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
人應該改變自己,變成某種樣子
有種東西,我們說它是崇高,因為反對它的人都不崇高
弗洛伊德對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釋:假如人生活在一種無力改變的痛苦之中,就會轉而愛上這種痛苦,把它視為一種快樂,以便使自己好過一些。對這個道理稍加推廣,就會想到:人是一種會自己騙自己的動物,我們吃了很多無益的苦,虛擲了不少年華,所以有人就想說,這種經歷是崇高的,這種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過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還有些壞作用:有些人就據此認為,人必須吃一些無益的苦、虛擲一些年華,用這種方法來達到崇高,這種想法不僅有害,而且是有病。
從正確的前提能夠推導出正確的結論,但從一個錯誤的前提就什么都能推導出來。
我們的社會里,必須有改變物質生活的原動力,這樣才能把未來的命脈握在自己的手里。
所謂歇斯底里,就是按不下心頭一股無明火,行為失范。
人為什么一定要用一件錯事來反對另一件錯事呢?
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說,人得到自己希求的東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說因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們就希求它,那就是錯誤的。誰也不是因為吃是幸福的才餓的呀。幸福的來源,就是不計苦樂、不計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這種需要的種類,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
社會對個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還是個起哄的場所,干什么事都要別人說好,贏得一些喝彩聲,正是這件事在導致自激。東方社會有東方社會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兩邊比較起來,還是東方社會里的人更愛起哄。
理性可以這樣飛越,等于說當初的人根本沒有理性。
不管社會怎樣,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人也好,動物也罷,都很難改變自己的命運。
人人理應生來平等,這一點人人都同意。但實際上是不平等的,而且最大的不平等不是有人有椰子樹,有人沒有椰子樹。
有些人的幸福能力較為優越,這種優越最招人嫉妒,消除這種優越的方法之一就是給聰明人頭上一悶棍,把他打笨些。但打清了不管用,打重了會把腦子打出來,這不是我們的本意。另一種方法則是:一旦聰明人和傻人起了爭執,我們總說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聰明人也會變傻。這種法子現在正用著呢。
總的來說,人要想受罪,實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頭往門框上碰。既然痛苦是這樣簡便易尋,所以似乎用不著特別去體驗。
成了事就讓人羨慕,所以就想以自己為體去用人家-我總覺得這是單相思。
人經不起恭維,越是天真、樸實的人,聽到一種于己有利的說法,證明自己身上有種種優越的素質,是人類中最優越的部分,就越會不知東南西北,撒起癔癥來,我猜越是生活了無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會豎起耳朵來聽這種于己有利的說法,這大概是因為撒癔癥比過正常的生活還快樂一些吧。
奇怪的是:錯的越厲害就越有人信-這都是因為它讓人振奮。
有了平常心,也就不容易被人騙。
現在的年輕人大概常聽人說,人有知識就會變聰明,會活得更好,不受人欺。這話雖不錯,但也有偏差。知識另有一種作用,它可以使你生活在過去、未來和現在,使你的生活變得更充實,更有趣。這其中另有一種境界。
非無知的人可解。不管有沒有直接的好處,都應該學習-持這種態度來求知更可取的。
羅素曾經說:對于人來說,不加檢點的生活,確實不值得一過,他的本意恰恰是勸人不要放棄求知這一善行。抱著封閉的態度來生活,活著真的沒什么意思。
人在年輕時,心氣總是很高的,最后總要向現實投降。但我總覺得,我這一生絕不會向虛無投降,我會一直戰斗到死。
希望我有些成就,為人所羨慕,有一些美德,為人所稱道。
人忠于已知的事實叫做城市,不忠于事實就叫做虛偽。還有人只忠于經過選擇的事實。這既不叫誠實,也不見虛偽,我把它叫做浮囂。
人選擇事實,總是出于浮囂的心態。
我認為如果沒有精力就讀一本書,那是對作者的不敬。
我不相信人有所謂“命運”,但我相信對于任何人來說,“限度”總是存在的。再聰明再強悍的人,能夠做到的事情也是有限度的。
正像老人每天走向大海一樣,很多人每天也走向與他們的限度斗爭的戰場,仿佛他們要與命運一比高低似的。他們是人中的強者。
人類本身也有自己的限度,但是當人們一再把手伸到限度之外,這個限度就一天一天的擴大了。人類在與限度的斗爭中成長。他們把飛船送上太空,他們也用簡陋的漁具在加勒比海捕捉巨大的馬林魚。這些事情是同樣偉大的。做這樣不可思議的事情的人都是英雄,而那些永遠不肯或者不能越出自己限度的人是平庸的人。
翻開阿斯塔菲耶夫的《魚王》,就聽到他沉重的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