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人最重要的技能,會閱讀是任何一個想要提升認知水平的人都必須掌握的技能。
學習能力當然多種多樣,陶華碧不識字,但不妨礙她從市場上學習,創辦知名企業,但是,毫無疑問,閱讀仍然是學習知識的一條捷徑。
很多人完成義務教育,甚至讀完大學,但是很遺憾,他們可能并無閱讀能力。
識字不等于會閱讀,看娛樂新聞,對著段子哈哈大笑,在朋友圈轉轉“謠言”,這是多數人日常眼睛與文字的游戲,字數累積也很驚人,一天至少讀一本書,但這只是識字,不是閱讀。
閱讀的顯著要件,就是“有點難”。
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要懂一些邏輯,當然只要是能正常思考,學會如何理解邏輯還是不難的,難就難在學習的過程中能夠不因枯燥而放棄!
邏輯學的著作,當然會有一些抽象的段落,它可能需要你反復幾遍,無法一目十行,迅速翻完,讓你有輕松的獲得感。但是這種抽象,這種難,不是微積分公式的難,不是量子理論的的抽象,有專業門檻,它只是需要耐心,必要時拿出紙筆畫一畫,就可明白。
如果你認為邏輯很重要,你也想思維敏捷清晰,那么,你就得學邏輯,在這過程中,你碰上有一點難的入門書,會閱讀的人將心生喜悅:我只要克服這一點難,即意味著我掌握了新知。
不會閱讀的人剛好相反,碰上一點點難,他就扔下書。
其實,任何有價值的文字,都會有一點點難,它必然需要你思考,思考需要專注,抗拒打擾,它將產生疲憊,就像舉著重物,過一段時間,你想扔掉它,休息一下。思考訓練越多的人,舉重能力越強,可以持續非常久而不覺得累,累了只要稍微放松一下,力氣就恢復。
你怕難,那不可能有閱讀力。閱讀無法速成。
一本書能夠提煉出大綱,或有其明確的結論,在幾分鐘內,你可迅速獲得,這讓人有一夜暴富的幻覺,以為自己特別有知識,但是,這是騙自己。重要的書籍,你不是從頭讀到尾,不知道其架構或推理過程,沒有作用。
這甚至比不閱讀更糟糕,你變浮夸了,你成一個裝逼犯,無能力鑒別那些時尚的知識點,但卻善于偽裝成知識分子。
閱讀是個緩慢的成長過程。
每天固定讀十來分鐘(甚至三五分鐘),好過十天半月突然立志讀半天,前者讓你養成習慣,保持知識的新鮮連貫性。
把一本書讀完,讀一本厚書,除了這書本身極有價值,也有讓讀者挑戰厚書的意圖在,1000頁級厚書,是你個人閱讀史上的標志性事件,完成這挑戰,說明你的耐心、計劃性、抗疲勞能力,都經受住了考驗。你有了緩慢成長的體驗,面對其他書,你就不怕了。
為解決問題而讀書。
優秀的科研人員和律師,他們讀的專業書特別多,因為要靠閱讀解決每天碰到的問題,想不讀也不行。
閱讀的實用主義不是太多,而是太少,閱讀要盡量像專業研究者那樣讀,想了解什么問題,想解決什么問題,就去讀什么書,這樣閱讀與生活就互相促進,你能感覺到閱讀增加了你的力量。
把實用主義從閱讀中去掉,很危險,這讓閱讀脫離生活,容易變成逃避,你不是想閱讀,而是不想面對生活。當不少人把閱讀往玄而又玄上帶,讀完書人話都不會說,這其實是閱讀病。
我們可以明確地說,閱讀是為了讓生活更好,而不是相反。
閱讀是最容易開始的事,現在就拿過手邊的一本書,開始讀第一個字,然后繼續,直到最后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