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背英語單詞,有一個“blunt”(鈍的),我就把它寫的方方正正,一個個字母呆呆的,就好像看到我自己呆呆的一樣,就這樣一下子記住了。由英語單詞直接聯系到我本身,是因為我感覺自己變呆很久很久了。
?我是從高二用上大屏手機的。
?高二之前,我特別有成就感。因為同學,朋友給我定義的一個標簽為“有趣”。能給別人帶來歡樂,讓別人回味,真的是很有成就感。我的想法很多,很奇特,腦洞大,總能從一個點聯系到另一個點,腦補畫面千奇百怪。
?后來,自己偷偷買了一個大屏手機,刷了無數的微博,每天腦袋被無數信息塞滿,哪有閑暇去腦補。
?直至今日,更有了很多軟件讓我刷,我已很少能擠出縫隙來腦補了。
?正如這篇吐槽文的格式,呆呆的,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