后之魂魄,聚散有常,久則消亡。人秉天地而生,于造化之神妙自當致其敬意。即凡天地、山川、社稷、道路、居宅,人賴以生,蓋莫不有神靈在焉,此所謂當祀之神。然需當其位份者,方得與之交接致祭。人死為鬼,近則易聚易感,遠則漸消,以其子孫之誠意感應為主。若含恨不散,則為惡鬼,然久亦必亡。朱子于上帝,雖不否認其存有,實則強調其自然義。故以天地萬有之理或曰太極釋上帝與天。于其著述中,上帝與天既為自然之理,又為具意志之天神。此因朱子視此宇宙若一含生之物,其生命無所不在,而與氣化、人心、神明、萬物為一體,故帝天既為神明又為物理。朱子既一切本于氣化論立說,不信離氣化別有獨立之上帝鬼神,亦不信神識可以獨立長存。是以雖信神仙,然不信神仙可以長存。雖信佛家多神異之事,然不信佛之法身不壞、神識輪迴及天堂地獄。另外于所謂妖孽鬼怪,朱子則以為人如有不得其死而心未甘者,其氣不散,鬱結可成妖孽。至于物怪神姦之說則多不可信,間或秉異聚氣而生,亦不需太過理會。

朱子之說既與世界各大宗教之鬼神觀不合,亦與現代之唯物論相違異。世界各大宗教之鬼神觀,多主形神分離之二元論。人死其形骸歸于腐朽,然精神永存。鬼神乃精神存在,不受氣化形質之限。至于唯物論則否認鬼神,視一切靈異現象為無稽,或為特殊之物理現象。朱子此說,既非西方之有神論,又非無神論。既非唯物論,亦非唯心論乃至心物二元論。論者或疑其為為萬物有靈論(animism)或泛神論(pantheism)。然萬物有靈論與泛神論所重在靈魂(anima,+soul),神(theos,+god)或精神(spirit)之遍在,朱子所重則在納神異于平常之氣化。其方向這相反,其基礎亦有根本之不同。至于西方啟蒙時代之自然神論(theism),+實為虛位化之一神論,所重在機械數理化之公理,與朱子所見靈妙之宇宙更大不同矣。

朱子之說植根于先秦儒學經典,而出之以中國近世之氣化宇宙觀。其說通貫天地、自然、人生、神靈諸界,上接先秦以人格化鬼神精魂為主流之鬼神觀,下承北宋理學暨儒學之氣化觀與此世一元、萬物一體觀。廣徵博引,斟酌損益,自成體系,而一以近情近理四字為依歸。此說得之于人格化鬼神暨精靈物怪之說盛行之人類古代社會,實為不易。中國自古經典所載暨民間遭遇傳說,有關鬼神之事極多。朱子既尊重傳統,又企圖解釋各種聞見記載,乃融合造化之神妙、世間神異現象、人心感應、天地陰陽之氣化,而成此氣化一元之鬼神論。由之益可證朱子所謂之氣,絕非唯物觀點之物質,而為物質(matter)與精神(spirit)合一之氣。此物質與精神合一之氣化鬼神觀,所對應者實為自然界與神靈界合一、有形之存在與無形之神靈一體之儒家乃至中華傳統宗教觀點。至于其上帝即理及批判超越之人格化鬼神之說,則頗具近世精神。

朱子之反對超越永存之人格化神明及靈魂不滅,雖表現近世氣化論之精神,亦有其古典根據。戰國以前人不言天堂地獄,神明故事暨靈魂旅程,與其他古文明之重神話與靈魂實大不同。是以古人所言之神明與靈魂,雖具人格化之特質,其究竟性質則難言之。朱子根據儒家經典,謂古人所謂之正神,乃天地、山川、社稷、邦國、家宅之神,是即天地、山川、家國氣化之靈。祭之則如神在,未祭之時,還諸天地。但致其敬于天地山川社稷五祀,而無非分之求,所以不褻瀆神明。其說雖是否盡得古人之意,猶待考證,然確實有本于于融個體入群體,令人人但盡本份之三代體制。此說將鬼神還諸天下之公,不欲個人以其私意妄求僥倖于鬼神。是以凡私人祈福求度之崇祀,大抵皆為朱子所不許。其所愛重,是為其心中清明而衡平之古禮世界。至于仙佛信仰、物怪神異以及民間淫祠非祀,在朱子而言,皆起于后世,雖不盡為無稽,要之為非禮之事,無益于群,亦無益于己,不當允許。其氣化之鬼神說,雖削弱世人對于人格化、主體化鬼神之崇敬,乃至私人祭祀之力量,卻轉移其心力于護持清平世界之群體福祉及敬畏此大群所依仗對應之天地萬有。其說化人格化、主體化之鬼神于天地造化神妙之中,去私為公,與其「存天理、去人欲」之說實相呼應。其學處處相應,其思路及體系之嚴密,亦由此可見。

朱子之鬼神論既本于古禮,又釋之以氣化論之新精神。既深究于古代經典,又博考當代及歷史記述,而以個人之學思綜合之。雖一切歸本于氣化自然之理,然肯定神靈現象,是以眾人于天地、山川、社稷、邦國與家護土地,當存崇敬尊重之意,不敢妄為。于過度依賴鬼神,或不敬天地萬物之間,得一平衡。敬重天地山川之靈,則于自然環境不敢妄作非為。敬畏造化之神妙與天地神明,則知法天自重之義。然古今之信鬼神者易于過度畏懼崇祀神鬼,朱子則曰:「一心定而鬼神服」,是則人生又當以誠意正心,依理而自求多福為中心,不可惑于鬼神仙靈之說。其于祖先祭祀,則以子孫之誠意為主,使民慎終追遠,而不惑于無窮之祖靈威神。雖然,其一切所論,又皆以「未知生、焉知死」為前提,保留開放之解釋空間與人本之精神。如此之鬼神論,可使生民敬畏天地神明,崇祀祖先,去除淫祠迷信而重視可見可知之天理人情。使人自為生命之主宰,天清地明,無畏于鬼神與生死。是以朱子之鬼神論,在今日或不免為人所譏,在歷史上實深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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