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干擾論-邏輯模型的原理及運行》--補充篇《不完全認知悖論》
在信息干擾論的基礎理論中我們討論過兩個標準單位(默認為同等信息量級的人類)中的信息干擾在時間上存在兩種狀態,即“連續性干擾”,“非連續性干擾”。 雖然我們沒有辦法詳細分析到底哪一種干擾方式會提升干擾效率。 但不難看出“連續性干擾”更利于主動干擾的個體施加持續性和后續性的干擾行為。當然,是否持續施加信息干擾由信息體A向B,也取決于A的邏輯模型對A已經向B發出的信息干擾程度的評估。 而這種評估的標準取決于A的邏輯模型模式和判斷機制,但是評估的基礎信息卻是來源于B的信息反饋(動作,表情,語音,等一切信息發出方式),也可以理解為B對A發出的信息干擾的一種反向信息干擾。而且這種反向的信息干擾所發出的信息內容則是取決于B的邏輯模式和判斷機制對A先前發出的信息的處理。而有趣的是A和B的邏輯模式與判斷機制都是不可見的,即所謂的程序黑盒。程序黑盒導致了兩方的認知模式存在差異,較為簡單的邏輯模式與判斷機制自然可以用相對簡單的反饋機制。但是隨著信息干擾的信息量不斷上升,單一的反饋機制則越難越難以達到完全反饋。A對于自己施加于B的信息干擾效果無法評估,于是A可能會采取一些評估手段
1)分拆信息:用分段法來降低信息量級,然后縮短B的邏輯模式和判斷機制。但是信息量的降低也意味著信息干擾力發生了改變,我們在《信息干擾論》的基礎部分討論過,信息干擾力的量級取決于單位時間的信息量。顯然時間的增加和信息量的降低改變了信息總體的影響力。同時我們在《信息干擾論-邏輯模型》中討論過,人類對外表達的信息,不論是語言,肢體動作,技術類或者表情,其信息總量都應等于或小于大腦邏輯模式和判斷機制在邏輯處理后的信息量。對大腦信息表達的越完全,時間越短,效率越高,俗稱表達能力出眾。理論上應當可以達到邏輯過程完全表達,但是受限于人類的表達方式,很難達到等于的狀態。這也是合理的信息縮減或者稱之為信息表達的第一次壓縮。所以分拆信息其實并不僅僅是在做一次信息量的降級,表達這個行為本身就已經經歷過一次信息量的壓縮,而分拆表達則會造成更多的信息量衰減。當然通常我們會通過增加信息量總體來彌補這個缺陷,就是所謂的“你講慢點,講細點”,“請給我舉幾個例子”。
2)模擬邏輯:模擬B的邏輯模式和判斷機制更正信息結構與內容,意味著A和B要在某一段判斷機制和邏輯模式做到高度相似。《信息干擾論-邏輯模型》中我們探討過邏輯模型的形成原理和機制,以及邏輯線路的更正和沖突。所以我們知道作為兩個生存階段和目標需求處于不同階層的個體,沒有個體可以完美模擬另一個個體的邏輯模型。即使我們給出一個容錯區間,對B的邏輯模擬也得基于對B的邏輯模式的反饋信息的觀察,B的邏輯模式如同程序黑盒,我們已經說過。當然即使是程序黑盒我們也可以通過信息輸入與信息反饋來不斷收集數據建立模型。這其實就是朋友,同事,甚至戀人之間如何互相了解的過程,通過觀察朋友對不同環境,語言,事件的反饋信息,我們會不斷了解這個朋友的行為模式與邏輯判斷機制,最后知道關系是應該維系還是疏離,當然這個決定也是你個人的邏輯模式的推理結論。但是就像我們之前說的A判斷B的依據,即所謂的B的邏輯的反饋信息,本身是經過最少一次壓縮的殘缺信息。而且A與B即使再相似也一定存在著生存需求的差異(當然生存差異越接近的人越容易互相理解)。
所以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不論A的表達能力如何優秀,B得到的都是一段衰減后的信息片段。而B的信息反饋又再次衰減,A得到一段多次衰減的信息片段,再次納入思考。而這種衰減率越高,A與B的相互認知就會偏差越大,甚至因為信息的不均等,發展到無法調和的矛盾。這樣的例子很多,老師與學生,上司與下屬,親人,朋友........
所以這里有個悖論,不論A如何提升信息量與信息影響效率,B都無法百分百認知這些A邏輯中的信息,而A也永遠無法知道B是否百分百受到這些信息的影響。所以在“連續性干擾”中就一定要找對方法,優化信息干擾的結果,來減少錯誤率,提升信息影響力。
理論未完善,觀點未論證,請勿轉載,引用征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