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的第一本言情小說叫做《永恒的琥珀》(作者岑凱倫)。高中宿舍熄燈后,漆黑的暗夜里閃動著無數悸動的心。有一日,閑來無事,我將曾經讀的這本小說轉述給舍友聽。從來話不多的我,絮絮叨叨地講著我所理解的那個愛情故事。在我看來,講得并無章法,也不動情。然而,那一夜,宿舍特別特別安靜,大家聽入了謎。多年后,一個舍友還鄭重地感概:我最喜歡聽song講故事了。她的話,讓一貫平凡的我有一點飄飄然。
自此,我斷定,會講故事的人,是極具魅力的。
這個觀點,在自媒體盛行的今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驗證。最有影響力的當屬死磕大神羅振宇。他的視/音頻節目,我幾次三番都沒能上癮。這不能怪大神,因為節目信息量太大,且邏輯層次超乎我的智力(我最多能承受三層,邏輯太深容易斷片兒)。于是,我每天就泡在他的60秒微信語音推送里。可別小看這60秒,麥肯錫方法中的電梯法則,說的就是這回事兒。
意思就是,會說故事的高手(如羅大神),60秒的時間,就可以干好這世界最難的兩件事:1.把別人的錢挪到自己的兜里;2.把自己的思想灌輸到別人的腦子里。
這不,60秒的時間,我就把我人生的另外一個第一次奉獻給了羅大神的微信公眾號。只因為他說,許榮哲,是臺灣最會講故事的人。
第一次在微信公眾號里面購買書籍,還有點小期待。《小說課》寄回來的第一天,打開大致翻閱了一下,頓時覺得作者和書商太不厚道了。總共三百頁不到的書,三十八元一本也就罷了。每個章節兩三頁的內容,中間還要一個過渡P。哎呀媽呀,作者寫文章氣喘的也太頻繁了。這不是典型的雞湯文的節奏嗎?等我看完一篇看兩篇看完兩篇看三篇,竟然一口氣看完了兩本。不得不感嘆:用最少的話,教最深的武功,這是道行啊!
明明講的是如何寫小說,卻讓我把兩本書(上冊:折磨讀者的秘密;下冊:偷故事的人)當成故事書,讀得欲罷不能。于是,我又調頭,從最末一章往前讀,來尋找初衷——怎么成為一個會講故事的人?上冊中,許先生講的是寫小說的心法,下冊中,演繹的是寫小說的招式。篇篇引經據典。然而,每一篇經典在此,又是一番新面貌。因為,你從來不曾知道,那么多作者是如何匠心獨運地將你誘到囊中的。于是,讀完兩本《小說課》,你有種讀了68本世界名著的感覺。
許先生是理工科出身,剖析起寫小說這個無邊際的課題來,卻是條分縷析,非常有條理。就好似用西方世界的邏輯梳理中醫理論中的經絡一樣,讓不可見的東西呈現,讓不可觸摸的玄幻具象。如此這般,才能令行外人也能窺出幾分門道來。
簡而言之,想要講好故事、寫好小說,拜許先生的《小說課》為師,就算敲對了語言藝術的門。然而,修行還得靠個人。如果,看完書,仍然是洗洗睡的節奏。好的故事,好的小說,永遠也不會從自己的腦袋里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