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央視《朗讀者》的播出,一股綜藝界的清流開始引起熱議,隨之而來的是人們重新談起了閱讀。在碎片化信息爆炸的今天,還能保持每天專注半小時看一本書的人確實很少了。
朗讀者第一期的主題詞是遇見。濮存昕老師講述了他生命中遇到的貴人,柳傳志講述了兒子與兒媳的美好遇見,來自成都的“鮮花山谷夫婦”講述了他們之間的遇見并且朗讀了朱升豪寫給宋清如的情書,一時間,讀書,寫情書瞬間成了網絡熱議。
我是一個感性的人,那封情書中寫到醒來甚覺愛你,頓時熱淚盈眶,該是多喜歡一個姑娘才會寫出這樣的情書。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我也想談一談過去那些時光中關于閱讀關于文字的事。
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
這是陶淵明在《五柳先生傳》中寫到的,也恰恰表達了我對讀書的一個基本原則。我喜歡看書,從小就喜歡。小到民間故事,神話傳說,大到哲學、國富論等等。只要是感興趣,都愿意坐在那,捧著一本書,就著一杯清茶,細細翻閱書中的點滴。
看江山代有才人出;看將軍揮斥方遒,金戈鐵馬,縱橫四海;看書生與小姐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看大江東去浪淘盡的千古風流人物。
小時候初讀紅樓夢,分不清各種人物,只是簡單的看寶黛二人之間的故事。“這個妹妹我曾見過”以至于很多年后我固執的認為愛情最美好的遇見應該是初相見時情不自禁的一句:嗨,好久不見。
我不認為看書就一定要很認真,要懂作者表達的每一個意思和情感。我喜歡跟著心情去看書,隨意的翻開一頁就可以讀下去,讀到疲憊處也不糾結文字,接著讀下去或者放下換另外一本書。因為此刻不懂的在日后某個時間某個地點也就忽然懂了。
所以,讀書是講究緣分的。太過執著容易丟掉讀書的樂趣。我可以徹夜不睡覺看一本書,可以在讀到精彩處從床上坐起來忍不住拍著床感嘆,也可以在剛翻開一頁感覺晦澀難懂就放在床頭,等著哪一天有作者的體會時再遇見這本書。
讀書是把你從眼前的風景帶到遠處的世界,它會幫你擴大格局,增長見識,它是用文字講述那些你不曾見過的故事和美好。
楊絳先生說:年輕的時候以為不讀書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來才發現,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讀不懂書的。讀書的意義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讀書,用讀書所得去生活吧。
很多書不是不好,是因為年少時不曾體會什么深刻的情感,所以也無法理解作者表達出的那種思念。只有當經歷了一些事,認識了一些人,發生了一些故事,終于,在某個時間你和某本書相遇了,文中每句話每個字都仿佛寫到你的心坎里。這時,我們再好好讀一本書,就像孤獨的靈魂終于在此刻遇到了知己,可以停靠。
好書是一定需要你在有了閱歷后才能慢慢品出來的。所以,不要刻意的去讀一本書,不要按著“人生必讀的十本書”之類的清單去讀書。
我小時候看的最多的書是故事書,尤其是神話故事。我喜歡那些遠古的發生在天上擁有神力的故事。記得新華書店剛開門時,我在里面讀的第一本書就是圣經故事。是這本書讓我知道在東方之外的地方也有著一群這樣的人,發生著這樣的故事。那時候,這些故事書是童年最滿的回憶和深深的滿足。
長大后看的書越來越雜。有時是簡單的青春文學,有時是厚重的歷史,有時是情節緊湊的短篇小說,有時是枯燥但專業的經濟著作,有時是形而上哲學,甚至最近一直看心理學方面的書。其實,很多書的內容都已忘記,但是看過的書在過去的那個時期總是會影響著我,我可能記不清書中的內容,但是是過去那些看過的書讓我成了現在的我,是那些文字一點一點影響著我有了現在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所以讀書這件事,急不得,量化不得,這是一件看緣分,看心情,看人生造化的事。只要喜歡,隨時可以看,為何一定要清楚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