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本身在于諷喻生活,既然能被一些人想出來并能用文字表達想必有其存在的理由,犀利的話語或許自己琢磨十天半個月也未必能理出頭緒,在我看書的過程中摘錄下來的部分句子,很有感觸
1.中國傳統(tǒng)模式,那就是自己先去做個循規(guī)蹈矩的人,做出了模樣,做出了樂趣,再去管別人,或去匡正世道人心。
2.人在做兩種不同性質的事:一類如棋手,成敗由他的最壞狀態(tài)決定,也就是說,一局里只要犯了錯誤就全完了。還有一類如科學家,只要有一天狀態(tài)好,做成了發(fā)明,就成功了。
3.最能說明你是一件貨物的事就是:人家拿你干了什么或對你有任何一種評價,都無須向你解釋或征得你的同意。人該是自己生活的主宰,不是別人手里的行貨。假如連這一點都不懂,他就是行尸走肉,而行尸走肉是不配談論科學的。
4.特殊的裸猿人類:我可能還不夠聰明
騾子式的折中方案:你只有變得更聰明,才能看到人間的至善。
驢子的想法: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們都會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還會有人在走著。死掉以后的事我看不到。但是我活著的時候,想到這件事,心里就高興。
5.任何知識本身,即便煩難,也可以學會。難就難在讓它變成超級,從中得到大歡喜、大歡樂,無限的自滿、自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那種品行。
6.有些人認為,人應該充滿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調低下的思想。這種說法聽上去美妙,卻使我感到莫大的驚慌。因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總和就是我自己;倘使去掉一部分,我是誰就成了問題。假設有某君思想高尚,我是十分敬佩的;可是如果你因此想把我的腦子挖出來扔掉,換上他的,我絕不肯,除非你能證明我罪大惡極,死有余辜。人既然活著,就有權保證他思想的連續(xù)性,到死方休。更何況那些高尚和低下完全是以他們自己的立場來度量的,假如我全盤接受,無異于請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雞到我腦子里下蛋,而我總不肯相信,自己的脖子上方,原來是長了一座雞窩。
7.你有種美好的信念,我很尊重,但要硬塞給我,我就不那么樂意。打個粗俗的比方,你的爸爸不能代替我的爸爸,更不能代替天下人的爸爸啊。
8.赫拉克利特,善與惡為一,正如上坡和下坡是同一條路。不知何為惡,焉知何為善?
9.蕭伯納在一部劇中對愛爾蘭人的生活狀態(tài)做了這樣描述:“一輩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豬,結果自己也變成了一塊土,一只豬……”
10.別人希望我變得笨一些,謝天謝地,他們沒有成功。人應該改變自己,變成某種樣子,這大概是沒有疑問的。有疑問的是應該變聰明還是變笨。
11.喬治·奧威爾:“一切的關鍵就在于必須承認一加一等于二?!?/p>
12.弗洛伊德對受虐狂有如下解釋:假如假如人生活在一種無力改變的痛苦之中,就會轉而愛上這種痛苦,把它視為一種快樂,以便使自己好一些。對這個道理稍加推廣,就會想到:人是一種自己騙自己的動物。我們吃了很多無益的苦,虛擲了不少年華,所以有人就想說,這種經(jīng)歷是崇高的。這種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過一些,所以他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他還有一些壞作用:有些人據(jù)此認為,人必須吃一些無益的苦,虛擲一些年華,用這種方法達到崇高,這種方法不僅有害,而且是有病。
13.從某種意義上,我們每個人都有點歇斯底里。所謂歇斯底里,就是按不下心頭一股無明火,行為失范。
14.假如說,人得到自己希求東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說因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們就希求它,那就是錯誤的。誰也不是因為吃是幸福的才餓的呀。幸福的來源就是不計苦樂、不計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這種需要的種類、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
15.一種需要本身是不會過分的,只有人硬是夸大它,導致了自激行為才會過分。餓了,找個干凈的飯館吃個飯,有什么過分?想要在吃飯時顯示你有錢才過分。你有個爸爸,你很愛他,要對他好,有什么過分?非要在這件事上顯示你是個大孝子,讓別人來稱贊才過分。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得把它弄成十分,這原因大家都明白,社會對個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還是起哄的場所,干什么事都要別人說好,贏得一些喝彩聲,正是這件事在導致自激。
16.一切人間的荒唐事,整個社會的環(huán)境是一個原因,但不主要。主要的是:那個鬧事的人是在借酒撒瘋。這就是說,他明知道自己在胡鬧,但還是要鬧下去,主要是因為胡鬧很開心。
17.一旦聰明人和傻人起爭執(zhí),我們總說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聰明人也會變傻。
18.用不著花很多錢,受很多罪,跑好遠的路,洗耳恭聽別人說你是傻X。自己知道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