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寫信」的年代里

1

日本有部著名的電影叫做《情書》,上映后在日本和東南亞各國引起轟動,成為九十年代最膾炙人口的愛情電影。

每次看到這部電影時,都能切身體會到對逝去歲月的懷念和追憶,那筆尖劃過紙張時的沙沙聲,那唯美的櫻花畫面,情愫暗生的少年男女,無不喚起我們對美好愛情的無限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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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最喜歡的《平凡的世界》一書里,少平和曉霞也是保持著多年通信,而后才最終走在一起。大概在青年時代,把情話寫在書信里,是最為甜蜜的一種戀愛方式。

但書信對我們來說,仿佛是上個時代的產物,放在現在肯定是沒多大用處,而書信這種東西,仿佛已經在我們的生活里消失很久了。

2

關于書信最初印象,是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也是屬于那些父母青春年華尚在的日子里。在那電話尚不普及的年代,書信是最好的溝通工具。

很小的時候,母親會帶著我去老街巷子里趕場。在某個地方門口的墻上,掛著一個紙盒,隱約記得是白色的,跟現在的鞋盒差不多大小。每到月末那幾天,母親便帶著我們前去看信。

全國各地郵寄過來的信,全都是放在這個盒子里的。很多人過路的時候都會順手翻看一下,看看有沒有屬于自己的信封。

母親也是如此,照例會在紙盒里找尋,看是否會有屬于自己的信封,有時我們也會幫著尋找。

那時太小,不識幾多的字,找信的速度很是緩慢,好不容易找到了,極其興奮地遞給母親。母親的嘴角總是浮過一絲笑意,很淺很淡,不用小孩子的仰視角度角度的話,幾乎是察覺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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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找到信封的人,都會很自覺地進入登記,也不用人催促,更不會出現刻意亂拿別人信件的事情。即便一不小心拿錯了,也會原封不動地物歸原處,再去重新尋找屬于自己的那份盼望。

想想那時的人真是淳樸,不僅不會亂拿別人的東西,甚至有時帶著小孩子坐車,也是完全不收錢的。盡管日子過得很苦,但人家司機就是不賺那點小孩子的錢。

3

拿到信封的人,一般都會回到家里才拆,也不是怕信封里有錢,而是那份激動的心情,只有在家里才能細細品味。

信封里通常也不會有錢,政府有明確規定,倘若信封里夾雜其他物品,一旦丟失郵差不負任何責任。在那個養家不易的年代里,幾毛幾塊的錢顯得格外珍貴,一般的人都不會冒這個風險。

信封里不會有錢,有的,只有錢的數目,用藍色的圓珠筆寫在白底紅線的信紙上,字并不算好看,但有關于錢的數目字眼兒,顯得格外刺眼。

母親看信的時候,老是喜歡站在堂屋和邊房交際的當口,借著窗戶透進來的光亮,一字一句地讀,讀完再讀。那時還小,能記得的自然有限,具體的細節想不起來,但我覺得,父母之間的這種聯系方式,也算是情書的一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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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不僅僅是父母之間這樣聯系,更多的人,甚至全世界,都是這樣在跟天各一方的人聯系。古代文人寫的各種情話,都是藏在詩詞曲賦里,或者包在衣襟手帕里的。總之有關于青春愛情的,莫不是以這種方式傳遞。

他們都一樣的,把信看了又看,到要把句子讀爛時,才終于放到床頭那木制的抽屜里。過一段時間拿出來看,又是一番滋味。

4

阿海以前是個很聽話的孩子,不僅讀書厲害,寫字也是超級好看。聽說在學校不僅有很多女孩子喜歡他,連老師都對他青睞有加。有個語文老師親自挑選了幾個學生,準備手把手教他們書法,阿海就是其中一個。

每回阿海在家里練毛筆字,我都喜歡湊在一旁偷看。他很少會讓我寫,說我寫的字稀爛,關鍵是、他怕我弄壞他的毛筆。有好幾次,他都吼我,說我把他的筆玩成了拖把,結果我們打架的次數更加頻繁了,只是每回,都打不贏。

連續幾年偷學下來,寫字算不上規矩工整,但橫撇豎捺之間,也能寫出幾個筆鋒。有回家里長輩看了我的筆記,還贊揚說:“成成寫的字,蒼勁有力,很有筆鋒。”我為此興奮了好些時日。

字拿得出手了,在班上就有機靈的男生找來,說:“你字寫得不錯,幫我抄一份情書唄!”面對同學的不情之請,我通常都是不會拒絕的。

但接過他的信一看,心里就在嘀咕:“唉呀媽呀,這都寫的是個啥!”我不好意思說出狗屁不通之類的話,老是委婉地說:“這里的句子好像念不通順呢!”他笑嘻嘻地對我說:“你看著改!”

有了他這句話,我便寫得放心大膽起來,有些文不對題甚至鬼話連篇的地方,我都用心地改了一遍。結果整篇情書寫下來,東補西湊的,倒像是我寫給其他女孩子的情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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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的是,經我手修改過的情書,送到女孩子手里,大多以失敗告終。也有女生找上門來的,不是為了來談戀愛,而是來叫那男生不要再寫信了。

幾年下來,代為謄寫的情書不少,認識的女孩子也不少,還有得到的好處更是不少。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幫別人寫情書,通常都不是免費的。你幫了人家的忙,總要有個“禮尚往來”才是,這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古代有名詩人幫別人題詞,都還要喝人家幾口好酒不是。

5

混到高中時候,托人代寫情書的人就少了起來。大家有了手機,想要表白或說“我愛你”之類的話,動動手指就行了。我也不算“失業”很久,畢竟還有些男生極其羞澀,不好當面約女生說話聊天,就通過我們這些好說話的人前去送一封信,或帶幾句話,放在古代,這種職位叫做“驛使”,而現代叫做“郵差”。

一般男生買糖的話,都會買上兩顆,一顆給“郵差”當做跑腿的費用,另一顆給女生,假如女生不要的話,這糖就都歸“郵差”所有了。所以這種工作,只會穩賺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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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電影《戀戀風塵》里,阿遠和阿云是一對青梅竹馬的小情侶,連雙方家長都覺得阿云將來一定是阿遠的“小媳婦”。接著阿遠去當兵了,兩人書信聯系,這信全是一個青年郵差送的。

后來阿云來信說“離你退役還有三百八十七天,就算從頭開始算,也還有好遠…”自此阿遠再沒接到阿云的信。等阿遠退役回家,才知道,原來阿云已經嫁人了,嫁給了這么多年給他們兩人送信的那個郵差。

郵差就是這樣,給人送信,基本只會穩賺不賠。

6

算算日子,我已經很多年沒幫人代筆寫過情書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中幾年里,我雖然沒有喜歡的女孩子,但經常書信聯系的人還真不少。他們都多都是女孩子。

這些女孩子照例都沒有男朋友,我們以前關系不錯,分班后不在同一班級,學校太大,有時大半個月碰不到一處去。寫信就成了我們最好的聯系方式。知道的當然明白我們這是純正的革命友誼,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同時在跟好幾個女孩子“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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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信通常也是因人而異。對方是那種態度溫和的,我也就謙遜有禮,你簡單粗暴的,我自然是詼諧幽默。有的人跑來對我說:“你寫的信好搞笑,我和我同桌都笑得肚子痛了!”之后我就再沒給她寫過任何東西。

上大學后,有人還特地發來信息說:“我最近心情不好,你寫信勉勵一下我吧!你怎么就不寫信了呢?”面對這種問題讓人都懶得回答。人長大了,自然就不會再像以前那么天真。

但有一個女生例外,我以前給她說過的話,到現在都還沒過保質期。因為,我發現我喜歡她。

從此寫信,就成了我們兩人專屬的小秘密。

7

在兩人多年的書信交流中,我們彼此的友誼越來越深。直到那天,我們的這段單純友誼才消失得無影無蹤。因為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喜歡了她很多年,從高中到大學。在我們終于走在一起之后,我們再也沒有寫過書信,因為,我們現在改發郵件了。我們約好,等兩個人的郵件累積到五百二十封,兩個人還覺得合適就換種戀愛方式。現在兩個人也在朝著這方面努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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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古代的情書,都是用詩詞隱藏著,或者包了一些只有兩個人知曉的物件以物詠志,后來有了紙張,以信紙為主的情書橫行了好幾十年,直到現在,紙質的情書變成了電子的郵件。動動手指,眨眼間就到了心上人的手機上。但不論是哪種形式,這份感情都是真摯的。

今天是她的生日,十八歲了,生日快樂!

<完>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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