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以為可以嫁給喜歡的人,可是,即便是我有男朋友,我爸媽依舊不同意,最終拗不過爸媽。在他們的威逼之下,我選擇了相親結婚。
2008年,我高中還沒畢業,就退學了,跟著朋友去了廣州的一家電子設備廠,里面輻射很大,但給的工資很高,我都會節衣縮食,到年底也攢了兩萬塊錢。過年的時候,我給家人都買了禮物,有的是衣服,有的是手鐲,還給農村的老家添了洗衣機和電冰箱。
那一年,大概是我在家過得最幸福的一年,感受著自己給家人帶來的享受,內心有種驕傲的東西在咆哮。但接下來的這一年里,卻讓我與家人之間產生嫌隙。
2009年夏天,我遇到了他,他身高175cm,算不上太高,但對我這種優點矮的女生來說,倒也是很滿意,和他在一起很舒服。每次休假的時候,不會像過去那樣孤獨,有個人陪我玩,出門在外,也有人照顧,我感覺到溫暖。
但是,就在跟他在一起的兩個月之后,我無意間跟父母提起了他,卻沒想到遭到前所未有的打擊。
我當即就跟我說,“他老家是湖北的,我們是湖南了,你以后要嫁到湖北去,你是不是連我死了,都不回來看我。我們堅決不同意,沒有商量。”
我原以為她只是嘴上嚴厲一些,心里面還是會惦記著我這個女兒的感受,可我沒想到的是,她不久后裝病,讓我辭去廣州的工作,回老家照顧她。
我回到家之后,發現她并沒有任何問題。
相反,她和奶奶一起聯系了當地認識的一位叔叔,幫我在他那找了一份活。他在株洲開了一家衣服廠,不過還沒有實現機械化,大多是靠手工。我架不住媽媽和奶奶兩個人的嘮叨,和男朋友開始了一段異地戀。
但就在年底,媽媽和奶奶兩個人又張羅著為我相親,而我媽卻是知道我是有男朋友的人。即便是我不愿意見那些人,我媽卻將我的聯系方式直接給人家,讓他們有時間多聯系我,帶我出去玩。
這些,男朋友通通看在眼里,但也是十分理解,畢竟他也是農村人,知道女兒遠嫁,大多數農村家長還是不那么愿意。
于是,我們就商量著,以后如果結婚了的話,他就過年的時候多來我家住些天,這樣也不會讓媽媽有“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的想法。2010年,他也辭去了廣州的工作,來到了株洲打工。
我們倆的工資不高,我在衣服廠跟著縫衣服,夏天的時候一件是6.3元,一天我效率高的話,能夠縫20件,冬天是8元一件。他的工資也不是很高,但比我好一點,他一個月除了我倆外出玩的開銷,能攢下2000元。
我以為憑借他不遠萬里來到株洲,他精打細算規劃我們的小日子,我爸媽就能接受我嫁給他。可是,媽媽還是不愿意,她和奶奶甚至以死相逼。
她甚至趁我不注意,拿到了男朋友的電話號碼,時常騷擾他。后來,我們在這種騷擾中,感覺到壓力。
而他的爸媽也在老家幫他張羅著相親。他看我有時候實在無力對抗我的家人,就跟我說,“要不,我們結束吧,我們在一起都一年多了,你爸媽依舊不同意,即便我來了,他們還是不滿意,我知道,是我沒錢,對不住你。”
而我也承受不住媽媽總在我耳邊說,“要是不分手,我就不是你媽”的壓力,我們選擇了妥協。但我沒想到,這份妥協之后,換來的是一輩子的妥協。
2010年底回到家之后,媽媽為我又張羅了相親。恰好遇上正在上大學的妹妹來我們家,她知道我和男朋友的事情,還特意跟我媽說,“其實,姐姐想嫁哪就嫁哪,只要她幸福就可以了。”
沒想到我媽一聽臉就綠了,對堂妹說,“你是讀了書,上了大學,嫁出去是可以的,但我們家姑娘沒有上大學,要是嫁到遠方去,被人欺負了,我都不知道,還不如留在家,有個照應。”
聽到這些,我既心寒又心酸。我為自己沒有上過大學而后悔,如果我上大學了,有文化了,是不是可以決定自己的婚姻;而同時,我又很心酸,媽媽其實也是為我考慮,擔心我在遠方受苦。
我沒辦法了,妥協了。在來上門相親的人當中,選擇了那個我最為熟悉的小學同學。他們家算是農村里的普通人家,他是家里的獨子,人除了有點懶惰外,其他倒是還好,對我也不錯。不久后,我們結婚了,兩年內,我還為他生了一兒一女。
我過上了婚姻生活,可惜陪我的不再是那個當年許諾我結婚的人。而我們分開之后,他過得到底怎么樣,我想過要關注,但我害怕我的“忍不住”會打擾我現在的家庭。
不過,每逢到夏天的時候,或者情人節的時候,我眼前總會想起那張熟悉的臉,有時候在笑,有時候在難過,有時候甚至像是在我耳邊輕聲說,“對不起,你一定要幸福。”
現在,我也有時候在想,我會不會也阻攔女兒的幸福,把她留在自己身邊,讓她過我認為的那種幸福生活——只有在父母身邊,才可能不被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